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養護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
?。?)冬季不安排任何施工項目。
(2) 雨季施工安排
人員培訓:進行雨季人員培訓,主要內容有雨季防汛、人身安全、施工排水、料場流失等。
考慮雨季來臨后地方材料如砂石料等運輸困難、很難有保障,故而要提前備料,在料場做好雨季和臺風的防范措施。
在平時要注意安全檢查,杜絕在工地出現危房、不穩定或沒有很好固定的物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和大風警報,在大風預報后,抓緊時間處理事情,固定好物品,覆蓋防雨物件,人員撤離施工現場,小型施工機械撤可放于橋下或用地錨固定于背風的地段,確保人員、物品、機械的最低的傷亡和破壞;其次,在料場做混凝土硬化處理,各個不同的堆料區之間用磚墻分隔,并配備覆蓋物(如帆布等),在大風警報后立即覆蓋,用鐵絲和地錨固定。
篇2:公路養護中心事故認定制度
公路養護中心事故認定制度
1、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依據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裁定和本辦法中的規定和事項綜合裁定。
2、本辦法中所稱的后果自負責任,包括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濟責任等一切責任。
3、若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除去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大小責任輕重而定,具體承擔比例如下:
直接經濟損失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
5000元以下25~30%20~25%15~20%
5000元以上20~25%15~20%10~15%
10001元以上15~20%10~15%5~10%
20001元以上10~15%5~10%1~5%
4、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凡出現責任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規定罰款外,還須扣除責任人、當事人的風險保證金,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篇3:公路養護中心獎罰措施
公路養護中心獎罰措施
1、養護工上路作業時,未穿戴安全服、安全帽的,給予50元/人次的罰款,中心主任按30元/人次、作業組長按20元/人次接受連鎖處罰。屢教不改者給予加倍處罰及扣除當月津貼,并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2、工作時間不得飲酒,違者每次罰款20元/人次。并禁止其上班。
3、上路作業時,未在作業地點設安全作業牌(墩)或其他明顯標志,導致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追究主任及當事人的責任。
4、對路基缺口、塌方、滑坡未及時填補又未設明顯標志的,視情節追究組長和當事人的責任。
5、在公路水溝內休息及打鬧嬉笑和在傍山險路、懸崖峭壁路段休息,導致不良后果的,后果自負。
6、發現挖神仙土的,給予20元/人次的罰款處理,導致不良后果的,后果自負。
7、汽車駕駛員未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有違章被交警查處的,責任一律自負。
8、酒后駕車,開疲勞車、英雄車,給予100元/人次的罰款,導致不良后果的,視情節按規定處理。帶病行駛,并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
9、對私自帶徒、教練的,給予100元/人次的罰款,隨意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的,一次罰款100元。
10、養護車攜帶與養護無關的人員,一次罰款50元。
11、機械操作手不按操作規程操作,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由操作手自負。
12、隨意將機械交給他人使用的,一次罰款100元,私自帶徒教練的一次罰款100元。
13、機械操作手不堅守崗位的,一次給予50元罰款,如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由操作手自負。因保養、操作不當導致不良后果的,其責任由操作手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