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煤建設公司職工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A:目的
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防止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在加強企業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必須加強企業精神文明建設。
B:生產場所安全衛生
1、工作場所、生產場地、應該保持整齊、清潔。
2、機器和工作臺等設備的布置應該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寬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應保持暢通無阻、清潔干凈、照明齊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臺應加護圍欄、欄桿。傳動部分的走臺不能低于或平行于傳動設備。
5、原材料、工具、設備的堆放都不要妨礙操作和通行,廢料應及時清除。
6、生產車間、廠區的地面、墻壁、天花板、窗戶應保持完好。
7、高空設施、設備、工具要保持穩固、不能墜落。
8、坑道、廠區都不能有積水、廢水停留,排水溝需加蓋板。
9、工作場所的光線應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點的照明亮度應該符合操作要求,通道應該有足夠的照明,但不允許光線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產車間的窗戶要經濟擦試,啟閉裝置應該靈活。
12、經常開啟的門戶,在氣候寒冷的時候,應該有防寒裝置,對于較常在寒冷氣候中進行露天操作的工人應該設有取暖設備的休息處所。對于淋雨的露天作業和臨水作業的工人應設雨棚或發放防水雨衣等勞保用品。
13、室內生產工作地點的溫度經常高于攝氏32度的時候,應采取降溫措施;低于攝氏10度時應設置取暖設備。
14、在低溫條件下工作,首先要穿著暖和。
15、在高溫條件下生產操作的工人,應由單位供給鹽汽水等防暑清涼飲料。
16、工廠要供給工人足夠的清潔開水,盛水器和飲水用具應該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場所應根據需要設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場所應根據需要設置洗手設備,并且供給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場所不允許堆放垃圾,臟物腐朽東西。
19、禁止在有粉塵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氣體的工作場地就餐或飲水。
20、禁止在工作作業場所大小便,解手必須上廁所,廁所必須按時清洗、沖刷、消毒清池。
C:生產性氣體、粉塵治理
1、積極采取措施,保護職工健康,消防粉塵危害,防止塵肺病的發生,杜絕矽塵病例,促進企業生產發展。
2、對粉塵生產環節和接塵人員要按規定定期檢查。
3、通過有效性綜合治理,各作業場所粉塵濃度不能超過國家《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最大允許濃度不超過2-4毫克/立方米。
4、具體治理措施:
?、倬锞蜻M、采礦必須保證供水,堅持濕式作業,杜絕打干鉆。
?、诤侠戆踩珓趧恿?,減少接塵人員。
?、蹌撛炝己玫耐L條件,首先保證坑內貫通和自然通風,不能自然通風的井巷必須設置良好的機械通風,及時排除炮煙和粉塵。
?、芩榈V工段車間的老虎口,圓磨振動篩、礦倉、漏斗等粉塵散發量較大的流程和工作場所,必須采取密閉式作業。礦石應保持5-10%的水份。
?、莸V石和精礦粉的裝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塵濃度不能超標。
?、迯S房、車間要設置良好的吸塵、除塵設備或濕式霧化設備。
?、呷霃S新職工必須經過入廠前的健康檢查。
?、鄰氖路蹓m作業的人員,應使用好勞保用品,特別是口罩和防塵口罩。
?、釅m埃要按時清掃干凈。
?、馍⒎乓兹家妆镔|的工作場地應嚴禁煙火。
?、紊a性廢氣必須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D:生產性防毒治理
1、嚴格防止硫化鉛、氧化鋅、一氧化碳、游離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強藥劑管理,特別要加強三酸和劇毒藥劑的管理,防止職業危害,防止中毒。
2、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3、毒性濃度不能超過0.02毫克/立方米。
4、對于鉛粗礦堆、鉛粉裝卸、鉛浮選必須有嚴格的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5、各種原礦、精礦作業都要堅持濕式作業。
6、對藥劑工要加強專職業條訓練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藥劑時,必須帶好防毒面具。
7、對接觸酸、堿等腐蝕物質以及有燒傷危險的工作地點,應該設有沖洗設備。
8、對散放有毒有害氣體的地點應加強防護設施。
9、對化驗室的劇毒藥品要有專人管理,責任要到人,嚴防使用不當和流入社會。操作人員必須符合技術規范。
10、加強藥劑的管理作用。
F:生產性噪聲防治
1、噪聲防治和國際性衛生標準和工業防治重點,噪聲超標對人體危害較為嚴重,必須加強防治。
2、噪聲最大允許量為ad90分貝。
3、打鉆人員必須要保護好消音罩,并要將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圓磨、篩分機、球磨機、空壓機等較大設備應加設防護隔音消音設備。
5、積極采取個人防護措施。
6、操作時不能靠近噪聲較大的設備。
7、嚴禁聽覺失常、心臟病以及身份虛弱者操作聲級較高(ad80分貝)以上的設備。
8、對從事超標設備(90分貝)以上的操作工,應發給護耳器。
9、對(90分貝)以上的超標設備、設施,應采取密封隔音和消聲措施。
10、對從事聲級較高的崗位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崗位輪換。
G:施工現場安全衛生
1、加強外來車輛、外來人員的安全衛生管理,常駐礦區的外來人員應服從本礦的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2、加強外包工程隊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衛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組織和施工人員必須參照執行本礦的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接受本礦的安全監督管理,衛生監測檢查。
3、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礦區堆放廢品、垃圾、臟物和柴草、廢石、廢碴必須按工業設計地點專門堆放處理。
4、工業建筑必須整齊有序,不許任何人亂建私房,亂搭工棚。
5、不許隨意排放有害氣體、有害毒物、臟水。
6、井巷、道路、廠容廠貌、宿舍院落必須整潔衛生。
7、禁止隨地大小便。
H:生活環境安全衛生
1、嚴禁跑冒滴漏,堅持治理臟、亂、差。
2、車輛運行要有序,停放要進庫整齊。
I:生活環境保護
1、辦公樓、宿舍樓、家屬庭院都要每天清掃,不準亂堆亂扔雜物垃圾。
2、陽臺、樓道、門口、洗臉間、水房要清潔衛生。
3、住室床鋪要擺放整齊,不許亂倒亂扔、隨地吐痰潑臟水,不許貼掛黃色畫面圖片。
4、廁所要男女有別,定期打掃,夏季消毒滅蠅,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兩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種花養花,發展盆景書畫,創造舒適優美的生活環境。
6、搞好業余文化生活,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活動,陶冶職工的情操。
7、開展各種體育活動,開展體育比賽,發展體育運動。
8、激發職工愛礦熱情,把我礦建設成花園式的企業、城市化的風貌,園林化的環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篇2: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 企業必須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全國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察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察職責。
第二章 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第五條 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第六條 廠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廠長負責,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第七條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八條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第九條 企業新職工應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教育。
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勞動行政部門指定或認可。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十三條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或組織進行。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勞動行政部門發給任職資格證。
第十四條 企業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應包括勞m.airporthotelslisboa.com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衛生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十五條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及本企業、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六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安全教育工作負責。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 企業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八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安全員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動日(周、月)等項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
安全教育檔案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第二十條 企業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有權進入企業,對企業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勞動行政部門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企業和人員,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三條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亡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十四條 企業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及其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篇3: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第三章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五章 罰則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 企業必須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全國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察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察職責。
第二章 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
第五條 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第六條 廠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廠長負責,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第七條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八條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
第九條 企業新職工應按規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企業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級安全教育。
企業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勞動行政部門指定或認可。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m.airporthotelslisboa.com規章制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十三條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由地市級以下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或組織進行。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勞動行政部門發給任職資格證。
第十四條 企業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衛生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十五條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本條規定的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及本企業、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六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安全教育工作負責。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 企業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八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安全員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動日(周、月)等項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九條 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
安全教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育檔案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管理或實行分級管理。
第二十條 企業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有權進入企業,對企業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勞動行政部門對于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企業和人員,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三條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亡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十四條 企業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及其勞動安全衛生監察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