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形式的公告
(適用于業主參加集體討論的形式)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籌備組討論決定,蘇州市相城區 鎮(街道、管委會) (區域)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采用集體討論形式,屆時將由業主參加集體討論。
特此公告。
業主大會籌備組
組 長(簽名)
副組長(簽名)
年 月 日
篇2:業主大會會議形式公告(適用于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關于珠海市 小區業主大會會議形式公告
(適用于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根據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及《珠海市香洲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經籌備組/第 屆業主委員會討論, 小區業主大會采用書面征求全體業主意見形式。
特此公告。
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大會(公章)
年 月 日
篇3:小區業主代表大會會議形式的公告
關于珠海市 小區業主代表大會會議形式的公告
(適用于推選業主代表參加集體討論的形式)
根據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及《珠海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等有關規定,經籌備組/第*屆業主委員會討論, 小區業主大會會議形式等相關事項確定如下:
一、業主大會會議采用推選業主代表集體討論會議形式。
二、鑒于本小區的實際情況,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推選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代表的具體分布如下:
三、業主代表按下述方式產生:
業主書面推薦(附推薦表樣張)。推薦表將采用簽收、郵寄或傳真等形式送達。
特此公告。
小區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大會(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