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現場其他管理
1分包單位勞動力管理
1.1分包單位應將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名單及照片向總包單位申報。并須提供勞務人員的三證復印件(身份證、務工證、健康證)及特殊工種的操作證及上崗證,總包單位根據所報證件發放統一編號的現場出入證。
1.2分包單位應對本單位外來勞動力的人員,開展必要的消防與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所有進入現場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應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在出入現場時出示現場出入證。
1.3分包單位有責任約束所屬員工,遵守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政策法令、法規及施工現場的各項規定,確保施工有序地進行。
2總承包協議管理
協議是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協調管理的依據,因此規范總包單位與各專業分包單位的總包管理和配合服務協議是保證總承包管理程序實現的基礎。
2.1、根據工作要求,分包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與總包商簽訂某一過程控制或某一控制點的總分包管理和配合協議,否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簽訂后雙方均應恪守合同要求,克服困難,完成雙方的各自承擔的任務。
2.2嚴格按協議條款為分包單位提供協調服務、監督管理,為分包方圓滿完成施工合同提供方便。
2.3、分包單位一經進入施工現場,均必須嚴格履行協議條款,并接受總包商的協調管理,對分包單位出現違約行為,總包商有權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2.4 總、分包協議時間進度上的協調
1)分包合同要與總承包合同上的施工進度需要相一致。各分包合同之間的施工進度要求也應協調一致,形成一個有序的、有計劃的實施過程,并合理進行交叉搭接。
2)簽訂合同要有統一的時間表進行控制,建立各分包合同的網絡圖,標出里程碑事件,圖示出各合同在實施中邏輯關系,方便計劃、協調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上的協調主要由合同預算組負責實施。在簽訂階段和施工過程中,不僅對合同內容進行協調,也存在與其他職能部門管理過程的協調,包括完成的數量和質量要求,時間的確定,付款資金的準備和支付程序,人員、材料進場和儲存的安排等,都要有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統籌一致的支持。
3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糾紛原則
1)尊重分包單位的地位。無論是業主分包單位,還是總包單位自選的分包單位都是本工程建設施工的主體,通過協議條款與總包單位建立了平等的合作關系,目標是一致的。
2)簽訂完善的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之間的工程建設合同或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明確違約、罰款、索賠、免責等條款是避免施工糾紛的基礎,因此,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的總分包管理協議是解決糾紛的重點依據。
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都必須按合同執行,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解決,在糾紛面前,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通過友好、合理、合法的協商及時解決,不允許因一時的糾紛而影響合同的履行。
3)總包單位與業主分包單位之間的矛盾最終由監理和業主協調解決,如不能自行解決,應按合同中的約定采取指定的仲裁、訴訟的方式解決。
篇2:工程項目現場其他管理
工程項目現場其他管理
1分包單位勞動力管理
1.1分包單位應將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名單及照片向總包單位申報。并須提供勞務人員的三證復印件(身份證、務工證、健康證)及特殊工種的操作證及上崗證,總包單位根據所報證件發放統一編號的現場出入證。
1.2分包單位應對本單位外來勞動力的人員,開展必要的消防與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所有進入現場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應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在出入現場時出示現場出入證。
1.3分包單位有責任約束所屬員工,遵守政府部門發布的有關政策法令、法規及施工現場的各項規定,確保施工有序地進行。
2總承包協議管理
協議是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協調管理的依據,因此規范總包單位與各專業分包單位的總包管理和配合服務協議是保證總承包管理程序實現的基礎。
2.1、根據工作要求,分包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與總包商簽訂某一過程控制或某一控制點的總分包管理和配合協議,否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簽訂后雙方均應恪守合同要求,克服困難,完成雙方的各自承擔的任務。
2.2嚴格按協議條款為分包單位提供協調服務、監督管理,為分包方圓滿完成施工合同提供方便。
2.3、分包單位一經進入施工現場,均必須嚴格履行協議條款,并接受總包商的協調管理,對分包單位出現違約行為,總包商有權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2.4 總、分包協議時間進度上的協調
1)分包合同要與總承包合同上的施工進度需要相一致。各分包合同之間的施工進度要求也應協調一致,形成一個有序的、有計劃的實施過程,并合理進行交叉搭接。
2)簽訂合同要有統一的時間表進行控制,建立各分包合同的網絡圖,標出里程碑事件,圖示出各合同在實施中邏輯關系,方便計劃、協調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上的協調主要由合同預算組負責實施。在簽訂階段和施工過程中,不僅對合同內容進行協調,也存在與其他職能部門管理過程的協調,包括完成的數量和質量要求,時間的確定,付款資金的準備和支付程序,人員、材料進場和儲存的安排等,都要有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統籌一致的支持。
3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糾紛原則
1)尊重分包單位的地位。無論是業主分包單位,還是總包單位自選的分包單位都是本工程建設施工的主體,通過協議條款與總包單位建立了平等的合作關系,目標是一致的。
2)簽訂完善的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之間的工程建設合同或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明確違約、罰款、索賠、免責等條款是避免施工糾紛的基礎,因此,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之間的總分包管理協議是解決糾紛的重點依據。
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都必須按合同執行,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解決,在糾紛面前,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通過友好、合理、合法的協商及時解決,不允許因一時的糾紛而影響合同的履行。
3)總包單位與業主分包單位之間的矛盾最終由監理和業主協調解決,如不能自行解決,應按合同中的約定采取指定的仲裁、訴訟的方式解決。
篇3:銷售中心現場服務主管崗位職責
銷售中心現場服務主管崗位職責
一、職位基本信息
職位名稱:銷售中心客戶服務中心現場服務主管所屬部門:經營拓展部銷售中心客戶服務中心現場服務部
直接上級:銷售中心物業經理間接上級:經營拓展部經理
直接下屬:各售場現場服務助理
編 制 人:XX 審核人: 肖宇批準人:XX
二、主要工作職責及任務
主要職責項具體工作任務、內容關鍵指標和要求
1.安全管理
1.1.負責安防及消防設施設備的有效運行。每季度設備設施運行情況抽查≥1次,并記錄在《綜合檢查記錄》上。
1.2熟悉轄區消防和安防設備設施系統原理、功能和操作使用。組織銷售中心安全和消防知識宣傳和培訓。每年≥2次,并記錄在《培訓記錄》上。
1.3.負責消防和安全應急方案的制定、修訂及演練指導。消防演練每年≥2次;
安全演練每年≥2次;
有演練方案和總結。
1.4.組織銷售中心消防和安全薄弱環節排查。節前安全檢查≥3次/年;
安全薄弱環節排查≥1次/季度;
并記錄在《綜合檢查記錄》上。
1.5.組織秩序護衛類重點報事和投訴的協調處理。處理過程無投訴。
1.6.盜竊、人傷、災害等突發安全事件,現場組織處置。處理過程無投訴。
1.7.負責大型*活動(參與人數500名以上)安保方案的制定、活動申報和現場管理。OA方案申報及時;現場無事故。
1.8.針對新售場接管工作,負責提出安防部分的人員、物資意見和建議。售場開放前1周完成。
2.部門管理
2.1.完成部門年度職能目標和一級計劃。按計劃目標達成。
2.2.編制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和資金計劃,并督導執行。計劃完成率100%;
資金預算偏差≤5%。
2.3.制定和修訂本部門工作制度、服務標準、流程、培訓教材。每1年回顧修訂1次。
2.4.負責對各售場現場服務助理工作的督查。檢查班長工作記錄并簽字,與被檢查人溝通,每月≥1次。
2.5.對各售場現場服務部崗位品質進行抽查。夜間查崗,每月≥1次,并記錄在《綜合檢查記錄》上。
2.6.負責根據外部環境和人員變化,調整現場服務部崗位配置。售場地產收費面積變化時。
2.7. 人員管理
2.7.1. 發展員工,建立人才梯隊。按年度指標進行。
2.7.2. 參與本專業人員的招聘復試、轉正答辯。有復試和答辯記錄。
2.7.3. 參與本專業骨干員工的離職面談。有面談記錄。
2.7.4.參與本專業員工的績效考核,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各項記錄為依據。
2.7.5.與本專業員工保持有效溝通,了解員工思想、工作生活狀態。參與部門員工懇談會;
每年與本專業60%以上的員工有一對一溝通,并有記錄。
3.關系管理關系名稱主要工作
內部其他區域秩序維護中心活動協調、人員協調。
公司綜合部門信息交流、協調配合。
地產營銷部信息交流、協調配合。接受報事、反饋結果。
外部交警、消防、派出所等需要維護的政府部門對口部門關系維持。
供方服務質量的監控和評價
三、主要權限
建議權部門工作的開展和改進
員工的任用
部門重大報事或賠償處理方式
員工的獎勵、處罰
審核權本專業服務標準、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本專業員工的工作績效
本專業各項費用報銷
本專業各類物資的采購、報廢
本專業班長工作計劃總結
本專業各售場連續三天及以上的崗位、班次調整
審批權應急隊調動
小型*活動安保方案
各售場巡邏線路
本專業班長調班
本專業各售場三天以內臨時崗位變動
各售場本專業培訓計劃
四、任職資格條件
學歷與教育背景學歷要求高中(含)以上優先專業物業管理、酒店、營銷、法律
年齡35歲以下。
工作經驗對外招聘時,需有3年以上保安行業相關管理工作經歷。
專業軍人或經過系統的保安培訓者優先。
必備知識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操作技能計算機可熟練使用WORD、E*CEL、PowerPoint等辦公軟件。
寫作掌握通用公文文體,能寫作工作計劃、總結、方案等各種文稿。
語言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