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為對工程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編目、歸檔及報送等管理工作實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實施。
一、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內容
1、施工單位竣工資料:(1)質量保證資料;(2)施工技術資料;(3)施工管理資料;(4)竣工圖;(5)竣工驗收報告。
2、工程監理單位監理資料:(1)監理規劃;(2)監理實施細則;(3)監理月報(包括各階段性檢查記錄);(4)工程開、停、復工令;(5)工程總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審批文件;(6)施工組織設計審核意見;(7)工作聯系單;(8)監理日志;(9)項目竣工驗收報告:a)工程竣工驗收質量評估報告及評定表;b)工程項目施工例會紀要;c)工程質量檢測記錄;d)材料、設備進場質量檢測報告;e)監理工程進度付款審核報表:f)應業主要求提供的其它專題報告;
3、工程管理資料:(1)施工圖紙等設計文件;(2)設計變更;(3)初步設計圖紙等設計文件;(4)工程概算、預算;(5)工程勘察報告;(6)文物普探及問題坑處理報告;(7)深基坑支護設計文件;(8)地基(樁基)檢測報告;(9)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10)工程招、投標文件;(11)工程綜合驗收資料;(12)工程竣工驗收資料;(13)工程報建報審資料;(14)工程部與公司、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系單;(15)工程技術資料發文記錄;(16)向公司提交的專題報告;(17)結構試驗、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資料等。
二、工程技術資料編制要求
1、原則工程技術資料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技術整編評定統一規定》進行編制并及時歸檔。
2、要求(1)施工單位資料由施工單位按以上《規定》編制,監理單位定期檢查施工資料的質量,按標準驗收。(2)監理資料嚴格按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3)工程管理資料由工程部按相關規范、規定的要求編制。
三、工程竣工資料的審查
1.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竣工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
2.工程部負責復核施工單位資料并審查監理單位的竣工資料。
3.經監理單位、工程部審查的施工單位竣工資料由施工單位送至質檢站。
四、竣工資料的報送
1、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施工單位將竣工資料報送市城建檔案館一套,建設單位兩套存檔。
2、施工單位憑政府主管部門開具的竣工資料收據,方可與建設辦理竣工結算付款手續。
篇2:鐵路公司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暫行)
> **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暫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檔案管理,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暫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工程檔案,是指工程建設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歸檔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的歷史紀錄。
第三條 工程檔案分工程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和竣工驗收文件。
(一)工程準備階段文件:工程建設開工之前,在立項、審批、勘察、評估、設計、招投標等工程準備階段形成的文件及會議記錄、紀要、合同、協議等。
(二)監理文件: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設計、施工等階段監理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及會議記錄、紀要、合同、協議等。
(三)施工文件:工程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文件件及會議記錄、紀要、合同、協議等。
(四)竣工圖:工程竣工驗收后,真實反映工程項目施工結果的圖樣。
(五)竣工驗收文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活動中形成的文件及會議記錄、紀要、合同、協議等。
第四條 工程檔案的類型:
(一)紙質載體:以紙張為基礎的載體形式。
(二)縮微品載體:以膠片為基礎,利用縮微技術對工程資料進行保存的載體形式。
(三)光盤載體:以光盤為基礎,利用計算機技術對工程資料進行存儲的形式。
(四)磁性載體:以磁性記錄材料(磁帶、磁盤等)為基礎,對工程資料的電子文件、聲音、圖象進行存儲的形式。
第五條 工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對工程檔案進行依法管理、有效保護、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確保工程檔案的完整、安全、規范。
第二章 檔案管理部門及其職責
第六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
(二)制定檔案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推行檔案管理標準。
(三)對檔案的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和指導。
(四)集中管理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開展檔案的利用工作,做好檔案的鑒定和編目。
(五)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各類文件的形成和積累進行監督、催辦,并指導業務部門負責的工程檔案的及時歸檔和日常管理、臨時借閱。
(六)對檔案的收進、移交、保管、利用等情況進行統計。
第七條 各業務部門的檔案管理職責:
(一)項目前期工作部門負責工程項目準備階段(工程建設動工前)形成的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分類和移交歸檔,并對其移交歸檔前的完整、安全負責。
(二)工程技術部門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施工、竣工等階段(工程建設動工后)形成的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分類和移交歸檔,并對其移交歸檔前的完整、安全負責。
(三)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工程前期準備階段和建設過程中形成工程合同的收集、整理、分類和移交歸檔,并對其移交歸檔前的完整、安全負責。
第八條 工程檔案的原件必須移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各業務部門不得留存或拒絕(超期)歸檔
第三章 檔案的管理
第八條 工程檔案應按照國家檔案的分類規則,所有的工程文件,由檔案管理部門催辦、各業務部門收集整理,按照文件形成后7日內完成移交歸檔的要求辦理。列入工程檔案分類管理的檔案目錄如下:
(一)工程準備階段文件
1、工程立項及審批文件。
2、工程勘察、評估、測繪、設計文件。
3、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
4、招投標文件及合同。
5、工程開工審批文件。
6、財務文件(工程投資估算材料、工程設計概算材料、施工圖概算材料、施工預算等)。
7、工程建設、施工、監理機構及負責人。
8、工程準備階段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監理文件
(三)施工文件
1、施工技術準備文件。
2、施工現場準備文件。
3、工程圖紙變更記錄。
4、施工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及復驗報告。
5、施工實驗記錄。
6、隱蔽工程檢查記錄。
7、施工紀錄。
8、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9、工程質量檢查記錄。
(四)竣工圖
(五)竣工驗收文件
1、工程竣工總結。
2、竣工驗收記錄。
3、財務文件。
4、聲像、微縮、電子檔案。
第九條 工程檔案編制質量要求:
(一)歸檔的工程文件應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內容及其深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三)工程文件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與工程實際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應采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如碳素墨水、藍黑墨水)。
(五)工程文件應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蓋章手續完備。
(六)工程文件中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規格宜為A4幅面(297mm×210mm);圖紙宜采用國家標準圖幅。
(七)工程文件的紙張應采用能夠長期保存的韌力大、耐久性強的紙張;圖紙采用計算機出圖,出圖必須清晰,不得使用計算機所出圖紙的復印件。
(八)所有竣工圖均應加蓋竣工圖章。
(九)利用施工圖改繪的竣工圖,必須標明變更修改依據;凡施工圖結構、工藝、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變,或變更部分超過圖面1/3的,應當重新繪制竣工圖。
(十)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統一折疊稱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十一)工程檔案的照片(含底片)及聲像檔案,要求圖像清晰,聲音清楚,文字說明準確。
第十條工程檔案的組卷要求:
(一)組卷原則
1、工程準備階段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專業、形成單位等組卷。
2、監理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專業、階段等組卷。
3、施工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專業、階段等組卷。
4、竣工圖按單位工程、專業等組卷。
5、竣工驗收文件按單位工程、專業等組卷。
(二)組卷的原則、要求和卷內排列、編目、目錄編制、封面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程檔案的保存價值、鑒定和保管期限確定,銷毀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確定的原則、標準、程序和方法進行。
第十二條 工程檔案的借閱實行審批登記制。借閱人(公司內部業務部門)在借閱前到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注明借閱原因、借閱期限、是否復印等),經公司分管領導簽批,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借閱登記后,方可借閱。公司外部人員借閱工程檔案的,由公司業務部門填寫檔案借閱審批單,按上述程序辦理,但審批單必須經公司主要領導簽批。
第十三條 借閱檔案由公司檔案管理部門負責限期收回。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在檔案管理過程中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行為,一經查證屬實,對責任人一律解聘或除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暫行)由河南**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篇3:房地產公司工程檔案管理員職位說明書
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檔案管理員職位說明書
崗位名稱:工程檔案管理員
崗位職責:
1、負責監督和檢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工程文件形成、積累和立卷工作。
2、按照規范收集和匯總工程前期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立卷歸檔的檔案資料,并負責辦理移交手續。
3、收集施工全過程中形成的其他技術文件并進行立卷歸檔。
4、科學分類、合理編目、整理所有歸檔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5、工程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之間的工作聯系單、簽證等工程技術信息的傳遞工作。
6、準確、快捷提供工程檔案資料,滿足各方面對工程檔案資料的利用需求。
7、工程竣工驗收前,聯系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工程竣工后,將所有工程檔案、資料移交相關部門存檔。
8、工程部內文件的編寫、打印、復印及管理工作。
9、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條件:
1、專業知識與技能:建筑、土建專業,有2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
2、教育水平:大學本科及以上
3、年齡要求:不限
4、個人素質:有一定分析能力和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職業素養和敬業奉獻精神。
5、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資料規整分類能力,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電腦完成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