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關于進一步推進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住房城鄉建設、民政、財政、自然資源規劃、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殘聯主管部門:
我市十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試行)》(甬建發〔20**〕17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試行以來,得到了廣大市民的廣泛認可和積極配合,加裝電梯穩步推進,成效明顯。為進一步改善居民出行條件,提高人民群眾特別是老年人、殘疾人的生活品質,現就進一步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放寬加裝條件
若單元內有業主為年滿70周歲(含)以上老人或有殘疾人的,對以單元為單位申請加裝電梯應當經單元全體業主同意的條款,可放寬為經本單元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且在全體業主征求意見時無反對意見的即可申請。申請時,老年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殘疾人提供有效殘疾人證。
二、切實落實財政補助政策
(一)繼續實施資金補助政策。根據甬黨辦〔20**〕93號文件,在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0日期間,對已完成加裝且通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使用登記的,仍按每部20萬元人民幣的標準予以補助。
(二)擴大補助范圍
1、對已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明的原軍產房屋,除軍隊管理的公寓房外,均可按規定享受財政補貼。
2、中央、省屬國有企業原直接管理的既有多層住宅在完成“三供一業”移交后,可按照規定申請加裝電梯,并享受財政補助政策。
(三)落實財政預算。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住建、財政部門應于每年8月底前報送下一年度電梯加裝計劃及預算。市住建局將數據匯總后制訂年度計劃,報市財政預算安排建議。市財政局編制下一年度資金預算。市三區應將市級補助資金納入預算安排,及時劃撥電梯補助資金。
三、落實加裝電梯扶持政策
(一)關于管線遷移事宜。對于符合加裝電梯條件的所有住宅小區既有多層房屋,并在20**年8月15日后通過加裝電梯聯合審查的,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建委〈關于推進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甬黨辦〔20**〕93號),在加裝電梯過程中涉及自來水、管道煤氣、有線電視、弱電通信等管線遷移,且屬于市屬國有企業管理的,均由市屬國有企業負責施工并承擔全部遷移更新費用。
(二)關于電梯收入事宜。電梯加裝后取得收入歸全體單元業主所有。鼓勵業主通過引入電梯廣告位、電梯企業贊助等多種創收方式,用于業主之間出資統籌平衡,推動電梯加裝落地。
(三)關于電梯加裝后續維護保養事宜。業主應在加裝電梯申請前約定后續維護保養和電費分攤等事項。鼓勵業主在電梯加裝前與電梯企業簽訂長期電梯維保合同或通過保險等方式明確電梯壽命周期內維保措施。
四、推進加裝電梯公示標準化
(一)在小區主要出入口、宣傳欄等顯著位置應公示電梯平面圖或安裝后效果圖。在本單元樓下應公示加裝后電梯輪廓線示意圖(用白線放樣),線內標明公示期限以及屬地加裝電梯主管部門、社區居委會聯系電話。
(二)單元加裝電梯方案公示應在屬地社區居委會監督下進行,電梯加裝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指導。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寧波市民政局
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寧波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寧波市應急管理局
寧波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寧波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寧波市殘疾人聯合會
20**年7月30日
篇2:晉城市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2019試行)
晉市政辦〔20**〕35號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晉城市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8月29日
晉城市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改造城鎮老舊小區的相關工作要求,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年化的需要,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市區開展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開展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應當堅持“業主自愿、充分協商、政府引導、部門聯動、確保安全、市場運作”的原則。
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應結合使用要求和原有建筑的既有條件,不改變原有建筑主體結構形式和不破壞原建筑基礎,滿足規劃、建筑結構、消防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盡量少占用現狀綠地等公共空間,盡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筑的不利影響;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應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提高科技含量,提高環保節能水平。
二、加裝條件
1.申請加裝電梯的既有多層住宅應為4層及以上住宅,且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征收和拆除計劃,加裝電梯應在建筑物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且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筑設計、消防和結構等規范和標準。
2.加裝電梯以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為主體申請的,應當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100%的業主同意,正式形成書面意見。
3.制定有電梯加裝、管理、檢驗、維修、保養、更新方案(包括施工安全責任和運行管理責任落實方案);制定有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含電費、檢驗費、維修保養費、更新費、管理費等)分擔方案。
三、實施主體
1.以小區為單位申請加裝電梯的,可以委托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牽頭申請實施。
2.以單元(幢)申請加裝電梯的,可以推選本單元(幢)3-5名業主牽頭申請實施。
3.小區或單元(幢)內的業主,也可以委托原建設單位、電梯安裝維護企業牽頭申請實施。
發起加裝申請的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應當承擔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責任和義務,負責加裝電梯項目的工程報建、設備采購、組織實施、質量安全、運維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資金籌集
1.加裝電梯建設安裝費用及其運行使用、維護管理等費用由相關業主共同承擔。具體費用分擔及使用辦法應由業主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約定。
2.可以按相關規定提取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僅限提取個人分攤部分的金額)。
3.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以申請使用業主分賬戶中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后的分戶賬面余額不應低于應當歸集額度的30%。
4.財政補貼。市財政對城區管轄范圍(北石店鎮范圍因涉及“三供一業”移交,暫不實行)加裝電梯工作給予事后補貼。每部電梯按工程實際造價的45%兌現,最高不超過20萬元。
5.支持各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鼓勵通過企業投資、受益業主付費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加裝電梯工作。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
實施主體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加裝電梯方案。加裝電梯方案須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電氣安全、防雷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且不影響既有多層住宅的整體性安全。
2.充分公示
實施主體應當在擬加裝電梯所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就相關業主同意加裝電梯的書面意見和加裝電梯方案等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中應標明向社區或街道反映異議的聯系方式),公示期不少于十日。如存在異議情形,由所在社區或街道負責組織調解,直至達成共識。
3.提出申請
實施主體書面提出加裝申請,征得房屋所在社區同意,報街道辦事處對業主意見、方案公示情況等初審后報市加裝辦,市加裝辦對加裝條件進行核實,組織進入審批流程,并辦理批復手續。
具體審批流程及申請材料由市加裝辦制定發布。
4.建設安裝
實施主體委托具有建設安裝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加裝電梯方案進行建設安裝。
區、市兩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安裝過程特別是施工安全、質量等及時加強監管。
5.竣工驗收
加裝工程竣工后,由市加裝辦牽頭組織加裝電梯設計、施工、安裝、特種設備管理等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并依法依規辦理驗收手續,及時整理歸檔相關技術資料??⒐を炇諔埶诮值?、社區參加。
6.依規使用
加裝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應按照特種設備管理的相關規定取得使用登記證書。投用后要落實電梯運維管理責任,定期進行檢驗和維護保養,確保運行安全。
7.申請補貼
加裝電梯通過竣工驗收后,實施主體向市加裝辦申請補助資金。市加裝辦審核出具手續后,由市財政部門按照補貼方案撥付至城區財政,由城區財政具體兌現。
六、保障措施
1.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增加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再征收地價款,不再繳補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2.既有多層住宅加裝的電梯產權歸該(幢)單元加裝方案確定的業主共有,不計入房屋建筑面積,不變更原不動產登記面積,相關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受讓人自該房屋轉移登記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加裝電梯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市加裝辦牽頭有關部門及時整理匯總有資質的方案設計單位、施工建設單位以及加裝電梯制造、安裝、維保等單位的相關信息,統一向社會公布,方便群眾自主選擇(只要符合資質,也可在公布名單之外選擇)。
4.對已經依法辦理有關施工手續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相關業主應當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撓、破壞施工。
七、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市政府成立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加裝電梯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處理。
組 長:王宏微 副市長
副組長:劉慧波 市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郭明太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李曉峰 城區區長
成 員:尚東方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連陸軍 城區常務副區長
段志堅 市財政局副局長
高青定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陳亞東 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閻建鴻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靳海峰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張 敏 市應急管理局副調研員
梁云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俊紅 市煤氣公司經理
陳明龍 市熱力公司董事長
王建軍 市自來水公司總經理
劉建國 國網晉城供電公司總經理
移動、聯通、電信各晉城分公司經理
城區各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簡稱市加裝辦,聯系人:陳峰,6975585,13753618888),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長尚東方擔任。
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市住建局:負責對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制定和宣傳相關政策、牽頭組織協調、督促落實責任、審定相關材料、組織竣工驗收等,特別是要牽頭明確、公示審批流程及申請材料,組織優化、簡化審批環節,督促各相關單位既要落實監管更要提供服務,定期通報加裝電梯工作進展,對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城區政府:負責組織區直相關部門為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供服務保障,指導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組織轄區居民有序開展加裝電梯工作,及時撥付兌現財政補貼。
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負責設立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聯合受理窗口,按照簡化、便民、高效的原則,組織開展聯合審批,建立報批手續快速辦理通道。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重點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確保加裝電梯運行安全。
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為市區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供服務保障。
市煤氣公司、市熱力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國網晉城供電公司、各通信公司:各自負責加裝電梯涉及到自家管線的遷改及安全暢通。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向轄區居民宣傳加裝電梯有關政策,對加裝電梯相關申請環節進行初審把關,協調解決業主之間關于加裝電梯的爭議和矛盾,參與竣工驗收。
本實施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試行兩年。其他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組織實施工作,可參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的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