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酒店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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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考勤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后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鄢斕旃べY。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年3月起施行。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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