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住宅樓工程監理工作制度
為了做好各項監理工作,項目監理部應建立相應的工作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之后,必須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單位及業主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錯誤、遺漏。
2、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并協助業主及時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的紀要交給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完成后,施工單位可提出《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報告》【表A1】,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一般工程即可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批,并報項目監理部。對重大工程及有爭議的工程報項目監理部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并報業主。
4、材料、構配件檢驗及復檢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應審閱《材料、設備進場使用報驗單》【表32】及進場材料和構配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填寫監理意見。對于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施工單位認真組織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設計變更制度
如因設計圖遺漏,或發現實地情況與設計不符時,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經施工、設計、監理三方會勘經業主同意后進行變更設計,設計完成后,由設計人員填寫變更設計通知單,交業主轉發項目監理部,項目監理部審核無誤后簽發《設計變更指令》。
6、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分項、分部工程隱蔽之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送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將需要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24小時提出計劃并報送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制定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
7、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責任。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及時記入監理日志,指明質量缺陷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復驗。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的隱患問題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正式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表C2】或《監理工程師聯系單》【表C3】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糾正缺陷并經監理工程師復驗、簽認。如所發現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
(1)如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出所填內容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認,并將意見記錄在案,待改正重驗合格才能簽認,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設計或與原設計圖紙有較大變更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工地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證。
(3)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如經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證,以防意外。
8、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力和責任。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程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若檢查不合格則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表C2】,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沒及時改正且情節較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工程師停工指令》【表C1】,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項目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監理工程師指令單》(復工指令)【表C1】。
(3)工序、分部工程、單位工程或分階段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單位自檢合格且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合格后,可報請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序質量報驗單》【表A3.3】,催促施工單位按章執行。
9、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工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規定的偏差范圍,須作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用電話或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項目監理部要及時將具體情況上報業主。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項目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予驗收計價,待合格后,再補驗工計價。
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業主和項目監理部,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項目監理部;對大的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報項目監理部并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方案,并經報業主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項目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施工。
10、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組織實施,項目監理部每月以《監理月報》【表C5】的形式向業主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行密切銜接。
11、投資監督制度
項目監理部進場后立即督促施工單位報送與施工合同相適應的分項、分期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12、監理報告制度
項目監理部應逐月編寫《監理月報》【表C5】,跨年度工程應于年末提出本項目監理部的年度報告和總結,并報送業主。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等。
13、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包括變更設計),設計、施工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合同、協議文件等。
施工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前,必須按規定編寫和提出竣工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全、不正確、不清晰,不能申請驗收交接。
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將編寫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在規定的時間提供給項目監理部,待審查確認完整后,報業主。交接竣工內容如下:
(1)全部設計文件一份(包括設計變更);
(2)全部竣工文件(圖表及清單須按照城建檔案管理標準編制,以便接管單位存檔使用);
(3)各項工程記錄一份;
(4)工程小結一份;
(5)主要機械
設備的技術證書一份;(6)其他有關資料。
14、監理日志制度
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表C7】,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和需要返工、整改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認真審閱。
15、會議制度
項目監理部每周組織召開工作例會,檢查本周監理工作,溝通情況,商討難點問題,布置下周監理工作計劃,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監理業務水平。
項目監理部每周組織召開工地例會,檢查本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與項目業主、施工單位等有關單位協調、溝通有關問題,調整下周工作計劃,編寫《會議紀要》【表C6】。
16、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各個環節均按城建檔案管理的要求和規定進行,務求資料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
17、監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明確各級監理人員在本項目監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監理人員職責祥見有關資料。
18、監理人員勤政廉正制度
明確規定監理人員在工作中實行勤政廉正制度的具體要求和措施。
篇2:工程監理工作制度
工程監理工作制度
1.施工招標階段
招標準備工作有關制度;
編制招標文件有關制度;
組織招標工作有關制度;
合同條件擬定及審核制度。
2.施工階段
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審核制度;
工程開工審批制度;
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檢制度;
隱蔽工程、分項、分部工程檢查驗收簽證制度;
單位工程、單項工程中間驗收簽證制度;
工程質量、試驗與測試檢查報告制度;
技術復核及設計變更處理制度;
現場協調會及技術會審會議紀要簽發制度;
施工備忘記錄簽發制度;
監理月報編制及報告制度;
施工現場緊急情況處理制度;
施工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施工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制度;
工程款支付簽審制度;
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工程結算審核制度。
3.項目監理內部工作制度
項目監理部工作會議制度;
對外行文簽發審批制度;
技術資料、函件、檔案管理制度;
監理費用預算制度;
建立工程監理日志制度;
篇3:建設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建設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制度
1、施工圖會審:施工圖紙交付,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和工程特點,找出需要的難題;找出圖紙中問題和差錯,以將圖紙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主持,或受建設單位委托由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程師就會同施工單位整理會議紀要,并請與會各主會簽,通過建設單位交設計單位給予解釋。圖紙會審內容包括:
?。?)是否無證設計或越級設計,圖紙是否正式簽署;
?。?)地質勘探資料是否齊全;
?。?)設計圖紙與說明是否齊全;
?。?)設計地震烈度是否符合當地要求;
?。?)專業圖紙之間、平、立剖面圖紙之間有無矛盾,標注有無遺漏;
?。?)總平面與施工圖的平面尺寸標記等是否一致;
?。?)防火、消防是否滿足要求;
?。?)結構圖與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建筑結構與各專業圖紙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預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的構造要求中是否表示清楚;
?。?)施工圖中所列各種標準圖冊施工單位是否具備;
?。?0)材料、設備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新材料、新技術、新式設備的應用有無問題;
?。?1)地基處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與結構構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問題容易導致質量、安全、工程費用增加等方面的問題;
?。?2)工藝管道、電氣線路、設備、運輸道路與建筑物之間相互間有無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2、設計交底: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設計單位參加設計交底會,由設計單位就施工圖設計文件做詳細說明,包括總體簡介、設計意圖說明、特殊工業要求、建筑、結構、工藝、設備等專業在施工中難點、凝點和容易發生的問題說明,對圖紙會審的問題進行解釋等,設計交底會監理單位整理會議紀要,參加單位會簽,作為施工和監理的依據。
二、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制度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表A3.1)報監理審核;
2、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同意后報建設單位,必要時與建設單位協商,組織有關專業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會審;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審核主要內容:
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是否有承包單位負責人簽字;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總平面圖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質量保證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針對性;
5)工期安排是否能夠滿足施工合同要求,進度計劃是否能保證施工的連續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設備與進度計劃是否協調;
6)承包單位項目經理部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
7)安全、環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8)季節施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進。
三、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制度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表A1)及相關資料,具備以下開工條件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并報建設單位。
1)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
2)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4)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施工人員、機具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6)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已召開。
四、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驗制度
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使用報驗單(表A3.2)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對進場的實物進行抽檢。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對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應簽發監理通知單(表B2),限期撤出現場。
五、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總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巡視和檢查。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監理人員應進行旁站。
2、承包單位應將具備條件的工序提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根據承包單位報送的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表A3.3)和自檢結果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予以簽認。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設計單位共同檢查驗收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隱蔽。
六、設計變更處理制度
1、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變更,由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通知單,通知單中應確定工程變更的工程及變更費用。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后交施工單位執行。
2、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應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查同意后送建設單位交原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通知單。當工程變更涉及安全、環保等內容時,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定。
3、總監理工程師應就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情況與承包單位、建設單位進行協調。
4、監理人員應根據工程變更單監督承包單位實施??偙O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前,承包單位不得實施工程變更,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而實施的變更,監理人員不得予以計量。
七、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有監督管理的權利和責任。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及時改正,并作好記錄。檢驗不合格時可發出"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果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工程暫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整改后報監理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寫各種工程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檢查后,發給"分項、分部工程檢驗認可"或"竣工證書"。
4、施工單位應逐月填寫"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計表",監理填寫"工程質量月報表"。
5、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
,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催促施工單位執行。八、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監理單位和業主,不得掩飾、隱瞞或借拖延上報。監理工程師應批示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缺陷部位和與其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時,發布停工指令,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與參與下,盡快進行質量事故的調查,明確事故的范圍、缺陷程度、性質、影響和原因,調查必須全面、詳細、客觀、準確。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監理工程師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等各方參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確判斷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處理方案。監理工程師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對質量缺陷的處理。質量缺陷處理完畢后,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鑒定和驗收。
九、施工進行監督及報告制度
1、監理工程師應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應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計劃,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十、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工程竣工驗收依據
1)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項目批文、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2)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3)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查的文件。
2、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已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分別出具的認可文件;
6)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3、工程竣工預驗收
1)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施工單位先行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A7表),連同全部竣工資料表送監理項目部申請竣工驗收;
2)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處的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改正;
3)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項目(包括單機試車和無負荷試車)監理工程師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試驗,對重要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現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報驗單;
5)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表B9)報建設單位。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建設單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驗收。
十一、監理工作會議制度
1、工程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工作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周期,地點及主要論題;
8)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由監理人員負責整理,并經與會各代表會簽。
2、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例會,會議紀要由監理人員負責整理,并經與會各代表會簽。
工地例會主要內容: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的原因;
2)檢查分析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步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5)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6)其他有關事項。
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專項問題。
4、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每周應召開一次監理例會,檢查本周監理工作,溝通情況,相互交流,商討難點問題,布置下周監理工作計劃,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監理業務水平。
十二、監理工作日志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設專用"監理日記"本,監理工程師應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記",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
1)當日材料、構配件、設備及人員變化情況;
2)當日施工的相關部位、工序的質量、進度情況、材料使用情況,抽檢、復檢情況,索賠(工期、費用)情況,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3)當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4)有爭議的問題,各方相同的不相同意見及協調情況;
5)天氣、溫度情況,天氣、溫度對質量的影響和采取措施與否;
6)承包單位提出的問題,監理人員的答復等。
2、現場監理人員均有監理工作日記本,監理人員當天工作及現場巡視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錄。
十三、監理月報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定期編寫"監理月報",年末應提出項目部監理工作年度報告,監理月報告或年度報告內容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及有價值的經驗等,其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之7.2條規定;
2)監理月報告或年度報告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寫,簽認后分別報建設單位和公司本部。
十四、對外行文審批制度
1、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關于監理項目部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及對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需經公司經理簽發送建設單位,當總監理工程師需要調走時,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由公司經理簽發送建設單位;
2、專業監理工程師需要調動時,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文件送建設單位;
3、總監理工程師決定對承包單位下達工程暫停指令時,應事先向公司經理匯報,經公司經理同
意后方可填寫"B1工程暫停令"表;4、"B4監理工程師備忘錄"表的使用應慎重,有必要使用時,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征得公司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監理規劃應在簽訂委托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后開始編制,完成后必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