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檔案資料管理措施
?。?基本規定
1、施工資料是在施工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施工單位應負責施工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匯總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資料。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將工程的施工資料整理、匯總完成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規定移交檔案管理機構。
2、對指定分包工程的,總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各分包單位形成的工程檔案,各分包單位應按本規程規定,將本單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時移交總承包單位。對獨立承包工程,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項目的工程文件,并應及時向監理(建設)單位移交。
3、建筑工程的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使用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各專業的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附有相關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應附有相關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建筑工程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按國家相關規范及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規定,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填入表中驗收記錄欄。表中驗收結論由監理(或建設)單位組織驗收后填寫。綜合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的驗收組進行驗收,對驗收結果進行商定后,建設單位根據參加驗收各方所提意見填寫驗收結論。
5、建筑工程的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必須按本規程的規定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經監理(或建設)單位逐項細致、認真地對照核查,提出核查意見交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填寫核查結論。
6、建筑工程的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中,資料核查部分必須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的規定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經監理(或建設)單位逐項對照核查,提出核查意見,交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后,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填寫核查結論;主要功能抽查部分,由項目驗收組成員商定抽查項目進行資料抽查,有疑義時可對實物局部(或全部)進行現場實測,并由驗收組填寫抽查結論。
7、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中"室內環境檢測報告"項,應在建筑工程竣工時按規定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建筑工程室內氡、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標進行檢測。
8、質量控制資料及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時,如某項核查未達到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規定的相應"核定原則",則該項目核查結果應定為"不符合要求"。
9、各類核查資料出現"不符合要求"項目時,如該項目關系到結構安全、人身健康和重要使用功能或影響環保和公眾利益時,則該單位工程不具備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條件,必須進行技術鑒定處理,達到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后,方可重新驗收。
10、建筑工程的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抽查。抽查數量及質量評價規定按下表《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抽查數量及評價表》執行。
11、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是全面系統地反映工程主要結構技術性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質量記錄證實文件,各類證據、數據必須及時、真實、可靠、齊全,并統一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2、各類檢(試)驗報告中的數據應按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規定進行采集、檢(試)驗而得,檢(試)驗結果所代表的批量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規定。
13、原材料、構配件進場檢(試)驗報告及施工試驗報告應由企業實驗室負責出具,其中30%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見證檢測報告必須由有資質檢測單位出具。出具的檢(試)驗報告必須按本規程的表格填寫,字跡清晰、數據真實、結論明確,不得涂改或錯填、漏填,并予以編號,具有可追溯性。復印件應注明原件存放處。
14、檢(試)驗、測試所用的檢(試)驗測試設備、儀器等必須定期由相應的計量檢測單位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5、出廠合格證應隨產品供貨提供,重要設備應提供質量保證書及安裝技術和使用說明書。進口材料或設備應提供商檢證和有關中文技術說明書。
16、書寫應采用不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蘭黑墨水。
17、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時,施工單位應按本規程規定將所有施工文件整理立卷后隨工程竣工報告一并報建設(監理)單位。
篇2:家長學校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中學家長學校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專門的檔案資料室,專人負責管理各類檔案。
2、凡家長學校所開展的所有活動,都必須有資料積累,并及時把資料歸并成冊,分類裝訂。
3、教師在家長學?;顒又械慕贪?、隨筆、個案分析等都分門別類裝訂成冊,交送資料統一保管。
4、家長會簽到單、學員名冊、優秀學員名冊等按學期分類裝訂,送資料定保管。
5、資料室工作人員應盡心盡職,做到資料裝訂分門別類,存放整齊有序,不漏收、漏裝資料。
6、加強學校領導對資料室的管理,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及時提出完善意見。
篇3:某基建規劃處檔案資料管理辦法
> 基建規劃處檔案資料管理辦法檔案管理是我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務于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文件材料歸檔范圍:
1、院外文件:按規定需要保存的中央、省、市各類正式文件。
2、學院下發的有關文件以及制定的各種制度、規定、辦法、條例。
3、我處形成下達的各類規章制度、正式文件和會議記錄等資料。
4、我處代表學院與外單位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基建檔案除外)。
5、學院總體規劃、基建計劃、招投標記錄等資料。
6、按學院檔案館規定要求歸檔的有關資料。
二、檔案的使用與管理:
1、根據學院檔案館要求歸檔的檔案我處按時交由檔案館統一管理,以維護檔案資料的完整和安全。
2、工作需要借閱檔案,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手續。檔案借出后,、借閱者應對檔案負責,不得遺失、泄密和污損,也不得任意抽換、涂改、勾畫、拆散,用完后及時歸還。
3、各級領導應將各類會議、大事的有關材料及時交檔案,負責檔案管理應經常檢查、收集檔案資料、材料,及時整理歸檔。
4、凡是需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必須造具清冊,經主管檔案工作負責人批準后報學院審批后執行。
三、文件傳閱和處理:
收到文件,要根據文件的內容、密級、傳閱范圍等要求,及時登、記、擬辦、傳遞和送閱。
2、分發到有關科室的文件必須登記在案。
3、文件一般不外借,如確需借閱,應進行詳細登記,并限期歸還。
4、文件閱后(文件精神傳達貫徹后)應及時立卷歸檔按有關規定理。
四、組織
1、處成立檔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等工作。
2、各科室應明確專人負責檔案工作。
五、其他
1、未盡事宜由處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z醫學院基建規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