工業經濟學校辦公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的購置、管理、發放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辦公用品的購置按規定實行統一采購,大綜的辦公用品采購應進行招標,數量較小的,由校采購辦負責擇優采購;
3、辦公用品購置回單位后進行登記驗收,經辦人驗收并在發票憑證上簽字后,才能辦理憑證報銷手續;保管員的驗收應核對購置數量和質量,核準后在憑證上簽字;
4、辦公用品和設備屬國有資產的,應建帳登記,加強管理,使用部門和個人應辦理使用保管手續;
5、日常易損耗的辦公用品,實行定量定標準發放和適當調節的發放方式,在定量定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工作的需要進行實當的調節,盡量滿足工作需要;
6、日常消耗的辦公用品發放只針對部門,辦公室發放辦公用品不直接發放到個人,辦公用品按季度發放,各部門應指定人員到辦公室領取;
7、各部門要加強辦公用品管理和使用,厲行節約,因工作量大不夠用時,由需求方寫出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到辦公室領取。
篇2:公司辦公用品采購、發放制度
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制度
一、公司設有總務人員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發放、登記工作。
二、為了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所有辦公用品都由總務管理員統一訂購。
三、管理員將根據辦公用品的庫存量及消耗,確定訂購數量。
四、對有些部門提出的特殊需求,可選擇直接去商店購買。
五、根據商品購進價格,制作辦公用品價目表。
六、公司內部購買辦公用品,需執內部代金券,價格與購進價等同。
七、管理員須清楚的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清點,庫存不足及時購進。
八、設立內部購、銷登記臺帳,每月統計、公布發放數量、費用公布。
執行部門: 責任人簽名:
篇3:某公司辦公用品及設備申購、發放規定
公司辦公用品及設備申購、發放規定
第一條為使公司辦公用品及設備申購、發放工作規范化,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辦公用品及設備的申購、發放,須遵從"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申購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嚴格按預算執行。員工使用辦公用品和設備時要愛護,杜絕浪費。
第三條本規定所指辦公用品及設備是指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低值易耗器具,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
第四條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及設備要統籌計劃,納入年度預算計劃當中,經批準后,按季、月制訂具體計劃。
第五條辦公用品及設備的申購實行集中管理,由總務部負責??倓詹扛鶕攧展芾聿刻峁┑膶m楊A算計劃填寫"采購申請單"報采購部。采購部負責采購,總務部負責驗收,綜合庫負責保管和發放。
第六條各部門需用辦公用品和設備(預算計劃內),須由領用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本單一式三聯,一聯綜合庫存根,一聯報財務核算部記賬,一聯領用部門留存),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再視領用物品金額多少由行政總監或總經理最終批準,然后到綜合庫領取,這期間所有手續由領用人辦理。其中領用物品金額在1000元(含)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以內由行政總監批準,2000元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對低值易耗器具、辦公設備和家電設備的使用與管理,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領用物品價值在50元(含)以上須登記"財產登記卡"(本卡一式三份,一份綜合庫存根,一份領用人交本部門指定專人保管,一份由領用人報財務管理部)。
第九條領用物品需要移交的,須到財務管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更改相應的"財產登記卡"。
第十條凡需用預算計劃外的用具或設備,一律由需用部門填寫"辦公、勞保用品申請單",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凡純屬人為原因致使辦公器具、設備損壞的,由責任人賠償修理費的70%;造成報廢或丟失的,視情況由責任人賠償購入價的50%~80%。對有意破壞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按《員工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務部制訂和解釋,報行政總監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