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工廠委托檢驗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穩定提高產品質量,做全項檢驗項目,適用于公司大米產品的委托檢驗。
2.職責
質檢部負責大米產品的委托檢驗管理和實施
3.工作內容
3.l委托檢驗項目
大米委托濟寧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帶*號的項目。
3.2檢驗頻次:1次/6個月。
3.3質檢部受公司的委托查驗具備以上檢測能力的質檢機構的資質并簽訂委托檢驗協會議。
3.4質檢部制定委托檢驗計劃。
3.5質檢部根據委托檢驗計劃要求,按規定抽取樣品送樣檢驗。
3.6質檢部對檢驗不合格產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進行處理。
3.7質檢部要對所有委托檢驗報告予以保存。
篇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協議書范例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協議書范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經雙方(甲方: 乙方: )
共同協商同意,甲方現委托乙方負責甲方 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單位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及便利的消防安全管理環境。
4、為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乙方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改正工作。
5、組織實施對甲方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雙方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甲方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
乙方每月應向甲方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提出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
甲,乙雙方可在本協議基礎上簽定委托管理的經濟合同,所簽經濟合同條款不應與本協議相抵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3:房產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
房產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
根據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公開掛牌交易房地產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委托合同。甲方自愿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掛牌交易規則》委托乙方公開掛牌交易《委托交易標的物清單》(詳見附件一)中所列房地產(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年9月30日止。各交易標的物的交易條件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委托交易標的物清單》和下列條件執行。
(一)競買的履約保證金由乙方按照掛牌底價的10%左右取萬元整數確定(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萬元);
(二)競價階梯由乙方按照掛牌底價的2%以內取萬元或千元整數確定;
(三)成交后由乙方當場和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詳見附件二),并由甲方按深圳市房地產權管理部門的規定即時和競得人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其中《補充協議》樣本由乙方起草,并經甲方確認?!顿I賣合同》簽訂后,由甲方和競得人雙方按《買賣合同》的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概與乙方無關?!顿I賣合同》依法需要公證的,由甲方和競得人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自行共同申請公證,公證費用各自承擔50%。
(四)競得人須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其中,競得人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轉為《買賣合同》的定金,并適用定金罰則。
(五)競得人可選擇將除定金外的全部成交余款直接支付給甲方,或將成2交余款交乙方委托監管(以下簡稱托管)。
(六)在向競得人交付標的物之前,甲方因取得或使用該交易標的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等,由甲方負責結清。自標的物交付之日,因使用該交易標的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七)標的物轉讓的稅費,按國家規定的課稅(費)對象和標準,由甲方和競得人各自承擔,其中,托管成交價款的,乙方不負責從托管款項中扣、繳除甲方支付乙方交易服務費以外的稅、費。
(八)競得人應當按《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和甲方辦理標的物交付、轉移登記手續。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交易標的物的《房地產證》、《委托交易標的物清單》、甲方的身份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資料。交易標的物的狀況(含瑕疵)以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委托交易標的物清單》的描述為準;甲方應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及其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以及交易標的物的合法性負責,否則,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在簽本合同訂后由乙方起草,并以乙方名義在《深圳特區報》、其他報紙或互聯網等媒體上公告,甲方對不超出本合同內容的公告全部認可并受其約束。首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30日,首次交易不成功需進行第二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15日(僅限除掛牌底價下調而其他條件均無改變的情形),具體公告時間由乙方根據工作安排決定。
甲乙雙方同意:
(一)雙方共同組織不少于1次集中看房活動。其中,客戶的召集由乙方負責;現場看房的組織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還應當協調各交易標的物的物業管理部門在看房過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個別客戶的看房需求,甲方同意提供必要的配合。
(二)競買申請由競買申請人向乙方提出,履約保證金由乙方代為甲方收取,并存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三)乙方負責按規定審查競買申請人的競買資格、掛牌電腦報價和現場競價的組織工作。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和本委托合同,乙方均可向競買人展示。交易標的物在掛牌以前已出租的,甲方應依法定程序告知承租人該交易標的物的公開交易情況。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由甲方負責通知優先購買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申請競買手續的,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未辦理的,視為放棄3優先購買權。甲方未通知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掛牌交易公告發布后,除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已作出查封或其他限制交易標的物權利的司法裁定、行政決定外,甲方不得中止或終止各交易標的物的掛牌交易;甲方確有正當原因需要中止或終止掛牌交易的,應當在成交前書面通知乙方,并承擔因中止或終止交易給乙方和相關競買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自掛牌交易公告發布至產權轉移登記核準期間,出現司法機關查封交易標的物或行政機關限制交易標的物權利的,甲方同意按下列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掛牌交易公告發布后,暫無人提出競買申請的,相關標的物的交易中止;
(二)掛牌交易公告發布后,已有人提出競買申請但尚未成交的,相關交易標的物的交易中止,并由本中心退回競買人的履約保證金;
(三)交易標的物成交并已簽訂《買賣合同》,但轉移登記尚未被核準的,由甲方自行與競得人協商解除或變更履行《買賣合同》,并由甲方承擔其依法應承擔的全部責任。乙方按照甲方和競得人已達成的協議,處理扣除甲方應付的交易服務費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項。自查封或權利受到限制之日起30日內未達成協議的,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按照競得人要求退款的書面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項;甲方應當在乙方退還競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項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交易服務費。
(四)房地產權登記機關駁回登記申請的,按照甲方與競得人的協議或生效的司法文書處理成交價款(乙方代收的,乙方無須支付利息)。駁回登記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參照本條前項規定處理。房地產權登記機關駁回登記申請的,甲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交納交易服務費,甲方須在被駁回登記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按前款處理后,甲
方還應當承擔競買人或競得人可能循法律途徑追究的其他責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正式向競得人移交房地產之日止,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保證交易標的物的全部瑕疵已全部如實披露;
(二)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不將交易標的物轉讓、抵押、出租;
(三)保證交易標的物不存在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權益或受任何第三人(含行政、司法機關)的限制;
(四)委托掛牌期間,交易標的物被依法查封或出現房地產權利受到限制4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應當在權利受到限制當日通知乙方;
(五)在掛牌期間保證保持交易標的物現狀。交易標的物的現狀如有改變或發生變化的,甲方在成交后不得主張對因改變或發生變化而取得的權益;對因改變或發生變化而造成競得人損失的,由甲方向競得人賠償損失;
(六)在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就交易標的物的公開交易情況,通知標的物的物業管理公司(標的物的轉讓、移交還需要開發商配合的,還需要通知開發商),并取得其必要的配合。
(七)其他法定義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甲方違反前款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屆時甲方仍須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服務費)。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組織交易;
(二)按照本合同規定發布《掛牌交易公告》;
(三)按照本合同規定將交易標的物及其相關資料向競買申請人展示;(四)按照本合同和《房地產掛牌交易規則》的規定受理咨詢、接受競買申請;
(五)按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方式和規定的時間組織交易活動;
(六)不得與競買人或其他第三人惡意串通、壓價組織交易;
(七)其他法定義務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乙方未履行前款義務造成甲方或競得人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照下述標準向甲方收取交易服務費:掛牌成交的,對每個交易標的物(多套房產整體交易的,視為一個交易標的物),成交額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部分,按2%計收服務費;成交額5000萬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計收服務費;未成交的,乙方不收取交易服務費,但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終止交易,甲方應支付乙方為交易標的物提供掛牌交易服務而實際支出的費用。前款所述掛牌成交,是指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條件經公開掛牌確定競得人,并由乙方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情形。發布公告后,競買人已報價卻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終止交易的,或經公開交易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拒絕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的,仍視為掛牌成交,交易服務費的計算基準以競買人的最高報價或已確定的競得價計,甲方同意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優先在競得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或成交價款中扣除,不足扣除5的,由甲方自雙方結算之日起3日內另行交納。在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被核準并在甲方交納其依法應負擔的稅費后,乙方將扣除了甲方應付交易服務費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項的余款(不計利息),在3個工作日內返還給甲方;不足扣除交易服務費的,由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另行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委托合同終止:
(一)委托期限屆滿的;
(二)出現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本合同規定的交易終止情形出現的。
本合同終止后,不免除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繼續履行和承擔的義務。因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任何一方無需承擔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段薪灰讟说奈锴鍐巍?、《房地產掛牌交易規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二○○七年月日
簽約地址:
(一)上列各交易標的物均取得商品房性質(紅本)《房地產證》,按照國家和深圳有關法律、法規,均可以進入市場公開轉讓。
(二)各標的物現狀面積及相關產權信息均以房地產權登記部門核發的《房地產證》記載內容披露的,但實際面積及相關產權信息以轉移登記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最后核準為準。
(三)交易成交價包含甲方應當交納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甲方應承但的交易稅費、水費、電費、煤氣費和物業管理費等因甲方取得、使用和轉讓該交易標的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