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公司清潔衛生管理辦法
主旨:為維護本公司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頒定本辦法希遵照。
說明:第一條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相關單位需要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實行之。
第二條本公司公共衛生事宜,除總務及清潔員外,全體人員須確實遵行。
第三條新進人員須注重并了解衛生之重要與應用知識。
第四條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清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有礙瞻觀之垃圾、污垢或碎屑應于以清除。
第五條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亂丟煙蒂、垃圾等。
第六條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應按固定時間清掃消毒保持干凈衛生,并采取適當方法,保持環境美觀。
第七條空調、飲水、電器、企業形象標志等系統,必須定時保養、維護、整齊、清潔、安全、衛生。
第八條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它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第九條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
第十條凡可能寄生傳染病菌之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消毒。
第十一條凡可能產生有礙衛生之氣體、塵灰、粉末之清除工作,應遵守下
列使用規定:
一采用密閉器具,以防止此項有害物之散發。
二于此項有害之散發,其處理方式按其性質分別為凝結、沉淀、吸引或排除裝置。
第十二條各工作場所之窗面及照明器具之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明亮,勿使有所掩蔽。
第十三條各工作場所應充分使空氣流通,必要時嚴禁吸煙。
第十四條食堂及廚房之一切用具及環境,均須保持清潔衛生。
第十五條垃圾、污物、廢物等清除,必須合乎衛生之要求,放置所規定的場所或箱子內,不得任意亂倒堆積。
第十六條公司應設置急救藥品設備并存放于小廚房內,且置于明顯之處,防止污染以便利取用。
第十七條各工作場所使用之器具,用品應依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放置。
第十八條地面須保持干凈,避免有鐵釘、尖銳物或易滑及污染物品。
第十九條工作場所禁止吸煙,如需要應在指定場所。
第二十條職員患有下列疾病時,應即停止上班,在外治療:
一精神病患者。
二法定傳染病及其他被認為有顯著傳染危險之疾病者。
三由其他衛生機關規定應予停止工作,在外治療。
第二十一條職員應依本公司規定接受健康檢查及預防注射,不得無故拒絕。
第二十二條凡營業單位必須依照衛生署與環境保署,所規定的公共衛生管理條例與廢水、廢氣排放標準所規定之內容實施,得隨時由行政部公告實施之。
第二十三條關于衛生之必要事項或臨時措施,得隨時由行政部明令公布實施之。
第二十四條本準則經總經理核準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篇2:區一小清潔衛生管理制度辦法
區一小清潔衛生管理制度及辦法
為了確保校園干凈整潔,為全校師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特制定**小校清潔衛生管理制度及辦法。具體如下:
一、制度:
1.每天對教室、公區、寢室進行掃除,由學校值周領導抽查,不清潔的責令其打掃干凈,并扣1分處理;
2.每周星期二對清潔衛生進行一次大掃除,由學校清潔衛生檢查小組檢查評比;
3.每天早自習后第一節課前各班進行晨掃,保持教室公區及室外走廊無垃圾,抽查教室不干凈酌情扣0.5—1分/次。
4.對隨地亂丟果皮、廢紙、食品包裝、亂倒剩菜、剩飯等損害環境衛生的行為,抓住后酌情扣0.5—1分/次。
5.在全校性的大型活動中,抽調各班打掃衛生死角或突擊部分區域,衛生表現突出班加1—2分/次。
二、評分標準:
教室:
1.地面干凈、無痰跡、灰塵、桌凳橫豎對齊成行,清潔用具堆放整齊。(1分)
2.桌凳和門窗玻璃干凈,無灰塵、窗戶明亮(1分)
3.教室內外墻壁干凈,無污跡,天花板上無蜘蛛網、灰塵。
4.墻壁張貼規范、標準、不雜亂,無亂定亂畫現象。(1分)
5.教室前后黑板整潔(黑板槽干凈),紙篼內無垃圾(0.5分)
6.教室內講臺上下,電教柜、電視機干凈,無灰塵,教室內外過道清潔,瓷磚無灰塵(1分)
7.凡打掃完后未撮、未倒垃圾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