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辦〔20**〕9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8月13日
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我區抗雪防凍工作,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暢通、保供應、保生產、保綠化的要求,積極有效地組織抗雪防凍救災搶險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城市正常運行和社會穩定,根據《浙江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余杭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余杭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規規定,細化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余杭區范圍內發生的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及災后處置。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為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充分依托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的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處置能力。
(三)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相關職責,做好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鎮街(平臺)、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保障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四)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防御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鎮街(平臺)負責本地區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一)領導機構
余杭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是我區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我區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氣象局局長、區應急辦主任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應急辦)、區氣象局、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國土余杭分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教育局、區農業局、區林水局、區環保局、區安全監管局、區旅游局、區城管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聯社、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區鹽務局、區新聞傳媒中心、余杭廣電傳媒集團、電信余杭分公司、移動余杭分公司、聯通余杭分公司、華數電視網絡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區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雨雪冰凍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具體職責詳見本預案第六部分。
(二)綜合協調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1.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由區氣象局、區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局、區城管局、區住建局、區林水局、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等單位組成,設在區氣象局;由區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氣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雨雪冰凍災害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及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及應急處置工作動態,編印相關工作簡報;
(4)建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成員單位間的聯絡機制,督促檢查、協調聯絡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做好防御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協調處理在實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的有關問題;
(5)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發展趨勢;
(6)收集整理成員單位上報的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和災情動態,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并及時通報;
(7)組織開展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調查評估工作;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各地應急機構
各鎮街(平臺)應設立抗雪防凍應急指揮機構,在領導小組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本地區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機制
1.區氣象部門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當預測未來三天可能出現對我區有影響的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時,應向區政府分管領導做好匯報。
2.區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雨雪冰凍災害前期防范和應對工作,并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
3.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傳達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各成員單位和各地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會商機制,多渠道、多途徑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凍災害有關信息,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各成員單位、各鎮街(平臺)根據各自職責和領導小組要求,開展雨雪冰凍災害前期防范和應對工作。
五、預警分級
暴雪和低溫冰凍預警信息按照“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要求,由區氣象局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規定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號)的規定和暴雪低溫冰凍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發布。具體預警信號等級及含義如下:
(一)暴雪預警信號的含義(降雪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藍色預警信號:預報未來有大雪,12小時內降雪量(指純雪融化為水的量,下同)將達4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3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一定影響。
黃色預警信號:預報未來有暴雪,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3-6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大影響。
橙色預警信號:已經出現降雪,預報降雪將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有6-10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嚴重影響。
紅色預警信號:已經出現積雪,預報降雪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0厘米以上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嚴重影響。
(二)道路結冰預警信號的含義(低溫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黃色預警信號:預計12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積雪(水),積雪(水)路面將出現冰凍,對高架道路和橋梁交通有一定影響。
橙色預警信號:預計6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積雪(水),積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線公路有冰凍,高架道路、橋梁、鄉村公路、景區道路有嚴重冰凍,對交通有較嚴重影響。
紅色預警信號:已經出現道路結冰,預計低溫和降雨(雪)還將持續,道路結冰可能加重,將對交通造成嚴重的影響。
六、應急響應
各級各相關部門根據區氣象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和各自的應急行動方案,履行職責。
(一)暴雪藍色、黃色預警或道路結冰黃色預警后進入三級應急響應
1.響應目標:城市運行正常、社會穩定;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2.響應措施:
(1)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傳達區指揮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通過有關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災害的工作情況。
(2)區應急辦負責指導和督促抗雪防凍各成員單位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發改局負責雨雪冰凍災害抗災救災所需的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的調運。
(5)區財政局負責預防雨雪冰凍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6)區城管局負責落實臨平環衛所對所轄保潔單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指導鎮街(平臺)開展所轄范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
(7)區住建局負責組織、督促戶外施工(作業)抗雪防凍情況,落實建筑、施工等露天作業場所防雪、防滑、防凍工作;開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時實施人員轉移;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對有險情的行道樹進行扶正、加固和除雪;督促屬地鎮街(平臺)做好城鄉危房、住宅小區車棚等構筑物安全巡查,做好人員撤離工作;負責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8)區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極端天氣下職工安全和誤工處理工作。
(9)國土余杭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做好雨雪冰凍和融雪融凍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0)區教育局負責組織、督促學校落實抗雪防凍工作,停止學生戶外活動。
(11)區氣象局負責加強監測,及時做好信息報告和通報工作,適時加密預報時次和增加預報信息發布頻次。
(12)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道路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對易發生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加強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時播報路況信息。
(13)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區以外交通道路、橋梁(管養公路)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負責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營運秩序,督促企業做好長途汽車站滯留人員的安置工作,及時發布道路旅客運輸相關信息。
(14)區民政局負責組織、督促各地開展困難群眾抗雪防凍安全排查、轉移安置工作,組織、指導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15)區衛計局負責加強與暴雪和低溫冰凍密切相關疾病的監測,做好醫療準備工作;做好各類人員(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兒童)因低溫暴雪冰凍引發其他疾病的預防措施宣傳。
(16)區商務局牽頭協調糧、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17)區農業局負責指導、督促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大戶或企業做好農業防雪抗凍工作。
(18)區林水局負責指導、督促各地做好竹林、苗木等林業產業,古樹名木、村莊綠化的防雪抗凍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防御冰雪工作。
(19)區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飯店做好防雪抗凍工作,必要時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指導景區和旅行社對游客進行緊急疏散。
(20)區安全監管局負責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做好暴雪、低溫冰凍天氣下的安全生產。
(21)區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維護市場主體經營秩序。
(22)區供銷聯社負責及時組織和調運農用物資及有關搶險救援物資。
(23)區鹽務局負責化雪用鹽的儲備,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做好隨時供鹽準備。
(24)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負責加強電力設備巡視維護,及時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做好電力設施應急處置工作。
(25)區新聞傳媒中心負責引導社會輿論,積極開展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6)余杭廣電傳媒集團負責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實況、道路交通和客運動態信息,引導公眾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災避災措施。
(27)華數電視網絡公司負責加強對基礎網絡設施運行狀況的監控,做好安全播出工作,做好應急搶險搶修,并負責啟動氣象預警信息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及時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預報和防御指南。
(28)移動、聯通、電信余杭分公司負責加強基站設施運行狀況監控,做好搶險搶修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的準備工作。
(29)其他部門(單位)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組織落實本部門(行業)的防雪抗凍工作。
(30)各鎮街(平臺)、村(社區)加強值班,分管領導到崗到位;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做好抗雪防凍工作;負責具體實施轄區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的救助,做好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加強危房檢查,必要時實施人員撤離。
(31)各社會單位做好本單位人員、設施及重點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凍工作,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沿街單位落實“門前新三包”,及時清掃積雪、積冰。
(32)公眾注意收聽、收看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及時清掃門前積雪、積冰。
(二)暴雪橙色預警或道路結冰橙色預警后進入二級響應
1.響應目標: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和學校停課。
2.響應措施:在三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區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協調駐軍部隊實施搶險救災,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調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2)區城管局負責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落實環衛工人防雪抗凍工作。
(3)區住建局根據天氣情況,必要時停止建設工地戶外和高空施工(或作業),組織臨時工棚內人員轉移。
(4)區教育局根據天氣實際情況,及時研究并決定相關地區學校停課事宜。
(5)區氣象局負責實施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及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
(6)區公安分局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開展被困人員營救等搶險救災工作。
(7)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滯留旅客的溝通、疏導、運輸和服務等工作。
(8)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開放避災場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9)區衛計局采取緊急措施,應對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10)區商務局采取緊急措施,保障居民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
(11)區農業局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12)區林水局組織林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13)區旅游局負責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做好滯留游客的溝通、疏導、安置和服務等工作,必要時暫停(或關閉)景區內的戶外旅游項目(或戶外旅游場所)。
(14)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落實電力故障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用電供給和安全。
(15)余杭廣電傳媒集團加大頻次播發氣象預警和提示信息,以及道路交通、航班、列車等民生信息。
(16)華數電視網絡公司滾動播發天氣實況、預警信息及防御指南。
(17)移動、聯通、電信余杭分公司落實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生活通訊通暢,做好暴雪冰凍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推送工作.
(18)各鎮街(平臺)、村(社區)增加人員,加強值班力量,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開放避災場所,組織志愿者開展“溫暖”幫扶救助活動,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
(19)公眾減少外出和戶外活動。
(三)暴雪紅色預警或道路結冰紅色預警后進入一級響應
1、響應目標: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學校停課。
2、響應措施:在三級、二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區城管局落實環衛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限制戶外連續工作時間。
(2)區住建局落實建筑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停止建設工地戶外、高空施工(或作業)。
(3)區教育局落實校園各項抗雪防凍措施,學校一律停課。
(4)各鎮街(平臺)、村(社區)黨政主要領導到崗到位,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等工作。
(5)公眾盡可能停止戶外活動。
七、應急終止
暴雪和低溫冰凍天氣結束,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溫冰凍得到有效處置,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經減輕,領導小組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八、救災與重建
發生災害的當地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1)區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生活安排,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2)區衛計局負責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健康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積極采取措施減少災后疾病暴發風險,必要時開展心理危機干預。
(3)區住建局指導屬地鎮街(平臺)對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工作。
(4)區氣象局負責為保險理賠等活動提供氣象證明材料。
(5)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電信余杭分公司、移動余杭分公司、聯通余杭分公司負責組織力量對受損的電網、變電站、通信基站等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上述設施的正常功能。
(6)保險部門根據災情及時辦理保險理賠事項。
九、工作要求
1.各鎮街(平臺)應設立抗雪防凍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的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防范、應對與處置工作。根據本預案要求,自本預案發布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本級抗雪防凍應急預案制定,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加強對所轄村(社區)抗雪防凍工作指導和檢查,聯合轄區村(社區)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抗雪防凍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監督檢查,保障抗雪防凍等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落實抗雪防凍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等工作;出現雨雪冰凍重大災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受災群眾安撫溝通工作。
2.區各職能部門(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抗雪防凍工作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的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防范、應對與處置工作。應根據本部門相關職責要求,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按照全區抗雪防凍工作的目標,結合應急響應工作職責,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履行應急處置任務,指導、配合做好防雪抗凍工作。
3.抗雪防凍工作中,新聞媒體、公共場所及基層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QQ平臺、96121、微博、微信等傳播手段,及時傳播災害預警信息和防御指南;在極端災害可能造成比較嚴重的危害(或橙色預警以上)時,應加大播放頻次,實施數字電視全頻道、手機短信全網發布。各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要根據氣象部門的發布氣象暴雪低溫冰凍災害預報信息和預警信號,做好單位、家庭和個人的防雪抗凍工作,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清掃門前積雪、積冰。
十、其它
本預案由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20**年8月15日起實施,原《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余政辦〔20**〕102號)同時廢止。
附件:杭州市余杭區暴雪和低溫冰凍應急響應與處置一覽表
附件
杭州市余杭區暴雪和低溫冰凍應急響應與處置一覽表
分類分級
藍色預警
黃色預警信號
橙色預警信號
紅色預警信號
暴雪預警(降雪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預報未來有大雪,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3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一定影響。
預報未來有暴雪,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3-6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大影響。
已經出現降雪,預報降雪將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有6-10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嚴重影響。
已經出現積雪,預報降雪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0厘米以上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嚴重影響。
道路結冰(低溫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無
預計12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降雪(水),積雪(水)路面將出現冰凍,對高架道路和橋梁交通有一定影響。
預計6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降雪(水),積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線公路有冰凍,高架道路、橋梁、鄉村公路、景區道路有嚴重冰凍,對交通有較嚴重影響。
已經出現道路結冰,預計低溫和降雨(雪)還將持續,道路結冰可能加重,將對交通造成嚴重的影響。
應急響應級別
三級
二級
一級
應急響應目標
1、城市運行正常、社會穩定;
2、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1、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2、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
3、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學校停課。
1、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2、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
3、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學校停課。
領導小組辦公室
及時傳達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通過有關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災害的工作情況。
區應急辦
負責指導和督促抗雪防凍各成員單位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區人武部
負責組織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協調駐軍部隊實施搶險救災,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調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區委宣傳部
負責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區發改局
負責雨雪冰凍災害抗災救災所需的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的調運。
區財政局
負責預防雨雪冰凍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區城管局
負責落實臨平環衛所對所轄保潔單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指導鎮街(平臺)開展所轄范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
負責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落實環衛工人防雪抗凍工作。
落實環衛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限制戶外連續工作時間。
區住建局
負責組織、督促戶外施工(作業)抗雪防凍情況,落實建筑、施工等露天作業場所防雪、防滑、防凍工作;開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時實施人員轉移;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對有險情的行道樹進行扶正、加固和除雪;督促屬地鎮街(平臺)做好城鄉危房、住宅小區車棚等構筑物安全巡查,做好人員撤離工作;負責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根據天氣情況,必要時停止建設工地戶外和高空施工(或作業),組織臨時工棚內人員轉移。
落實建筑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停止建設工地戶外、高空施工(或作業)。
區人力社保局
負責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極端天氣下職工安全和誤工處理工作。
國土余杭分局
負責組織、指導做好雨雪冰凍和融雪融凍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區教育局
負責組織、督促學校落實抗雪防凍工作,停止學生戶外活動。
根據天氣實施情況,及時研究并決定相關地區學校停課事宜。
落實校園各項抗雪防凍措施,學校一律停課。
區氣象局
負責加強監測,及時做好信息報告和通報工作,適時加密預報時次和增加預報信息發布頻次。
負責實施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及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
區公安分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道路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對易發生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加強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時播報路況信息。
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開展被困人員營救等搶險救災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
負責城區以外交通道路、橋梁(管養公路)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負責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營運秩序,督促企業做好長途汽車站滯留人員的安置工作,及時發布道路旅客運輸相關信息。
負責做好滯留旅客的溝通、疏導、運輸和服務等工作。
區民政局
負責組織、督促各地開展困難群眾抗雪防凍安全排查、轉移安置工作,組織、指導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負責組織、指導開放避災場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區衛計局
負責加強與暴雪和低溫冰凍密切相關疾病的監測,做好醫療準備工作;做好各類人員(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兒童)因低溫暴雪冰凍引發其他疾病的預防措施宣傳。
采取緊急措施,應對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區商務局
牽頭協調糧、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采取緊急措施,保障居民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
區農業局
負責指導、督促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大戶或企業做好農業防雪抗凍工作。
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區林水局
負責指導、督促各地做好竹林、苗木等林業產業,古樹名木、村莊綠化的防雪抗凍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防御冰雪工作。
組織林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區旅游局
負責指導、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飯店做好防雪抗凍工作,必要時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指導景區和旅行社對游客進行緊急疏散。
負責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做好滯留游客的溝通、疏導、安置和服務等工作,必要時暫停(或關閉)景區內的戶外旅游項目(或戶外旅游場所)。
區安全監管局
負責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做好暴雪、低溫冰凍天氣下的安全生產。
區市場監管局
負責依法維護市場主體經營秩序。
區供銷聯社
負責及時組織和調運農用物資及有關搶險救援物資。
區鹽務局
負責化雪用鹽的儲備,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做好隨時供鹽準備。
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
負責加強電力設備巡視維護,及時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做好電力設施應急處置工作。
落實電力故障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用電供給和安全。
區新聞傳媒中心
負責引導社會輿論,積極開展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加大頻次播發氣象預警和提示信息,道路交通、航班、列車等民生信息。
余杭廣電傳媒集團
負責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實況、道路交通和客運動態信息,引導公眾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災避災措施。
加大頻次播發氣象預警和提示信息,以及道路交通、航班、列車等民生信息。
華數電視網絡公司
負責加強對基礎網絡設施運行狀況的監控,做好安全播出工作,做好應急搶險搶修,并負責啟動氣象預警信息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及時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預報和防御指南。
滾動播發天氣實況、預警信息及防御指南。
移動、聯通、電信余杭分公司
負責加強基站設施運行狀況監控,做好搶險搶修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的準備工作。
落實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生活通訊通暢,做好暴雪冰凍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推送工作.
其他部門(單位)
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組織落實本部門(行業)的防雪抗凍工作。
各鎮街(平臺)、村(社區)
加強值班,分管領導到崗到位;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做好抗雪防凍工作。負責具體實施轄區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的救助;做好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加強危房檢查,必要時實施人員撤離。
增加人員,加強值班力量,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開放避災場所,組織志愿者開展“溫暖”幫扶救助活動,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
黨政主要領導到崗到位,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等工作。
各社會單位
做好本單位人員、設施及重點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凍工作,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沿街單位落實“門前新三包”,及時清掃積雪、積冰。
社會公眾
注意收聽、收看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及時清掃門前積雪、積冰。
減少外出和戶外活動。
盡可能停止戶外活動。
篇2: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2018)
余政辦〔20**〕9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8月13日
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我區抗雪防凍工作,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暢通、保供應、保生產、保綠化的要求,積極有效地組織抗雪防凍救災搶險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城市正常運行和社會穩定,根據《浙江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余杭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余杭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規規定,細化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余杭區范圍內發生的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及災后處置。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為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充分依托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的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處置能力。
(三)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相關職責,做好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鎮街(平臺)、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保障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四)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防御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鎮街(平臺)負責本地區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一)領導機構
余杭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是我區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我區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氣象局局長、區應急辦主任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應急辦)、區氣象局、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國土余杭分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教育局、區農業局、區林水局、區環保局、區安全監管局、區旅游局、區城管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聯社、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區鹽務局、區新聞傳媒中心、余杭廣電傳媒集團、電信余杭分公司、移動余杭分公司、聯通余杭分公司、華數電視網絡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區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雨雪冰凍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應急響應期間具體職責詳見本預案第六部分。
(二)綜合協調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1.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由區氣象局、區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局、區城管局、區住建局、區林水局、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等單位組成,設在區氣象局;由區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氣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雨雪冰凍災害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及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及應急處置工作動態,編印相關工作簡報;
(4)建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成員單位間的聯絡機制,督促檢查、協調聯絡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做好防御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協調處理在實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的有關問題;
(5)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發展趨勢;
(6)收集整理成員單位上報的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和災情動態,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并及時通報;
(7)組織開展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調查評估工作;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各地應急機構
各鎮街(平臺)應設立抗雪防凍應急指揮機構,在領導小組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本地區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機制
1.區氣象部門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當預測未來三天可能出現對我區有影響的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時,應向區政府分管領導做好匯報。
2.區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雨雪冰凍災害前期防范和應對工作,并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
3.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傳達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各成員單位和各地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會商機制,多渠道、多途徑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凍災害有關信息,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各成員單位、各鎮街(平臺)根據各自職責和領導小組要求,開展雨雪冰凍災害前期防范和應對工作。
五、預警分級
暴雪和低溫冰凍預警信息按照“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要求,由區氣象局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規定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號)的規定和暴雪低溫冰凍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發布。具體預警信號等級及含義如下:
(一)暴雪預警信號的含義(降雪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藍色預警信號:預報未來有大雪,12小時內降雪量(指純雪融化為水的量,下同)將達4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3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一定影響。
黃色預警信號:預報未來有暴雪,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3-6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大影響。
橙色預警信號:已經出現降雪,預報降雪將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有6-10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嚴重影響。
紅色預警信號:已經出現積雪,預報降雪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0厘米以上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嚴重影響。
(二)道路結冰預警信號的含義(低溫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黃色預警信號:預計12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積雪(水),積雪(水)路面將出現冰凍,對高架道路和橋梁交通有一定影響。
橙色預警信號:預計6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積雪(水),積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線公路有冰凍,高架道路、橋梁、鄉村公路、景區道路有嚴重冰凍,對交通有較嚴重影響。
紅色預警信號:已經出現道路結冰,預計低溫和降雨(雪)還將持續,道路結冰可能加重,將對交通造成嚴重的影響。
六、應急響應
各級各相關部門根據區氣象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和各自的應急行動方案,履行職責。
(一)暴雪藍色、黃色預警或道路結冰黃色預警后進入三級應急響應
1.響應目標:城市運行正常、社會穩定;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2.響應措施:
(1)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傳達區指揮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通過有關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災害的工作情況。
(2)區應急辦負責指導和督促抗雪防凍各成員單位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發改局負責雨雪冰凍災害抗災救災所需的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的調運。
(5)區財政局負責預防雨雪冰凍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6)區城管局負責落實臨平環衛所對所轄保潔單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指導鎮街(平臺)開展所轄范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
(7)區住建局負責組織、督促戶外施工(作業)抗雪防凍情況,落實建筑、施工等露天作業場所防雪、防滑、防凍工作;開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時實施人員轉移;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對有險情的行道樹進行扶正、加固和除雪;督促屬地鎮街(平臺)做好城鄉危房、住宅小區車棚等構筑物安全巡查,做好人員撤離工作;負責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8)區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極端天氣下職工安全和誤工處理工作。
(9)國土余杭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做好雨雪冰凍和融雪融凍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0)區教育局負責組織、督促學校落實抗雪防凍工作,停止學生戶外活動。
(11)區氣象局負責加強監測,及時做好信息報告和通報工作,適時加密預報時次和增加預報信息發布頻次。
(12)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道路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對易發生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加強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時播報路況信息。
(13)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區以外交通道路、橋梁(管養公路)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負責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營運秩序,督促企業做好長途汽車站滯留人員的安置工作,及時發布道路旅客運輸相關信息。
(14)區民政局負責組織、督促各地開展困難群眾抗雪防凍安全排查、轉移安置工作,組織、指導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15)區衛計局負責加強與暴雪和低溫冰凍密切相關疾病的監測,做好醫療準備工作;做好各類人員(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兒童)因低溫暴雪冰凍引發其他疾病的預防措施宣傳。
(16)區商務局牽頭協調糧、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17)區農業局負責指導、督促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大戶或企業做好農業防雪抗凍工作。
(18)區林水局負責指導、督促各地做好竹林、苗木等林業產業,古樹名木、村莊綠化的防雪抗凍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防御冰雪工作。
(19)區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飯店做好防雪抗凍工作,必要時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指導景區和旅行社對游客進行緊急疏散。
(20)區安全監管局負責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做好暴雪、低溫冰凍天氣下的安全生產。
(21)區市場監管局負責依法維護市場主體經營秩序。
(22)區供銷聯社負責及時組織和調運農用物資及有關搶險救援物資。
(23)區鹽務局負責化雪用鹽的儲備,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做好隨時供鹽準備。
(24)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負責加強電力設備巡視維護,及時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做好電力設施應急處置工作。
(25)區新聞傳媒中心負責引導社會輿論,積極開展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6)余杭廣電傳媒集團負責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實況、道路交通和客運動態信息,引導公眾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災避災措施。
(27)華數電視網絡公司負責加強對基礎網絡設施運行狀況的監控,做好安全播出工作,做好應急搶險搶修,并負責啟動氣象預警信息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及時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預報和防御指南。
(28)移動、聯通、電信余杭分公司負責加強基站設施運行狀況監控,做好搶險搶修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的準備工作。
(29)其他部門(單位)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組織落實本部門(行業)的防雪抗凍工作。
(30)各鎮街(平臺)、村(社區)加強值班,分管領導到崗到位;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做好抗雪防凍工作;負責具體實施轄區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的救助,做好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加強危房檢查,必要時實施人員撤離。
(31)各社會單位做好本單位人員、設施及重點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凍工作,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沿街單位落實“門前新三包”,及時清掃積雪、積冰。
(32)公眾注意收聽、收看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及時清掃門前積雪、積冰。
(二)暴雪橙色預警或道路結冰橙色預警后進入二級響應
1.響應目標: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和學校停課。
2.響應措施:在三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區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協調駐軍部隊實施搶險救災,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調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2)區城管局負責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落實環衛工人防雪抗凍工作。
(3)區住建局根據天氣情況,必要時停止建設工地戶外和高空施工(或作業),組織臨時工棚內人員轉移。
(4)區教育局根據天氣實際情況,及時研究并決定相關地區學校停課事宜。
(5)區氣象局負責實施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及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
(6)區公安分局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開展被困人員營救等搶險救災工作。
(7)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滯留旅客的溝通、疏導、運輸和服務等工作。
(8)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開放避災場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9)區衛計局采取緊急措施,應對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10)區商務局采取緊急措施,保障居民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
(11)區農業局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12)區林水局組織林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13)區旅游局負責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做好滯留游客的溝通、疏導、安置和服務等工作,必要時暫停(或關閉)景區內的戶外旅游項目(或戶外旅游場所)。
(14)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落實電力故障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用電供給和安全。
(15)余杭廣電傳媒集團加大頻次播發氣象預警和提示信息,以及道路交通、航班、列車等民生信息。
(16)華數電視網絡公司滾動播發天氣實況、預警信息及防御指南。
(17)移動、聯通、電信余杭分公司落實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生活通訊通暢,做好暴雪冰凍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推送工作.
(18)各鎮街(平臺)、村(社區)增加人員,加強值班力量,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開放避災場所,組織志愿者開展“溫暖”幫扶救助活動,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
(19)公眾減少外出和戶外活動。
(三)暴雪紅色預警或道路結冰紅色預警后進入一級響應
1、響應目標: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學校停課。
2、響應措施:在三級、二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區城管局落實環衛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限制戶外連續工作時間。
(2)區住建局落實建筑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停止建設工地戶外、高空施工(或作業)。
(3)區教育局落實校園各項抗雪防凍措施,學校一律停課。
(4)各鎮街(平臺)、村(社區)黨政主要領導到崗到位,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等工作。
(5)公眾盡可能停止戶外活動。
七、應急終止
暴雪和低溫冰凍天氣結束,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溫冰凍得到有效處置,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經減輕,領導小組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八、救災與重建
發生災害的當地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1)區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生活安排,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2)區衛計局負責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健康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積極采取措施減少災后疾病暴發風險,必要時開展心理危機干預。
(3)區住建局指導屬地鎮街(平臺)對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工作。
(4)區氣象局負責為保險理賠等活動提供氣象證明材料。
(5)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電信余杭分公司、移動余杭分公司、聯通余杭分公司負責組織力量對受損的電網、變電站、通信基站等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上述設施的正常功能。
(6)保險部門根據災情及時辦理保險理賠事項。
九、工作要求
1.各鎮街(平臺)應設立抗雪防凍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的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防范、應對與處置工作。根據本預案要求,自本預案發布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本級抗雪防凍應急預案制定,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加強對所轄村(社區)抗雪防凍工作指導和檢查,聯合轄區村(社區)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抗雪防凍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監督檢查,保障抗雪防凍等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落實抗雪防凍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等工作;出現雨雪冰凍重大災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受災群眾安撫溝通工作。
2.區各職能部門(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抗雪防凍工作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的暴雪和低溫冰凍災害防范、應對與處置工作。應根據本部門相關職責要求,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按照全區抗雪防凍工作的目標,結合應急響應工作職責,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履行應急處置任務,指導、配合做好防雪抗凍工作。
3.抗雪防凍工作中,新聞媒體、公共場所及基層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QQ平臺、96121、微博、微信等傳播手段,及時傳播災害預警信息和防御指南;在極端災害可能造成比較嚴重的危害(或橙色預警以上)時,應加大播放頻次,實施數字電視全頻道、手機短信全網發布。各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要根據氣象部門的發布氣象暴雪低溫冰凍災害預報信息和預警信號,做好單位、家庭和個人的防雪抗凍工作,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清掃門前積雪、積冰。
十、其它
本預案由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20**年8月15日起實施,原《杭州市余杭區抗雪防凍應急預案》(余政辦〔20**〕102號)同時廢止。
附件:杭州市余杭區暴雪和低溫冰凍應急響應與處置一覽表
附件
杭州市余杭區暴雪和低溫冰凍應急響應與處置一覽表
分類分級
藍色預警
黃色預警信號
橙色預警信號
紅色預警信號
暴雪預警(降雪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預報未來有大雪,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3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一定影響。
預報未來有暴雪,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24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3-6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大影響。
已經出現降雪,預報降雪將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有6-10厘米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較嚴重影響。
已經出現積雪,預報降雪持續,且未來6小時內累計降雪量將達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將持續;可能或已經出現10厘米以上積雪;對交通、農林業生產、人民生活有嚴重影響。
道路結冰(低溫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無
預計12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降雪(水),積雪(水)路面將出現冰凍,對高架道路和橋梁交通有一定影響。
預計6小時內路面溫度低于0℃,將有降雪(水)天氣或道路已有降雪(水),積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線公路有冰凍,高架道路、橋梁、鄉村公路、景區道路有嚴重冰凍,對交通有較嚴重影響。
已經出現道路結冰,預計低溫和降雨(雪)還將持續,道路結冰可能加重,將對交通造成嚴重的影響。
應急響應級別
三級
二級
一級
應急響應目標
1、城市運行正常、社會穩定;
2、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1、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2、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
3、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學校停課。
1、城鄉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必要救助;
2、各部門信息發布和查詢渠道暢通;
3、實施交通管制、停止戶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業、學校停課。
領導小組辦公室
及時傳達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通過有關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災害的工作情況。
區應急辦
負責指導和督促抗雪防凍各成員單位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區人武部
負責組織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協調駐軍部隊實施搶險救災,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調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區委宣傳部
負責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區發改局
負責雨雪冰凍災害抗災救災所需的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的調運。
區財政局
負責預防雨雪冰凍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區城管局
負責落實臨平環衛所對所轄保潔單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指導鎮街(平臺)開展所轄范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
負責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落實環衛工人防雪抗凍工作。
落實環衛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限制戶外連續工作時間。
區住建局
負責組織、督促戶外施工(作業)抗雪防凍情況,落實建筑、施工等露天作業場所防雪、防滑、防凍工作;開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時實施人員轉移;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對有險情的行道樹進行扶正、加固和除雪;督促屬地鎮街(平臺)做好城鄉危房、住宅小區車棚等構筑物安全巡查,做好人員撤離工作;負責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根據天氣情況,必要時停止建設工地戶外和高空施工(或作業),組織臨時工棚內人員轉移。
落實建筑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停止建設工地戶外、高空施工(或作業)。
區人力社保局
負責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極端天氣下職工安全和誤工處理工作。
國土余杭分局
負責組織、指導做好雨雪冰凍和融雪融凍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區教育局
負責組織、督促學校落實抗雪防凍工作,停止學生戶外活動。
根據天氣實施情況,及時研究并決定相關地區學校停課事宜。
落實校園各項抗雪防凍措施,學校一律停課。
區氣象局
負責加強監測,及時做好信息報告和通報工作,適時加密預報時次和增加預報信息發布頻次。
負責實施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及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
區公安分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道路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對易發生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加強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時播報路況信息。
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開展被困人員營救等搶險救災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
負責城區以外交通道路、橋梁(管養公路)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負責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營運秩序,督促企業做好長途汽車站滯留人員的安置工作,及時發布道路旅客運輸相關信息。
負責做好滯留旅客的溝通、疏導、運輸和服務等工作。
區民政局
負責組織、督促各地開展困難群眾抗雪防凍安全排查、轉移安置工作,組織、指導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負責組織、指導開放避災場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勸導流浪乞討人員進入救助站,實施救助。
區衛計局
負責加強與暴雪和低溫冰凍密切相關疾病的監測,做好醫療準備工作;做好各類人員(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兒童)因低溫暴雪冰凍引發其他疾病的預防措施宣傳。
采取緊急措施,應對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區商務局
牽頭協調糧、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采取緊急措施,保障居民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
區農業局
負責指導、督促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大戶或企業做好農業防雪抗凍工作。
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區林水局
負責指導、督促各地做好竹林、苗木等林業產業,古樹名木、村莊綠化的防雪抗凍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防御冰雪工作。
組織林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
區旅游局
負責指導、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飯店做好防雪抗凍工作,必要時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指導景區和旅行社對游客進行緊急疏散。
負責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做好滯留游客的溝通、疏導、安置和服務等工作,必要時暫停(或關閉)景區內的戶外旅游項目(或戶外旅游場所)。
區安全監管局
負責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做好暴雪、低溫冰凍天氣下的安全生產。
區市場監管局
負責依法維護市場主體經營秩序。
區供銷聯社
負責及時組織和調運農用物資及有關搶險救援物資。
區鹽務局
負責化雪用鹽的儲備,并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做好隨時供鹽準備。
國網杭州市余杭區供電公司
負責加強電力設備巡視維護,及時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做好電力設施應急處置工作。
落實電力故障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用電供給和安全。
區新聞傳媒中心
負責引導社會輿論,積極開展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加大頻次播發氣象預警和提示信息,道路交通、航班、列車等民生信息。
余杭廣電傳媒集團
負責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實況、道路交通和客運動態信息,引導公眾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災避災措施。
加大頻次播發氣象預警和提示信息,以及道路交通、航班、列車等民生信息。
華數電視網絡公司
負責加強對基礎網絡設施運行狀況的監控,做好安全播出工作,做好應急搶險搶修,并負責啟動氣象預警信息數字電視全頻道發布,及時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天氣預報和防御指南。
滾動播發天氣實況、預警信息及防御指南。
移動、聯通、電信余杭分公司
負責加強基站設施運行狀況監控,做好搶險搶修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的準備工作。
落實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生活通訊通暢,做好暴雪冰凍預警信息手機短信全網發布推送工作.
其他部門(單位)
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組織落實本部門(行業)的防雪抗凍工作。
各鎮街(平臺)、村(社區)
加強值班,分管領導到崗到位;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做好抗雪防凍工作。負責具體實施轄區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的救助;做好避災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加強危房檢查,必要時實施人員撤離。
增加人員,加強值班力量,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開放避災場所,組織志愿者開展“溫暖”幫扶救助活動,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
黨政主要領導到崗到位,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等工作。
各社會單位
做好本單位人員、設施及重點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凍工作,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沿街單位落實“門前新三包”,及時清掃積雪、積冰。
社會公眾
注意收聽、收看雨雪冰凍天氣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積極參與抗雪防凍公益“送溫暖”活動,及時清掃門前積雪、積冰。
減少外出和戶外活動。
盡可能停止戶外活動。
篇3:余杭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預案
余杭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社會***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防汛救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以“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為工作目標,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推動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向事前預防轉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依法、科學、高效、有序做好洪澇臺旱冰雪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余杭建設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爭當“兩個先行”排頭兵提供保障。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杭州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杭州市余杭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范圍內洪澇臺旱冰雪災害及相關防御工程設施險情的預防預警及應急處置。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災害、山洪災害、城市內澇災害、臺風災害、地質災害(特指由降雨引發的滑坡、泥石流災害等)、干旱災害、暴雪、低溫、冰凍災害及其所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在黨的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區防指
區政府設立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在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督查指導全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工作。區防指指揮由區長擔任,常務副指揮由常務副區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林水、城建、城管、人武等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擔任,區防指成員由承擔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職責的區級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區防指職責:在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和指導全區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擬定辦事機構職責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報區政府批準后執行;組織編制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和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準備以及應急救援力量、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資源調度;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抗旱風險隱患排查,督促和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防汛防臺抗旱有關安全問題;組織會商全區的雨情、水情、汛情、風情、旱情;組織、監督和指導防汛防臺抗旱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等工作;按照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啟動、調整和結束應急響應;按照職責權限組織、督促采取“五停”措施;監督和指導災后恢復與重建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指揮協調抗雪防凍防范及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凍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應急處置方案,指揮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處置,協調抗雪防凍救災應急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督促、檢查各地和成員單位的救災工作。
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由區防指報請區政府適當調整。成員單位名單、職責及組成人員另行公布。成員單位名單詳見《關于調整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成員的通知》(余防汛指〔2023〕2號);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關于調整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的通知》(余防汛指〔2023〕3號)。
(二)區防指辦
區防指下設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指辦”),區防指辦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防指日常工作。區防指辦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區防指辦常務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擔任,區防指辦副主任由區人武部、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氣象局等部門分管領導擔任。
區防指辦職責:承辦區防指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開展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組織編制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協調水旱災害、冰雪災害的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統籌推進抗洪搶險、抗雪防凍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指導全區應急避難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必要時,受區防指指揮委托,區防指辦可組織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
(三)聯合指揮部
1.總體架構。聯合指揮部是區防指的實戰運行機制,總體架構為“1+3+2”聯合指揮部體系,包含“1+3”指揮機構和2個專項工作組,其中的“1”即聯合指揮部參謀部,“3”即3個聯合指揮室,“2”即2個專項工作組。針對不同階段的具體任務和行動需求,按“要素+席位”的模式,對內部指揮員、參謀人員、專家技術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模塊化編組,在聯合指揮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實行專班化運作,打破部門界限,規范機制流程,形成有機整體,最大限度發揮聯合指揮整體效能。
聯合指揮部參謀部:設置風險防控組、綜合文秘組(新聞宣傳組)、信息收集組(值班值守組)、檢查指導組、搶險救災組(救災保障組)、后勤保障組(會務保障組)等6個組。應急響應啟動后,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水利局、區文廣旅體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氣象局等部門按照預案要求,結合防汛防臺聯合值班值守制度,適時進駐相應席位。其中Ⅳ級應急響應情況下綜合文秘組、新聞宣傳組,搶險救災組(救災保障組)分別合署辦公;Ⅲ級應急響應情況下獨立運行,協同開展工作。
3個聯合指揮室:設置聯合搶險救災指揮室、聯合救災保障指揮室、人員轉移指揮室,是聯合指揮部的重要組成部分,分別在3個重點領域實施專項指揮。
(1)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啟動聯合搶險救災指揮室,按照聯合搶險救災工作機制,組織相關力量聯絡員進駐,由參謀部搶險救災組(救災保障組)牽頭負責,統籌協調消防救援、專業救援、社會救援、企業救援、軍警5類綜合力量和通信、電力、水利、交通4支行業力量的任務、部署和投送;視情向上級防指申請支援。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擔任總聯絡員,負責指揮調度;各力量負責制定參與聯合救援的具體方案計劃,按任務區分集結待命,做好臨戰準備。
(2)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啟動聯合救災保障指揮室,按照聯合救災保障工作機制,由參謀部搶險救災組(救災保障組)牽頭負責,適時組織區商務局、區林業水利局等部門聯絡員和大型商超等企業人員進駐,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擔任總聯絡員,細化聯合救災保障行動方案計劃,確保各類應急物資調得出、用得上。
(3)防汛防臺全過程,啟動人員轉移指揮室,與風險防控組合署,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水利局、區文廣旅體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等部門聯絡員適時進駐,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擔任總聯絡員,按照人員避險轉移工作機制,統籌指導做好轉移范圍劃分、避災安置場所啟用、轉移人員統計、同吃同住同轉移要求落實等工作,確保應轉盡轉、應轉早轉、應轉快轉、安全返回。
2個專項工作組:設置督查服務專項工作組、輿論宣傳專項工作組,分別由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牽頭。
(1)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聯合指揮部參謀部檢查指導組協同區政府辦,抽調區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建4個督查服務專項工作組,由副處級領導擔任組長,按照防汛防臺督導組工作機制,赴各鎮街進行督查檢查、服務指導。
(2)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聯合指揮部參謀部新聞宣傳組協同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組建輿論宣傳專項工作組,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擔任組長,按照新聞宣傳工作機制,組織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適時進駐,負責汛情、災情和搶險救災等方面的宣傳報道,并做好輿情監控、協調和處置工作。
2.聯合值班室。區防指建立聯合值班值守制度,汛期組織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林業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氣象局等區防指主要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值班值守,值班室設在區防汛防臺指揮中心。當氣象預報有強降雨過程或區防指啟動防汛防臺應急響應時,聯合值班值守單位進駐區防汛防臺指揮中心;啟動Ⅱ級(特殊情況下Ⅲ級)應急響應時,除聯合值班值守單位外,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數據資源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區供電公司、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等單位進駐區防汛防臺指揮中心。
3.運行機制。風險防控組、綜合文秘組、信息收集組,是聯合指揮部參謀部的3個中樞組。
3.1.風險防控組。作為參謀部的“神經中樞”,負責對重要研判信息進行加工提煉,形成聯合指揮部核心建議。核心是高效運行聯合值班會商機制,發揮指揮、氣象、林水、規劃資源、綜合行政執法、交通運輸、公安、專家等8個席位的整體功能,為驅動整個指揮部運轉及時提供綜合信息支撐。其中各專業席位由“8個風險研判小組”對應部門派出,專家席位視情邀請防汛防臺專家庫成員進駐,實行24小時聯合值班值守,根據需要隨時會商、加密會商。重點任務有4項:一是及時發布和調整應急響應等級。二是形成綜合研判產品,動態滾動更新,對內分發至信息收集組、綜合文秘組等其他各組(室),提供行動參考建議;對外(對下)形成工作提示單,指導各地提早做好防御準備,落實管控措施。三是根據各組反饋的情況,特別是針對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和重大事項,經綜合研判后形成指令單,分發至相關組(室)、區級“8個風險研判小組”對應部門和有關鎮街,全程跟蹤直至閉環。四是牽頭制定“1+N”防御工作方案(即1個總方案,地質災害、山洪災害和山塘水庫河網、城市內澇、城市安全運行、交通運輸、農業安全、安全生產、文化旅游、人員避險轉移等N個子方案),并細化制定階段性防御任務清單,印發至區級“8個風險研判小組”對應部門,下達貫通至鎮街,強化工作落實。
3.2.綜合文秘組。作為參謀部的“政務中樞”,在收到綜合研判產品后,經過提煉梳理,及時編發向區領導報告的短平快消息(區領導防汛防臺浙政釘群),起草會議匯報材料和領導講話,當好參謀部的“喉舌”。同時,及時傳達區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各組準確把握工作要求,明確工作任務。
3.3.信息收集組(值班值守組)。作為參謀部的“執行中樞”,在收到綜合研判產品后,重點任務有3項:一是叫應叫醒。按照預警叫應工作機制,針對暴雨、山洪、地質災害3種預警類型,在黃色、橙色、紅色3種預警級別下,通過一條短消息、一個電話、一次視頻“3個一”手段,實行1分鐘內視頻連通各鎮街防指、值班人員3分鐘內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5分鐘內到位應答“135”預警叫應,及時叫應村社主要負責人、鎮街副書記、鎮長(主任)“3個關鍵人”,要求做到有沒有研判、有沒有方案、有沒有行動、物資力量有沒有到位、社會面有沒有宣傳發動“5個講清楚”,通過叫應關鍵人、激活全體系。二是信息報送。每日將監測預報預警結果、險情災情、應急處置工作等情況匯總編發工作簡報進行報送。三是審核把關。嚴格落實突發事件緊急信息“前道+后道”審核把關機制。把好“前道關”,即落實區、鎮兩級副書記信息報送聯動機制,確保統一歸口、統一審批、統一口徑、統一路徑、統一上報。
(四)鎮(街道)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
鎮(街道)設立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由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鎮(街道)防指在上級防指領導下,按照《市防指鄉鎮、村社短臨極端天氣災害防范應對雙十條工作舉措》及鎮(街道)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負責本轄區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避險工作,組織指揮督促各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開展工作。具體職責為:
(1)明確防汛防臺抗旱網格及責任人;
(2)按照管理權限組織開展小型水庫、山塘、堤防、水閘、泵站、堰壩和抗旱供水設施等工程設施的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編制本轄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4)配合開展農村住房防災能力調查;
(5)按照規定儲備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物資;
(6)組織落實群眾轉移和安置;
(7)統計災情;
(8)其他風險部位如山洪風險區、地質災害點、危(舊)房等的檢查并落實安全措施;
(9)負責組建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搶險救災隊伍,并開展搶險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識培訓;
(10)負責做好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將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水雨情預警信息傳遞到村級防汛防臺責任人;
(11)按照職責權限組織采取“五停”等措施;
(12)負責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
(1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鎮(街道)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街道〉防指辦),負責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日常工作。
(五)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防汛防臺抗旱組織
村(社區)和有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任務的企事業單位應按照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設及《市防指鄉鎮、村社短臨極端天氣災害防范應對雙十條工作舉措》要求,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防汛防臺工作組,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做好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避險工作。具體職責為:
(1)開展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
(2)傳達預報、預警、轉移、避災等信息;
(3)按照規定儲備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物資;
(4)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5)協助統計災情、發放救災物資;
(6)汛前開展應轉移人員造冊登記的查漏補缺工作;
(7)按照職責權限在上級組織下落實“五停”等措施;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六)其他組織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企業和在建重點工程等,按照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設要求,明確職責和人員,在主管部門或屬地鎮(街道)指導下,做好本單位(工程項目)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
三、風險識別管控
(一)風險識別
在汛期,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區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廣旅體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按照“八張風險清單”分類分層分級研判管控工作機制,組建地質災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牽頭)、山洪災害和水庫山塘河網(區林業水利局牽頭)、安全生產(區應急管理局牽頭)、農業安全(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城市內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城市安全運行(區住建局牽頭)、交通運輸(區交通運輸局牽頭)、文化旅游(區文廣旅體局牽頭)等8個風險研判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組織行業(系統)開展會商研判,向區防指報告研判結論;區防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和鎮(街道)防指進行會商,識別和研判災害性天氣可能帶來的風險。
(二)風險提示
在災害天氣來臨前,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區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廣旅體局、區應急管理局等8個風險研判小組根據風險排查、會商研判情況,下發風險提示單并報區防指;區防指根據綜合研判結果,視情向有關鎮(街道)防指、有關單位發送綜合風險提示單。
應急響應期間,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降雨、大風等預警時間、區域,結合風險預警閾值,滾動發布預警單。8個風險研判小組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各專業領域會商和風險研判,及時列出風險隱患清單、提出管控要求,下發專業指令單,并報區防指風險防控組。區防指風險防控組負責組織聯合會商、綜合風險研判,向有關鎮(街道)、單位發送管控指令單。
(三)風險管控
有關鎮(街道)、單位根據響應等級和風險提示單、管控指令單要求,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組織開展預警叫應、隱患排查、人員轉移、響應處置、搶險救援等工作,形成風險管控表報區防指和行業主管部門,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等負責提供交通管控等信息,實行每日“零報告”,確保風險閉環管控。
四、監測預報預警
(一)監測預警
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應加強對暴雨、洪水、臺風、城市內澇、地質災害、旱情、暴雪、冰凍的監測和預報,將結果報告有關防指并通報有關單位,按權限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遭遇重大災害性天氣時,應加強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未來可能發展趨勢及影響作出評估,將評估結果報告區防指,并通報有關單位。
1.氣象監測預警
區氣象局負責全區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警,按職責統一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與區應急管理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實現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服務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眾聯合發布有關災害預警信息。提高氣象網格降水預報產品的時空分辨率和準確率,提前1—3天發布臺風警報,提前24小時發布降雨預報,提前1—3小時發布短臨預報,按照有關規定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短臨預報區級細化到村(社區)。
2.水文監測預警
區林業水利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文監測,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和權限,及時發布江河湖庫洪水、山洪預警和干旱信息;科學設定山洪災害預警閾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布預警,區級向村(社區)發布實時監測預警和未來3小時、6小時短臨預警。
3.地質災害監測預警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專業監測和預報等工作??茖W設定地質災害預警指標,及時向特定對象發布預警,區級向村(社區)發布實時預警。
4.城市內澇監測預警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內澇監測預警;負責設置監測預警設施和物聯感知設備,實時監測城市排澇設施和下穿立交、橋梁隧道、低洼地等易淹易澇區域水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建立城市內澇應急聯動機制,共享降雨雨情、流域洪澇、河道水位等相關監測預警信息,做好聯防聯控。
5.監測預警信息通報
建立汛期汛情日報、周報和洪澇臺旱冰凍等災害重要信息應急專報制度。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每日8時向區防指報告前一天天氣情況、水雨情和預報結論、情勢分析、險情及應急響應行動建議等信息;各鎮(街道)防指每周五7時向區防指報告本周相應信息。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報送。應急響應啟動后,按響應行動規定報送。
(二)預警叫應和響應聯動
1.預警叫應
按照“誰預警、誰叫應”的原則,區氣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林業水利局等部門發布預警信息時,要第一時間向有關鎮(街道)、部門相關負責人實施“叫應”。特別是針對暴雨、山洪、地質災害3種預警類型,在黃色、橙色、紅色3種預警級別下,要通過一條短消息、一個電話、一次視頻“3個一”手段,及時叫應村社主要負責人、鎮街副書記、鎮長(主任)“3個關鍵人”,做到預警叫應“4個3”。區防指組織開展“六問抽查”“135”預警叫應核查,實行1分鐘內視頻連通鎮街防指、值班人員3分鐘內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5分鐘內到位應答,要做到有沒有研判、有沒有方案、有沒有行動、物資力量有沒有到位、社會面有沒有宣傳發動“5個講清楚”,通過叫應關鍵人、激活全體系。
2.響應聯動
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林業水利局等部門要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機制。發布預警信息后,要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及基層落細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區防指組織有關部門研究確定應急響應與相關預警指標相銜接,將預報預警納入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科學確定應急響應等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相關預警與采取“五停”等行動措施相銜接,明確對應標準、流程、責任,納入相關預案內容。
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等部門發布預警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專項預案,組織本系統采取應急行動。防指組織聯合會商,及時提出啟動、調整應急響應的意見和建議。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預案及時采取“五停”措施,并督促落實。
鎮(街道)黨委政府要建立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制定分類分級聯動響應工作清單,及時轉移危險區域人員,確保人民群眾安全。
3.預警信息發布
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按專群有別、規范有序的原則,規范預警發布內容、范圍、程序等,科學做好預警信息發布。
五、事件分級與應急響應
(一)事件分級
按照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洪澇臺旱冰雪應急事件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具體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4有關內容。
(二)應急響應
當達到或即將達到本預案啟動標準時,區氣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林業水利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向區防指提出應急響應建議,經會商研判后,由區防指決定啟動或調整應急響應。當局地突發嚴重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事件或重大險情時,根據當時災險情實際,區防指可針對重點地區(或流域)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
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害影響地區防指應按照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同時報告區防指。當發生本預案規定的事件時,區防指啟動應急響應,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主要影響鎮(街道)防指應急響應級別不得低于區級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行動見附件1-4有關內容。
(三)各類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江河洪水
(1)區林業水利局按有關規定及時發布江河洪水預警,并按洪水調度方案調度水利工程。
(2)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鎮(街道)防指及水利工程管理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組織人員巡堤查險,其中西險大塘及南北湖堤防百米一人巡塘,由區防指發布通知,屬地鎮(街道)組織人員開展巡塘工作。必要時報區防指請求駐杭解放軍、武警部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3)當預報江河洪水接近或超過保證水位時,區防指及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組織做好搶險準備,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泄洪,啟動泵站搶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相關地區和有關單位組織危險區域人員轉移避險,必要時采取“五停”等措施。
(5)當發生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災情、險情時,應當地防指請求,上一級防指組織調配防汛搶險物資和救援力量到當地進行救援。
5.蓄滯洪區運用
(1)區防指組織蓄滯洪區管理單位擬訂人員轉移方案,報區政府審批。
(2)蓄滯洪區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區防指和上級主管部門。
(3)區林業水利局做好洪水預報并提出洪水調度建議。
(4)區防指根據洪水預報和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適時決定下達北湖、南湖滯洪區啟用工作,主要包括:下達啟動指令、組織人員避險預警、分洪設施啟用和巡查檢查。
(5)當發生東苕溪流域特大洪水時,以確保大中型水庫、重要堤防安全為主要目標,按照《東苕溪特大洪水緊急分洪實施方案》《東苕溪特大洪水緊急分洪人員轉移預案》,做好永建、潘板、澄清、張堰等非常滯洪區人員轉移及無閘分洪口爆破分洪工作。
6.城市內澇
(1)有關鎮(街道)、部門加強市政道路隧道、立交橋、地下空間、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澇積水點(區)巡查,及時預警。
(2)有關責任單位對主要易澇積水點(區)按照“一點一案”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明確責任人、隊伍和物資,落實應急措施。
(3)有關鎮(街道)、部門對危險區域、路段采取警戒、管控、疏導等措施,情況危急時,停止有關生產和社會活動。
(4)有關鎮(街道)、單位及時組織危險區域人員轉移。
(5)有關鎮(街道)、單位組織專業人員和設備搶排澇水,保障交通運輸、電力、通信、燃氣、供水等城市生命線工程和其他重要基礎設施安全。
7.水利工程險情
(1)當出現水利工程險情(堤防決口、水庫潰壩、水閘垮塌等)前期征兆時,防汛責任單位要立即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并做好先期處置工作。東苕溪干流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和小(二)型以上水庫潰壩等事件應立即報告區政府和區防指。
(2)區防指負責水利工程險情應急處理,及時向影響區域發布預警,組織人員疏散轉移,并實施交通管控。
(3)區防指全力組織搶險,區林業水利局提供技術支持,當山塘水庫、水閘垮塌、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現險情,區防指會同區林業水利局派出技術專家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工作。必要時可請求上級支援。
(4)加強險情研判,必要時做好棄守準備。
(5)應當地防指請求,上級防指組織協調、調動防汛搶險物資和救援力量。
8.臺風災害
(1)區氣象局應密切監視臺風動態,發布臺風預報信息及預警信號,報告區防指成員單位和屬地鎮(街道);各級防指部署防御臺風各項準備工作,各防指成員單位、各類防汛防臺責任人按預案進崗到位。
(2)區氣象局作出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和臺風暴雨量級和雨區預報,區林業水利局應根據氣象部門的降雨預報,及時作出江河洪水預報;各防指成員單位、鎮(街道)、有關單位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落實情況;必要時,區防指發布防臺風動員令,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防臺風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防臺風和搶險工作;視情況關閉旅游景區、山區農家樂景區。
(3)臺風可能經過或嚴重影響的地區,各類危險區域人員梯次轉移。
(4)必要時,采取“五停”和封閉交通道路、關閉景區等措施。
(5)新聞媒體及時播發臺風預警信息、防臺風措施和防指的防御部署情況。
9.干旱災害
(1)區林業水利局應編制抗旱預案,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2)有關部門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指報告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3)各級防指適時組織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防指統一部署,協調聯動,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4)區林業水利局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
(5)根據抗旱形勢,采取開源節流、限水調水、應急送水、跨流域(區域)引調水等措施。
(6)條件允許時,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7)做好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工作。
10.山洪災害
(1)區氣象局發布暴雨預警信號時,有關部門及屬地鎮(街道)應對行業、轄區內做好防范山洪災害預警宣傳工作,做好山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加強小流域山洪易發區巡查監測,及時預警。
(2)各鎮(街道)要制定山洪災害人員轉移方案,做好人員轉移工作。
(3)山區小流域降雨量觸發山洪災害預警警報后,區林業水利局、區氣象局應立即向當地鎮(街道)政府通報,并同時向區防指報告;鎮(街道)政府和有關單位得到降雨警報后,立即進行研究,對危險區域作出評估,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轉移,確保人員安全;區防指收到信息后,立即向有關鎮(街道)和單位調度防御工作情況,督促指導做好防御應對工作。
(4)山洪災害發生后,鎮(街道)及時向本級政府和區防指報告。區防指組織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造成更大損失。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5)若山洪災害引發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造成堰塞湖,區防指應立即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災害擴大。
11.地質災害
(1)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發布地質災害預警后,有關部門及屬地鎮(街道)應對行業、轄區內做好防范地質災害預警宣傳工作,預警監測人員開展地質災害巡查。
(2)各鎮(街道)要制定地質災害人員轉移方案,做好人員轉移工作。
(3)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及風險防范區、切坡建房區域巡查監測,及時預警;加強切坡修路地段巡查監測,及時預警,及時采取交通管控等措施。
(4)發生地質災害前兆,巡查人員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鎮(街道)政府和有關單位得到警報后,迅速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識,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避讓,開展搶險救援。
(5)地質災害發生后,區防指應立即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災害擴大。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12.雨雪冰凍災害
(1)各級防指和有關單位做好抗雪防凍預警宣傳工作,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2)災害發生后,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城區以外公路的除冰、除雪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引導撤離安全行駛;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鎮(街道)和相關單位做好城區道路的清掃工作;區林業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林業、農作物的防凍減災指導工作。區供電公司、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區交通運輸局等單位做好斷電、斷水、斷路等險情的處置工作。其他單位根據部門職能負責做好有關工作。
(四)搶險救援
屬地鎮(街道)負責本地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和搶險救援工作,當本地區搶險救援隊伍或物資不足時,可請求區防指或周邊鎮(街道)支援;需跨鎮(街道)調撥物資裝備和隊伍的,由區防指統一調度。重大災害現場應成立現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并設立搶險救援隊伍和物資集結點進行統一調配。根據災害預報、災害影響程度和發展趨勢,向可能受災重點地區預置救援力量和物資裝備。
區防指統籌協調搶險救援隊伍和物資裝備,組織專家支援鎮(街道)、有關單位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工作。根據區防指要求,區人武部、駐地部隊組織所屬民兵、武警、預備役部隊參加搶險救援。區防指統一指揮消防救援、專業救援、社會救援等力量參加搶險救援。鎮(街道)防指指揮調度搶險救援力量情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送區防指。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協調一般及以上災害的搶險和應急救援,有關單位提供技術支撐。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區供電公司、區經信局等部門、單位立足搶早搶小、抓早抓小,組織、督促、指導行業(系統)的搶險救援工作。
(五)信息報送
區防指應及時向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報告防御工作動態;必要時,采用信息專報形式向區領導報告洪澇臺旱冰雪重要信息、風險隱患研判及防御工作情況。
鎮(街道)防指負責歸口報送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各類信息,突發災害事故信息30分鐘內口頭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送區防指;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及水庫發生的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立即報告區防指;根據險情災情發展及搶險救災的變化情況,及時續報,至險情排除、災情穩定或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后,區氣象局、區林業水利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成員單位應在24小時內將主要特征性數據等基本情況報送區防指,區防指各成員單位應在3日內將總結報送區防指。
(六)信息發布
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的信息發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汛情、水利旱情由區林業水利局發布,災情及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情況由區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主要影響地防指按照規定及時發布信息,在發布重要災情、險情信息前應提前報告區防指,涉及人員傷亡的應提前報告區防指。
重特大災害事故發生后,區防指在4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重大決策部署、綜合汛情(臺風、暴雨)、旱情和搶險救災情況、災情等重要信息,由區防指通過媒體對外統一發布。
(七)應急響應變更與結束
1.區防指根據洪澇臺旱冰雪災害事件的發展趨勢和對我區影響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應急響應等級。
2.鑒于臺風往往帶來強風和暴雨,啟動防臺應急響應即視為同時啟動防汛應急響應。
3.區防指可視具體情況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具體情況按照附件1-4有關內容執行。
4.根據預案和洪澇臺旱冰雪災害情況決定變更或結束應急響應,原則上不在夜間降低應急響應等級或結束應急響應。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1.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信息化建設納入全區信息化建設規劃,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整合區防指成員部門資源、實現上下級應急管理調度指揮,建成余杭區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平臺,保障信息安全暢通,提高預警預報和應急指揮能力。
2.通信管理部門應將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通信保障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確保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應急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二)資金保障
1.應急搶險及救助資金納入區政府財政預算,專項用于區域內遭受嚴重洪澇臺旱冰凍的工程修復以及受災群眾正常生活生產秩序恢復的補助。
2.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林業水利局、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并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同時做好救災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物的發放、使用。
(三)物資保障
1.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2.區防指、區防指成員單位及各鎮、街道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應當按照當地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需要儲備物資,針對當年物資消耗情況,及時將物資裝備補充到位。重要水庫、水閘、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
3.各有防汛防凍搶險救災應急保障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落實相關的搶險物料、救生器材和搶險機具等防汛防凍搶險救災物資的來源,以備應急用。
(四)應急搶險隊伍
1.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應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隊伍相結合,實行軍(警)民聯防。防汛防臺搶險隊伍必須在每年汛前組織好,要求人員精干、組織嚴密、責任分明。
2.應急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3.汛前各級防指要主動與人武部門聯系,通報防御方案和防洪工程情況,明確部隊防守任務和聯絡部署情況。
(五)培訓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指組織實施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知識與技能培訓。區防指負責鎮(街道)、村(社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負責人、搶險技術人員的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六)演練
各級防指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特別是防汛防臺和轉移危險區域群眾的演練。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練。
(七)宣傳
各級防指要把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宣傳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建立宣傳引導工作機制和輿情監測機制,加強與有關宣傳機構的協作配合,加強輿情引導和正面宣傳,及時澄清處置虛假有害信息。
七、災后處置
(一)災后部署
發生重大洪澇臺旱冰雪災害后,以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企業恢復生產為重點,區發改局會同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統籌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第一時間進行部署。鎮(街道)防指和有關部門根據應急搶險救災物資消耗情況及時補充物資儲備,區財政局會同區應急管理局統籌安排自然災害救援救助資金。
(二)災情核查
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綜合評估城鄉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農業、生態環境、土地、文物、工商企業等災害損失,按程序報批后作為災區災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據。
(三)災后恢復
在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全部搶通前,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林業水利局、區供電公司、區經信局等部門、單位應派員駐守區防指。力爭災害發生后1-2天內完成環境清理恢復,3天內全面恢復供電、供水和通信,5天內主要道路全面恢復通車。
(四)復盤評估
重大災害發生后,各級防指辦及其有關成員單位應開展復盤,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應及時將復盤報告報區防指辦。區防指辦組織編制綜合復盤報告,梳理問題整改清單,交辦有關鎮(街道)防指、有關部門限時整改,整改情況書面報區防指辦。
(五)征用補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依照有關規定征用、調用的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物資,應當及時歸還并適當補償;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根據區防指防洪抗旱調度指令,對啟用滯洪區及非常滯洪區、水庫攔洪超蓄淹沒造成損失、因抗旱需要調用農業灌溉水源、水庫因抗旱保水影響正常效益發揮的,有關政府應當按規定給予補償。
(六)工作評價
各級防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偨Y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工作。
八、預案管理
(一)管理與更新
區防指成員單位和鎮(街道)防指應根據本預案和當地實際或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區防指備案。當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相關法律法規被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在實際應對和實戰演習中出現新的問題、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二)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杭州市余杭區防汛防臺抗旱抗雪防凍應急預案》(余防汛指〔2021〕2號)同時廢止。
附件:1.余杭區洪澇臺災害應急處置表
2.余杭區干旱災害應急處置表
3.余杭區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表
4.余杭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表
附件1
余杭區洪澇臺災害應急處置表
事件分級 分類 |
一般(Ⅳ級)事件 |
較大(Ⅲ級)事件 |
重大(Ⅱ級)事件 |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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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風 |
區氣象臺預報臺風位置在東經125度以東,或北緯24度以南轉向,區氣象臺發出臺風藍色預警信號。 |
區氣象臺預報臺風在福建(廈門以南)登陸或緊擦浙江沿海北上,預計對我區有較大影響,區氣象臺發出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
區氣象臺預報臺風將正面襲擊我區,或臺風在福建(廈門以北)、上海等附近?。ㄊ校┑顷懬彝鈬鷩乐赜绊懳覅^,區氣象臺發出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
區氣象臺預報臺風將正面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區,區氣象臺發出臺風紅色預警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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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 |
較大區域[兩個鎮(街道)以上,下同]內,24小時面雨量達50—80毫米,或48小時面雨量達80—120毫米,或72小時面雨量達100—150毫米,且區氣象臺最新時次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以上等級降雨。 |
較大區域內,24小時面雨量達80—100毫米,或48小時面雨量達120—160毫米,或72小時面雨量達150—200毫米,且區氣象臺最新時次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級降雨。 |
較大區域內,24小時面雨量達100—150毫米,或48小時面雨量達160—230毫米,或72小時面雨量達200—300毫米,且區氣象臺最新時次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級降雨。 |
較大區域內24小時面雨量超過150毫米,或48小時面雨量超過230毫米,或72小時面雨量超過300毫米,且區氣象臺最新時次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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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強降雨 |
城區出現短時強降雨,1小時面雨量達30—50毫米,或多個鎮(街道)范圍內出現3小時達100—150毫米短時強降雨。 |
城區1小時面雨量達50—80毫米,或多個鎮(街道)范圍內出現3小時達150—200毫米的短時強降雨。 |
城區1小時面雨量達80—100毫米,或多個鎮(街道)范圍內出現3小時達200—250毫米的短時強降雨。 |
城區1小時面雨量超過100毫米,或多個鎮(街道)范圍內出現3小時超過250毫米的短時強降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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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 |
東苕溪流域:余杭站水位超過7.16米、瓶窯站水位超過5.66米。 |
東苕溪流域:余杭站水位超過7.66米、瓶窯站水位超過6.16米,可能啟用北湖滯洪區; 運河流域:塘棲站水位超過3.0米。 |
東苕溪流域:余杭站水位超過8.2米,或瓶窯站水位超過6.9米,已啟用北湖滯洪區并可能啟用南湖滯洪區; 運河流域:塘棲站水位超過3.2米。 |
東苕溪流域:青山水庫壩前水位超過29.9米,或余杭站水位超過8.5米,或瓶窯站水位超過7.2米,已啟用南湖滯洪區并可能啟用苕溪以北部分圩區緊急分洪; 運河流域:塘棲站水位超過3.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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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險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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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水庫、支流堤防發生一般險情。 |
山塘水庫發生嚴重險情; 東苕溪干流堤防出現一般險情。 |
四嶺水庫發生險情; 小型水庫發生潰壩; 東苕溪西險大塘出現嚴重險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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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啟動程序 |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辦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副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常務副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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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結束 |
區氣象臺正式發布解除臺風預警信號;局地強降雨已基本停止;或全區范圍內的降雨趨停,區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無明顯降水;東苕溪流域余杭站水位回落至7.16米以下,瓶窯站水位回落至5.66米以下;運河流域塘棲北站水位回落至2.2米以下;水利工程險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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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行動 |
區防指(辦) |
(1)區防指辦常務副主任主持,組織應急、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規劃資源、農業農村、交警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做好汛情發展趨勢分析和預測預報; (3)區防指辦發出防御工作通知,視情連線鎮(街道),進行動員部署; (4)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汛情監視和防汛防臺工作指導,及時將汛情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和副指揮,必要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
(1)區防指辦主任主持,組織應急、林水、氣象、綜合行政執法、規劃資源、農業農村、交警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主任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做好汛情發展趨勢分析和預測預報; (3)區防指辦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4)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汛情監視和防汛防臺工作指導,及時將汛情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并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5)區防指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指導一線防汛防臺工作。 |
(1)區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組織人武部、應急、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規劃資源、農業農村、交通、住建、交警、水務、供電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常務副指揮值班,啟動防汛總值班室,有關防指成員單位派員駐區防指總值班室,密切監視汛情、工情和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發展趨勢分析和預測預報; (3)區防指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工作的通知,防指領導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4)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監督、指導重點工程洪水調度及防汛防臺物資調度,并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省、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5)區防指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指導一線防汛防臺工作。 (6)區領導按照分片聯系制度,到各地檢查、指導防汛抗洪工作。 |
(1)區防指指揮主持,組織全體防指成員會商; (2)區防指指揮值班,啟動防汛總值班室,有關防指成員單位派員駐區防指總值班室,密切監視汛情、工情和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發展趨勢分析和預測預報; (3)區防指發全力做好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全體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4)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監督、指導重點工程洪水調度及防汛防臺物資調度,視情況啟動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并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省、市防指; (5)區防指派出由區防指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防臺工作,必要時請上級防指專家組協助。 (6)區領導、部門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到各自聯系的鎮(街道)、地區組織指揮防汛防臺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防臺工作。 (7)必要時,提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 |
區氣象局 |
每天至少2次報告天氣預報結果,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天至少3次報告天氣預報,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天至少4次報告天氣預報,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天至少8次報告天氣預報,期間根據監測情況實時更新預報,遇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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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林業水利局 |
每日8、12、16時報告洪水預報結果,每日7、17時報告工作動態;做好區管水利工程調度,監督指導全區水利工程洪水調度;做好水利工程防汛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每3小時報告1次洪水預報結果,每日7、13、17時報告工作動態;做好區管水利工程調度,監督指導全區水利工程洪水調度;做好水利工程防汛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隨時報告洪水預報結果,每日7、13、17時報告工作動態;做好區管水利工程調度,監督指導全區水利工程洪水調度;做好水利工程防汛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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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每日7、17時報告城市積澇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城區排澇搶險技術支撐工作及戶外廣告防臺風工作。 |
每日7、13、17時報告城市積澇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城區排澇搶險技術支撐工作及戶外廣告防臺風工作。 |
隨時報告城市積澇信息;每日7、13、17時報告工作動態;做好城區排澇搶險技術支撐工作及戶外廣告防臺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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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 |
每日7、17時報告地質災害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并根據需求實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
每日7、13、17時報告地質災害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并根據需求實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
隨時報告地質災害信息;每日7、13、17時報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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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宣傳部 |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新聞發布和輿論調控工作;及時組織媒體向公眾發布氣象、汛情等預警信息;每日7、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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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建局 |
監督、指導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筑工地等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做好房屋、建筑搶險技術支持工作;每日7、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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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交通運輸局 |
做好交通運輸系統防汛防臺工作,為防汛防臺抗旱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做好交通搶險技術支撐工作;每日7、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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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供電公司 |
做好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用電的供應保障;及時搶修災損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每日7、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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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衛生健康局 |
根據需要派出專業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每日7、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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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員單位 |
加強值班;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防汛防臺和抗災救災工作;每日7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
加強值班,分管領導主持;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防汛防臺和抗災救災工作;每日7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
加強值班,主要領導主持;按照職責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防臺和抗災救災工作;每日7時、13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
加強值班,主要領導主持;按照職責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防臺和抗災救災工作;每日7時、13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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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 |
在鎮(街道)防指組織下,負責轄區內防汛防臺各項工作;每日7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在鎮(街道)防指組織下,負責轄區內防汛防臺各項工作;每日7時、13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附件2
余杭區干旱災害應急處置表
事件分級 分類 |
一般(Ⅳ級)事件 |
較大(Ⅲ級)事件 |
重大(Ⅱ級)事件 |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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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 |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在20%以下。 |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31%-5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21%-40%。 |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51%-8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41%-60%。 |
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高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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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啟動程序 |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由區防指辦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由區防指副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由區防指常務副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由區防指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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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結束 |
全區旱情和人畜因旱臨時飲水困難得到有效緩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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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急 響 應 行 動 |
區 防 指(辦) |
(1)區防指辦常務副主任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水務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旱情、災情監視和抗旱工作指導,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抗旱工作安排,及時將旱情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和副指揮,必要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4)視情向重點影響地區和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
(1)區防指辦主任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水務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旱情、災情監視和抗旱工作指導;區防指辦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抗旱工作安排,將旱情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4)區防指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指導一線抗旱工作; (5)視情向重點影響地區和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
(1)區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組織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農業農村、水務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旱情、災情監視和抗旱工作指導;區防指副指揮值班,人武部、宣傳部、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農業農村、水務等單位派員駐區防指;區防指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抗旱工作安排,將旱情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4)區防指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抗旱工作; (5)根據需要并報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宣布全區或部分地區進入非??购灯?,動員部署抗旱工作; (6)向重點影響地區和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
(1)區防指指揮主持,組織全體防指成員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旱情、災情監視和抗旱工作指導;區防指指揮值班,人武部、宣傳部、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農業農村、水務等單位派員駐區防指;區防指發出全力做好抗旱工作的緊急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全體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抗旱工作部署,將旱情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4)區防指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抗旱工作,必要時請上級防指專家組協助; (5)根據需要并報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宣布進入非??购灯?,必要時,提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抗旱工作; (6)區領導、部門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到各自聯系的鎮(街道)組織指揮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抗旱工作; (7)向重點影響地區和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
區氣象局 |
全程跟蹤天氣變化,做好預測預報,適時組織人工增雨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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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林業水利局 |
監測地下水、地表水儲量,加強水資源調度,優化配置水資源,加強抗旱技術指導,指導林業系統抗旱生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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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 |
監測供水水源與用水量供需關系,協調飲用水水源調度,組織向缺少地區進行應急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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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業農村局 |
做好農業生產抗旱技術指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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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宣傳部 |
加大宣傳力度,宣傳節水與抗旱工作開展情況及先進典型,樹立正確輿論導向,為抗旱工作提供輿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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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成員單位 |
按照職責分工,合力做好抗旱工作;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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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相關部門每旬向區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 |
抗旱相關部門每周向區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 |
抗旱相關部門每周2次向區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 |
抗旱相關部門每周3次向區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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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 |
在區防指組織下,區防指各成員單位配合下,負責轄區內抗旱各項工作;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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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災害影響鎮(街道)防指每旬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
干旱災害影響鎮(街道)防指每周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
干旱災害影響鎮(街道)防指每周2次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
干旱災害影響鎮(街道)防指每周3次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
附件3
余杭區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表
事件分級分類 |
一般(Ⅳ級)事件 |
較大(Ⅲ級)事件 |
重大(Ⅱ級)事件 |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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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冰凍 |
區氣象臺發布暴雪藍色預警信號,或實況已出現小到中雪(含小雪)并發生道路積雪結冰影響交通 |
區氣象臺發布暴雪黃色預警信號、道路結冰黃色預警、低溫橙色預警信號,或實況已經出現中到大雪(含中雪)并發生區域道路積雪結冰影響交通時 |
區氣象臺發布暴雪橙色預警信號、道路結冰橙色預警信號、紅色低溫預警信號,或實況已經出現大到暴雪(含大雪)并發生道路積雪結冰導致部分區域交通中斷時 |
區氣象臺發布暴雪紅色預警信號、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或實況已經出現大到暴雪并發生道路嚴重積雪結冰導致城市交通不暢、重要區域交通癱瘓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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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啟動程序 |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辦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副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常務副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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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結束 |
暴雪和低溫冰凍天氣結束,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溫冰凍得到有效處置,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經減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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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行動 |
區防指(辦) |
(1)區防指辦常務副主任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水務、綜合行政執法、交通、交警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冰凍、災情監視和抗雪防凍工作指導,發出抗雪防凍工作通知;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抗雪防凍工作安排,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及時將抗雪防凍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和副指揮,必要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
(1)區防指辦主任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水務、綜合行政執法、交通、交警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冰凍、災情監視和抗雪防凍工作指導;區防指辦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抗雪防凍工作安排,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4)區防指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指導一線抗雪防凍工作。 |
(1)區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水務、綜合行政執法、交通、交警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冰凍、災情監視和抗雪防凍工作指導;區防指副指揮值班,人武部、宣傳部、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交通、交警、農業農村、水務等單位派員駐區防指;區防指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抗雪防凍工作的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作出抗雪防凍工作安排,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4)區防指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抗雪防凍工作。 |
(1)區防指指揮主持,組織全體防指成員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冰凍、災情監視和抗雪防凍工作指導;區防指指揮值班,人武部、宣傳部、氣象、林水、綜合行政執法、交通、交警、農業農村、水務、消防等單位派員駐區防指;區防指發出全力做好抗雪防凍工作的緊急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全體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抗雪防凍工作部署,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必要時,提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抗雪防凍工作; (4)區防指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抗雪防凍工作,必要時請上級防指專家組協助; (5)區領導、部門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到各自聯系的鎮鄉、地區組織指揮抗雪防凍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抗雪防凍工作。 |
區氣象局 |
每天17時報告天氣預報結果,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日7、17時報告天氣預報結果,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日7、17時報告天氣預報結果,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日7、13、17時報告天氣預報結果,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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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負責區管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指導鎮(街道)、單位開展所轄范圍內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橋梁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負責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落實環衛工人防雪抗凍工作。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落實環衛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限制戶外連續工作時間。每天7點、13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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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建局 |
組織、督促戶外施工(作業)抗雪防凍情況,落實建筑、施工等露天作業場所防雪、防滑、防凍工作;開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時實施人員轉移;督促屬地鎮(街道)、單位做好城鄉危房、住宅小區車棚等構筑物安全巡查,做好人員撤離工作;負責加強城市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氣的正常供應;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根據天氣情況,必要時停止建設工地戶外和高空施工(或作業),組織臨時工棚內人員轉移;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落實建筑工人抗雪防凍勞動保護,停止建設工地戶外、高空施工(或作業);每天7點、13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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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交通運輸局 |
城區以外交通道路、橋梁(管養公路)的路面積雪、結冰清除工作,負責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營運秩序,督促企業做好長途汽車站滯留人員的安置工作,及時發布道路旅客運輸相關信息;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負責做好滯留旅客的溝通、疏導、運輸和服務等工作;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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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局 |
組織、督促學校落實抗雪防凍工作,停止學生戶外活動;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根據天氣實施情況,及時研究并決定相關地區學校停課事宜;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落實校園各項抗雪防凍措施,學校一律停課;每天7點、13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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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宣傳部 |
負責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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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 |
負責組織、指導做好雨雪冰凍和融雪融凍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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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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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組織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協調駐軍部隊實施搶險救災,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調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每天7時、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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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余杭分局 |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加強道路巡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時對易發生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加強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時播報路況信息;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開展被困人員營救等搶險救災工作;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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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衛生健康局 |
加強與暴雪和低溫冰凍密切相關疾病的監測,做好醫療準備工作;做好各類人員(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兒童)因低溫暴雪冰凍引發其他疾病的預防措施宣傳;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采取緊急措施,應對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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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商務局 |
協調糧、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流通渠道暢通;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落實救災物資,采取緊急措施,保障居民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每天8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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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業農村局 |
指導、督促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大戶或企業做好農業防雪抗凍工作;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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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林業水利局 |
負責指導、督促各地做好竹林、苗木等林業產業,古樹名木、村莊綠化的防雪抗凍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防御冰雪工作;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組織林業抗災救災,掌握受災情況;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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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文廣旅體局 |
負責指導、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飯店做好防雪抗凍工作,必要時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指導景區和旅行社對游客進行緊急疏散;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負責督促各旅行社、景區(點)做好滯留游客的溝通、疏導、安置和服務等工作,必要時暫停(或關閉)景區內的戶外旅游項目(或戶外旅游場所);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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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供電公司 |
負責加強電力設備巡視維護,及時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各類隱患,做好電力設施應急處置工作;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落實電力故障應急搶修,保障群眾用電供給和安全;每天7點、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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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 |
負責做好供水、排水設施抗雪防凍有關工作;每天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負責做好供水、排水設施抗雪防凍有關工作;每天7點、17時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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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供銷聯社 |
負責及時組織和調運農用物資及有關搶險救援物資;每天17點報告工作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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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員單位 |
按照職責分工,合力做好抗雪防凍工作;每日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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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 |
加強值班,分管領導到崗到位;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做好抗雪防凍工作;負責具體實施轄區行動不便等困難群眾的救助;做好避災安置場所開啟準備工作,加強危房檢查,必要時實施人員撤離;每日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加強值班力量,政府主要領導到崗指揮;開放避災安置場所,組織志愿者開展“溫暖”幫扶救助活動,組織沿街單位開展公益“溫暖”活動;每日7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政府主要領導到崗到位,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等工作;每日7時、13時、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附件4
余杭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表
事件分級分類 |
一般(Ⅳ級)事件 |
較大(Ⅲ級)事件 |
重大(Ⅱ級)事件 |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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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 |
突發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一般級險情; 因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及其他需應急轉移受地質災害威脅人數1000人以下的情形。 |
突發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數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較大級險情; 因發布預警及其他需應急轉移受地質災害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情形。 |
突發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數500人以上,1000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重大級險情; 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中斷,或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因發布預警及其他需應急轉移受地質災害威脅人數5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的情形。 |
突發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數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特大級險情; 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 因發布預警及其他需應急轉移受地質災害威脅人數在20000人以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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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啟動程序 |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辦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副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常務副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之一時,由區防指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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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結束 |
地質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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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響應行動 |
區防指(辦) |
區防指辦常務副主任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規劃資源、交通等部門會商; 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地質災害進行監視和防范工作進行指導,發出防范地質災害工作通知; 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防范地質災害工作安排,地質災害發生后,區防指應立即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災害擴大。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4)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及時將防范地質災害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和副指揮,必要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
(1)區防指辦主任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規劃資源、交通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地質災害進行監視和防范工作進行指導,發出防范地質災害工作通知;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防范地質災害工作安排,地質災害發生后,區防指應立即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災害擴大。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4)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及時將防范地質災害信息報告區防指指揮和副指揮,必要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
(1)區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組織氣象、林水、農業農村、規劃資源、交通等部門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地質災害進行監視和防范工作指導;區防指副指揮值班;區防指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防御地質災害工作的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防御地質災害工作安排,地質災害發生后,區防指應立即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災害擴大。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4)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5)區防指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御地質災害工作。 |
(1)區防指指揮主持,組織全體防指成員會商; (2)區防指辦加強值班,加強對地質災害進行監視和防范工作指導;區防指指揮值班;區防指發出全力做好防御地質災害工作的緊急通知;區防指指揮連線有關鎮(街道)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全體防指成員單位參加; (3)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出防御地質災害工作部署,地質災害發生后,區防指應立即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災害擴大。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4)按照災情統計及匯報制度將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指,通報區防指成員單位; (5)區防指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御地質災害工作,必要時請上級防指專家組協助; (6)必要時,提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御地質災害工作。區領導、部門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到各自聯系的鎮鄉、地區組織指揮防御地質災害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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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氣象局 |
每天至少兩次報告天氣預報結果,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天至少三次報告天氣預報,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天至少三次報告天氣預報,期間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調整時,隨時更新預報。 |
每天至少五次報告天氣預報,期間根據監測情況實時更新預報,遇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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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林業水利局 |
每天17時報告山洪水預報結果及工作動態;負責做好林水系統地質災害防范有關工作。 |
每日7、17時報告山洪預報結果及工作動態;負責做好林水系統地質災害防范有關工作。 |
每日7、17時報告山洪預報結果及工作動態;負責做好林水系統地質災害防范有關工作。 |
隨時報告山洪預報結果,每日7、13、17時報告工作動態;負責做好林水系統地質災害防范有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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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 |
每天17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每日7、17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每日7、17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隨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每日7、13、17時報告工作動態;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技術支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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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農業農村局 |
按照職責分工,指導農家樂做好地質災害防御工作;每日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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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交通運輸局 |
做好交通運輸系統防御地質災害有關工作;每日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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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員單位 |
按照職責分工,合力做好地質災害防御工作;每日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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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 |
負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御各項工作;每日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
負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御各項工作;每日7、17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