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工廠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1、目的:對產品的檢驗和試驗進行控制,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防止不合格品出廠。
2、范圍:本制度規定過程和最終檢驗的控制方法及檢驗狀態的劃分和表示方法。
3、職責
3.1化驗室是檢驗和試驗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產品進行檢驗和驗證,規定各種檢驗狀態和方法、檢驗和試驗記錄管理。
3.2化驗室負責制定檢驗規程及產品標準。
3.3生產車間做好過程的自檢工作,并配合化驗室的專檢工作。
3.4倉庫、生產車間嚴格區分不同的檢驗狀態,正確標識。
4、管理內容與控制要求
4.1化驗室編制檢驗規程,明確產品的檢驗項目、檢驗內容、檢驗方法、檢驗工具及如何判定合格與否。
4.2檢驗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并持有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頒發的“食品檢驗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3最終檢驗要求形成記錄,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檢驗記錄應包括:所檢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執行標準、檢驗結論、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證號或檢驗報告編號、檢驗時間等記錄內容。
4.4在有計量器具應經過法定機構檢定合格或效準后使用,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試劑應完好齊備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4.5化驗室應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留樣保存日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
篇2:汽修企業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汽修企業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凡進廠進行二級維護以上級別維修(含總成)的車輛,竣工出廠均需發放合格證。
2、車輛維護竣工合格證由廠總檢驗員簽發。
3、總檢驗員應認真核對承修車輛的維修、檢驗(測)記錄,并進行最終檢驗,確認車輛維修項目符合技術標準后,方可簽發合格證。
4、合格證上應注明承修車輛進、出廠時間、車號、發動機號、車架號等相關信息。
5、合格證必須按順序號簽發,經加蓋單位印章并由簽發人簽字后方為有效,存根歸入維修檔案。
6、不得對未經維修的車輛或外單位維修車輛簽發虛假合格證。
篇3:汽修企業汽車進出廠登記制度
汽修企業汽車進出廠登記制度
1、車輛進廠送修時,客戶應描述故障現象,提供技術檔案和行駛證等有關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應認真聽取客戶陳述,了解車輛技術狀況。
3、車輛進入預檢工位,檢驗人員經過檢驗確認維修項目,交前臺對維修費用進行預核算,然后與客戶簽訂維修合同。
4、車輛進入待修區,等待維修。
5、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合格后,根據工時、材料結算清單結清費用,向車輛托修方提供結算憑證和竣工出廠合格證。
6、建立維修車輛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