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及涵洞工程監理一般要求
一. 在熟悉設計文件基礎上,監理工程師應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單位赴現場核對設計文件,并參加由設計單位進行的技術交底。監理工程師應重點了解:
1.現場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質條件。
2.橋涵的結構、孔徑、跨度及與其他建筑物的協調。如能否保證設計預估的洪水、流冰、流木、泥石流、漂流物等安全通過,橋梁基礎的深度是否滿足沖刷的要求。
并應考慮水流沖刷對上下游的影響,確保橋涵附近路堤的穩定,便于養護維修。
3.橋涵的平面位置、設計高程和主要結構尺寸。
4.設計中考慮采用的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等。
5.采用的設計標準、結構細節的質量要求。
二. 監理工程師督促承包單位全面了解設計要求和意圖,結合現場情況,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在重要部位施工時,還應編制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及施工工藝細則,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三. 在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工藝、施工方案時,監理工程師除考慮滿足規范及設計要求外,應重點審查工藝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安全可靠有效, 施工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現場的條件以及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四. 施工單位的工地試驗室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如無工地試驗室,施工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試驗室進行原材料檢驗和工地日常試驗。委托的試驗室資質證明資料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查。
五. 從事地基基礎及主體工程檢測及試驗的單位,必須具備?。ú浚┘壗ㄔO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和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其中樁基檢測單位必須具有鐵道部資質),監理工程師監督檢查。
六. 在基礎及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當發現地質狀況或施工情況與設計不符或出現異常情況時,監理工程師應指令承包單位停止施工,會同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和承包單位共同分析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消除質量隱患,并應形成文件資料。
七. 進場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監理工程師應檢查相關質量文件,并按規定抽樣試驗,經鑒定合格后,方批準使用。施工中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和設施,承包單位使用前應進行全面檢查鑒定,經試運轉合格后,方準使用。監理工程師應對此監督,并要求施工單位經常檢查,定期校核、標定。
八. 橋梁預施應力使用的張拉設備及儀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張拉千斤頂噸位宜為預應力筋最大設計張拉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1.2倍。使用前必須由有資質的試驗檢驗部門進行標定、校正,校正系數不得大于1.05。校正有效期為一個月且不超過200次張拉作業。張拉千斤頂的行程應滿足張拉工藝的要求。
2.壓力表應為防振型,最大讀數應為預應力筋最大設計張拉力對應壓力值的1.5~2.0倍。精度不應低于1.0級。首次使用前必須經計量部門檢定。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定,檢定有效期為一周。當使用0.4級壓力表時,檢定有效期可為一個月。
3.油泵的額定壓力宜為預應力筋最大設計張拉力對應壓力值的1.5倍。油箱容量宜為張拉千斤頂總輸油量的1.5倍。
4.張拉千斤頂、壓力表和油泵等應配套標定、配套使用,并應建立卡片檔案備查。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異?,F象時,應重新標定。
九. 橋涵施工中,凡涉及模板及支架安裝和拆除,鋼筋原材料、加工、連接和安裝,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設計、施工和表面質量的檢驗,砌體原材料和砌筑質量的檢驗,預應力施工原材料、預應力筋制作與安裝、預應力筋張拉或放張和封端的檢驗都必須符合鐵道部現行《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24-20**的規定,質量具體控制見第五章第三節的內容。
篇2:舊改裝修項目監理配合要求協調措施
舊改裝修項目與監理的配合要求及協調措施
1、與監理部門的配合,關鍵是自覺接受監督,虛心聽取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加強理解和配合,把監理部門作為良師益友,并將其作為加強自身質量進度管理的最佳外部力量,讓其發揮監督作用,做好工作。
2、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工期緊張,現場的施工工作可能會連續不間斷施工。建議監理在夜間、假日等時間安排值班人員以及時對工程進行驗收認可,為下一步工作創造出有利的工期條件。
3、對于驗收、檢查項目,我公司將根據施工進度的具體情況提前通知監理部門進行預約,以便監理部門提前進行安排準備。
4、對于監理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及建議我公司一定認真對待,及時整改并形成整改反饋文件,待監理二次驗收。
5、認真做好與監理公司各項規范文件的交接、傳遞、落實工作,特別是對監理通知,一般應在24小時內作出答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篇3:工程施工對監理方單位要求
工程施工對監理方單位的要求:
1嚴禁接受任何施工單位的請吃,不準向施工單位吃、拿、卡、要,如發有類此違規行為,建設單位將按照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及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2必須保證所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如發現不符合要求、不規范的報送資料,要求限期整改,且提出批評;如多次出現類此現象的問題,建設單位有權對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3由于監理單位的原因,不能保證各分項計劃和目標的實現,建設單位有權對監理單位的相關專業的監理工程師進行50-100元的罰款,對總監理工程師進行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如不能保證總體計劃和目標的落實和完成,建設方將按照有關約定對扣除監理單位一定額度的工程監理費用。
4在施工管理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監理規范和監理制度,并切實落實旁站管理制度。如發現旁站人員脫崗,將對責任人處以50~100元罰款,對總監理工程師處以100~200元罰款;如因此對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建設單位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