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各項目高處作業的監管工作,杜絕高處作業操作安全隱患,加強高處施工作業的管控,確保高處作業安全、有序進行。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高處作業分級》(GB/.3608-20**)、《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等國家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內部員工、委外工程及外來單位施工的高處作業管理。
4.高處作業定義、級別及圍欄設.
4.高處作業定義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的級別
高處作業高度(H.級.當2≤H≤5米.一級高處作.當5
特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的地面應劃出禁區,加設圍欄、警戒帶隔離,并在作業區不同的位置懸掛有關的警示標志,設置專人防護。
禁區圍欄與作業位置外側間距:
高處作業級.禁區圍欄與作業位置外側間距
一級高處作.2-4.二級高處作.3-6.三級高處作.4-8.特級高處作業
5-10米
任何人不準在禁區內休息或工作,應在作業區醒目處懸掛標記,寫明級別種類和技術安全措施。在作業區入口處懸掛有關標志牌,提醒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注意安全。
4..按高處作業人員分類,可分為公司內部高處作業及委外專項工程高處作業。依據高處作業分級,公司內部員工可進行一、二級高處作業;三級、特級高處作業必須由委外單位施工。
5.高處作業實施流.5..各項目內部高處作.5.1..內部高處作業實施流程
a.一級高處作業(2≤H≤5米)
各項目須每季度定期組織員工開展高處作業注意事項的專項培訓,提高人員安全意識。在開展高處作業前,責任部門主管須向高處作業人員告知安全注意事項。
b.二級高處作業(5
各項目需進行二級高處作業時,由責任部門主管進行現場確認后,填報“高處作業申請表”,經項目經理審批簽字后,方可進行現場作業。
在開展高處作業前,責任部門主管須向高處作業人員告知安全注意事項,同時對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態進行檢查,如發現作業人員身體狀態欠佳,應及時制止其開展高處作業,對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確保齊全、可靠,并依據檢查情況如實填.“高處作業檢查表”。
c.三級高處作業、特級高處作業(15米以上)
各項目若需進行三級高處作業及特級高處作業,須執行委外工程高處作業實施流程,嚴禁私自進行三級高處作業及特級高處作業。
5.1..內部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a.各項目內部進行的高處作業,不論任何工種、作業時間、地點、時限、均應執行本制度;
b.從事高處作業的工作者,必須進行身體檢查且合格。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瘋癥及其他不適應高處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處作業;
c.凡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嚴禁高處作業;
d.凡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高處作業:雷、雨、閃電,5級以上大風,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e.高處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隔離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
f.高處作業時,至少2人協同作業,注意作業人員及現場環境安全;
g.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衣著要輕便,扎緊袖口和褲腿口,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進行高處作業;
h.高處作業前必須檢查使用的梯子、吊籃等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i.高處作業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應采用繩索、吊籃等傳送物件,所用材料要放穩妥;
l)嚴禁在高處作業時嬉戲、打鬧、打電話、吸煙等;
j.嚴禁在夜晚進行高處作業。
5..委外工程高處作業
5.2..委外工程高處作業實施流程
a.各項目若需進行委外工程高處作業,依據公司《委外工程管理規程》,進行立項審批及施工單位的確定。
b.經審批通過的委外工程高處作業,各項目在施工前填報“高處作業申請表”,經項目經理、項目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報送安全管理部、技術部審批后,方可進行現場作業。
5.2.2委外工程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施工前:
a.委外工程高處作業施工前,各項目工程責任部門對現場施工人員、安全員資質證書進行審核、登記,確保人證合一,并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培訓,告知安全注意事項,留存“簽到表”等相關培訓資料。
b.委外工程高處作業施工前,各項目工程責任部門,須要求施工單位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并對其進行書面安全交底,交接雙方填寫“高處作業安全交底”。
c.委外工程高處作業施工前,各項目工程責任部門要求施工單位制定施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并報項目經理、項目主管領導進行審核。
d.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經各項目工程責任部門、項目經理、項目主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安全管理部進行審批。
e.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經各項目工程責任部門、項目經理、項目主管領導審核通過后,報技術部進行審批。
f.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措施經安全管理部確認、施工方案經技術部確認后,方可進行現場作業。
g.委外工程高處作業施工前,各項目客服中心須張貼高處作業通知,并由施工單位圍擋,施工單位須劃出危險隔離禁區,設置明顯標志。
施工中
a.委外施工高處作業施工過程中,各項目須安排巡視人員,按照《委外工程管理規程》的相關規定,每日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作業人員的資質證書進行檢查,確保人證對應,對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態進行觀察,如發現作業人員身體狀態欠佳,應及時制止其開展高處作業,對施工單位配備的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確保齊全、可靠,并依據檢查情況如實填.“高處作業檢查表”。
b.委外施工高處作業施工過程中,秩序維護人員須在施工區域進行現場人員疏導,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通過。
c.委外施工高處作業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部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確保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到位。
d.委外施工高處作業施工過程中,技術部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確保施工單位按既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5..外來單位施工高處作業
5.3..外來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進行高空作業時,需在物業服務中心進行備案。
5.3..備案材料要求:
a.高處作業內容詳細說明;
b.作業人員高處作業許可證;
c.30米以上高處作業應制定墜落應急預案。
6.高處作業應急管理
在高處作業的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應急措施,并逐級上報。
6..上報流程
高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后,各項目須于20分鐘內上報公司各級監管部門和領導。
6..應急措施及事故處理
a.高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后,各項目及時開展受傷人員的救助,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無關人員,并保護好現場。
b.技術部、安全管理部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時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指導。
c.安全管理部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形成報告上報公司領導。
7.相關表格
7.1高處作業安全交.
7.2高處作業申請.
7.3高處作業檢查表
篇2:企業(公司)員工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員工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及相關方的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處作業的定義與分類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類。
?。ㄒ唬┰谧鳂I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ǘ┓弦韵虑闆r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
在作業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第三章高處作業審批
第四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標準》。進行高處作業需向生產辦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一般高處作業由生產辦審批,特殊高處作業由實業公司安全環保部進行檢查確認后,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章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凡是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設備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在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七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準及酒后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第八條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準作業。
第九條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實到人。
第十條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條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設備。
第十二條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十三條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米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第十五條高處作業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第十六條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十七條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條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在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后,辦理特殊高處作業票。
第五章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九條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ㄒ唬┳鳂I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
?。ǘ┳鳂I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票時應拒絕高處業;
?。ㄈ┍O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ㄋ模┳鳂I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負責人檢查落實現場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場所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ㄎ澹┥a辦職責:負責監督檢查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高處作業票。
?。┢渌炞诸I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負總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