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員工獎懲條例
2.1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部門負責人提名,公司會議研究,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獎勵:
1.1 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有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實施成效顯著的。
1.2 節約費用或對廢料再生利用成效顯著的。
1.3 檢舉違規行為和侵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1.4 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置得當,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1.5 榮獲國家、建設部、省市各部門重大獎項和模范榮譽稱號的。
1.6 研究發明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發展有重大貢獻的。
2.2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事證者給予警告或負激勵:
2.1 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的雜志,提出警告。
2.2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警告。
2.3 遲到早退者罰款l0元/次;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以上時罰款100元。
2.4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罰款50元/次。
2.5 因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罰款50元/次。
2.6 代人簽到者罰款50元/次。
2.7 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者罰款l00元/次。
2.8 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學習者罰款l00元/次。
2.9 無故曠工者罰款l00元/天并扣當日工資。
2.10工作時間賭博、酗酒鬧事,影響工作秩序者罰款l00元/次。
2.11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罰款l00元/次。
2.12上網聊天打游戲者罰款100元/次;月累計3次500元。
2.13在禁煙場所吸煙、丟煙頭或引火者罰款200元/次。
2.14侵占公有財物和舞弊,利用職務收受賄賂者500元/次。
2.15故意泄露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罰款2000元/次,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16仿效上級領導簽字或盜用公司印章者罰款500元/次;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17有章不循,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者款2000元/次;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18利用公司名譽在外謀取私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2000元/次;嚴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篇2:大酒店員工獎懲條例
某大酒店員工獎懲條例
為達到和保持高度工作效率及優良的服務,酒店特制定如下獎懲條例,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執行。
嘉獎晉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或晉升;
1.對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獎勵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予以獎勵:
1.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賓客表揚者;
2.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為保護國家財產,他人及賓客生命財產安全,能見義勇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5.嚴格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拾金不昧者。
7.就酒店的經營管理有改革創新貢獻者;
8.在工作崗位有發明創造者。
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凡第一次觸犯甲類過失,部門主管督導人員會發出口頭警告,并視情節給予簽"違紀單"處理。若重復再犯,員工將被發出書面警告,如此類推,最高處分為即時開除。
2、書面警告
適用于六個月內三次重復違反甲類過失,或第一次觸犯乙類過失?!秵T工過失通知書》由部門經理,將列明員工犯規細節;《員工警告通知書》由部門經理提出,總辦主任簽發,并列明處罰細節,員工須于警告通知書上簽名,代表知道此《警告通知書》的發出,《警告通知書》副本交受處罰的員工,正本由總辦存檔。若警告通知書發出半年后,該員工表現符合酒店要求,其部門經理可考慮取消該警告書。取消警告由員工本人提出,部門批準,最后由總辦審核。
3、最后警告
經發出一次書面警告后,如六個月內再犯同樣或其它過失,員工將被發出最后警告,若其仍不知悔改,可被立即開除。
4、無薪停職
(1)以不超過15天為限。
(2)以等待酒店決定是否開除該員工,并須于每天早8:30分下午16:30分到所屬部門報到。
(3)以等待刑事案審訊的判決結果(在此情況下,酒店可延長停職期直至有審訊結果為止)。
5、即時開除
凡犯有丙類過失或在最后警告發出半年后,該員工再一次違反酒店規定,便會被
即時開除,即時開除可在全無通知的情況下執行,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甲類過失
(1)儀容不整;
(2)上班不穿整潔之工作服裝,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號牌(實習證)或員工證;
(3)非特殊情況下使用指定之人員通道;
(4)非特殊情況下使用客用設施;
(5)不執行部門主管之工作指示或不服從工作調配;
(6)當值時間使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7)當值時間收聽(看)廣播、錄音、電視、報刊等;
(8)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逗留;
(9)高聲喧嘩發出不必要之聲浪;
(10)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
(11)當值時間扎堆聊天;
(12)工作效率或服務態度不佳;
(13)拒絕酒店總經理授權的有關人員檢查;
(14)私自更換當值時間;
(15)輕度違反安全守則或部門常規;
(16)穿工服外出辦私事;
(17)擅離工作崗位;
乙類過失
(1)當值時間睡覺;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記時卡;
(3)因疏忽不小心損壞、損毀酒店或客人財物;
(4)留異發、染發(非黑發);
(5)吵鬧、污言穢語,違反公共場所秩序,擾亂酒店安寧;
(6)未經客人允許擅入客房;
(7)非法觸動防火報警系統及動用防火設施;
(8)拾遺不報;
(9)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之食物;
(10)不禮貌地拒絕上司的工作指示;
(11)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13)在酒店內售賣私人物品;
(14)擅闖禁區;
(15)未經批準在酒店內派發任何種類之標語或印刷品;
(16)未經批準擅自休假;
(17)用不正當手段索取小費、報酬;
(18)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
(19)違反吸煙條例;
(20)嚴重違反保密規定。
丙類過失
(1)貪污、索賄、行賄;
(2)毆打他人,或互相斗毆;
(3)侮辱威脅他人;
(4)私換外幣;
(5)涂改、假造單據、證明;
(6)作不道德或猥褻的交易動作;
(7)參加*組織或利用黑社會組織;
(8)組織及煽動罷工,斗毆、聚眾鬧事;
(9)危害酒店任何人士;
(10)攜帶、收藏、傳播一切禁品;
(11)參與賭博;
(12)對顧客粗暴、無禮或服務態度惡劣;
(13)惡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
(14)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職或利用病休另謀職業;
(15)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16)連續或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
(17)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法規;
(18)偷盜酒店、客人或同事之物;
(19)未經批準,私自將工作鎖匙帶出酒店;
獎懲程序
1、督導部門發現員工符合獎勵條件或違反酒店有關規章制度時,即找有關當事人進行談話,然后將有關的獎懲事項通知至所屬部門,并提出處理的意見建議。
2、部門在收到督導部門的有關獎懲通知后,應馬上找當事人核實并了解有關的情況,于三天內將處理意見(必須符合《員工手冊》有關的規定)答復督導部門,并與督導部門商定處理辦法。
3、當事部門逾期不答復督導部門的獎懲通知,對有關當事人的獎懲處理即以督導部門意見以準,作自動生效處理。
4、如果獎懲事項是由當事部門發至督導部門,當事部門則需列明當事人的獎懲具體原因,開附上處理意見,由督導部門找當事人進一步核實并了解有關情況后,與當事部門商定處理辦法。
5、當督導部門與當事部門對員工獎懲的處理不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時,最后的處理辦法由總辦決定。
篇3:酒店廚房員工獎懲條例(3)
酒店廚房員工獎懲條例(三)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于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跡的。
七、利用業余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處罰:
一、在店內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影響的醫藥費自理,假期工資,損環的公共財物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罰款。
二、因工作失誤造成火災、火警、被偷、被盜、被騙或其它事故的,除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之外,還須視情節重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三、員工在店內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補付余額外還須觀其認錯態度和商品金額的多少,處于<倍的罰款。
四、當班制作人員因自已有事與其它當班人員私搭協議,擅自調換,頂替以致影響出菜速度和產品質量的作曠工論處,并予以罰款。
五、上班時間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潔或在上崗操作中違反衛生管理條例的予以罰款。
六、制作人員不按菜肴的質量標準要求做菜,產品粗制濫造,影響產品質量,酒店信譽的除按價賠償損失外,還應按菜肴同等數量或倍予以罰款。
七、故意摻和佐料,造成浪費,故意消耗原材料影響酒店經營毛利水平和產品質量的破壞行為。應給予嚴從重的行政處分和罰款。
八、制作人員不經服務員傳菜,直接給親友,熟人等顧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罰款**元。
九、配菜人員不按菜單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價菜換實際高價菜,菜單與實際不符的按炒出菜價的倍罰款。
十、制作人員用餐是私自開設“小灶”,挖酒店“墻角”的,一次罰款
十一、員工進入廚房。涼菜間偷拿、偷吃食品的罰款元,制作人員在場,不予制止的并罰。
十二、酒店組織召開的各種大小會議,員工都應該參加,有急事須向召集人請假,沒有請假的,無故缺席的罰款***元。
以上條例由廚師長、主管負責實施,罰金額由各種部門用于獎勵。如發現各部門對處罰行為沒有兌現的,將對各部門負責人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