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改住宅樓項目裝修安全措施
1.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電梯井邊、樓梯邊、預留洞口、通道口邊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2.樓梯踏步和休息平臺處,必須設兩道牢固防護欄桿或用立掛安全網做防護.
3.高處作業,嚴禁投擲物料。
4.從事電氣焊、剔鑿、磨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5.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架子的搭設和拆除作業。
6.掛架與結構的附著連接必須固定牢固。
7.施工時如遇5級風不得提升。
8.吊裝就位要平穩、準確、不碰撞、不兜掛。
9.在吊裝時必須使用大卡環,不允許使用吊鉤。
10.吊裝人員要相對固定,施工時必須有"技術安全書面交底書"。
11.經常檢查穿墻拉桿,安全網,外架吊具是否損壞,松動時必須及時更換。
12.模板施工時待模板調整完畢后,斜支撐不得受力于外掛架。
13.裝修施工過程中,樓內孔洞的臨邊防護設施需臨時拆除,必須設置警示標志,分包必須事先通知總包,決不允許施工人員自行拆除,必須設置警示標志,作業完畢后及時將原防護設施復位,直至工程施工結束時方可將防護設施拆除。
14.中小型機具必須經檢驗合格,履行驗收手續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由專門人員使用操作并負責維修保養。
15.必須建立中小型機具的安全操作制度,并將安全操作制度牌掛在機具旁明顯處。
16.中小型機具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持齊全、完好、靈敏有效。
17.現場設置的中小型機具應有防雨、防砸措施,其噪聲超標的應采取防噪聲擴散擾民措施。
18.現場動火,必須填寫動火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進行,電焊機在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與周圍易燃料的隔離,要有人員配備滅火器進行監控以防火災。
19.垂直吊裝的下面必須有一定區域的保護標志,有專人負責,在吊裝區域內不允許任何人員擅自進入。
20.施工各類起重、吊裝設備及配套設施必須符合北京市的現行安全標準。
21.各類機具的操作使用及保養遵照《使用說明》、《安全技術規范》、《使用方案》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在安裝拆除,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監護,確保操作及環境安全。
22.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并設漏電保護裝置,電焊機應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點,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積水,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焊工必須按規定要戴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篇2:裝修公司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通知
裝修公司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通知
一、以冬季施工“五防”,即防凍、防滑、防風、防火、防煤氣中毒為重點,制訂冬季安全施工工作計劃,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組成的冬季施工安全領導小組,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保障施工安全、人員安全。
二、根據冬季施工特點,自查自檢安全隱患和漏洞,樹立超前防范意識,采取有效“五防措施”,加大安全投入,避免事故發生。
三、是要根據氣候變化,靈活安排不同工種工作,在遇到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立即停止室外作業,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積水、積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凍、防滑措施后方可進行正常施工。消除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隱患。
四、企業要加強作業人員生活區的管理,嚴禁將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為住宿場所,工人宿舍取暖設施應設專人管理,嚴禁明火取暖和亂拉、亂接電器,嚴防煙氣中毒、火災和觸電事故。
五、是要加強對室內防水工程、裝飾裝修工程中進行焊接等明火作業的管理,對各類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嚴防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對于不執行冬季施工各項安全措施或者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實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篇3:小區裝修動火用電作業安全措施
小區裝修動火用電作業安全措施
1、生活動火禁止使用的瓶裝煤氣,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施。
2、動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部門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
?。?)動火前做到"八不",即: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不動火;周圍雜物和易燃品未清除不動火;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凈不動火;危險性未排除不動火;高空焊割作業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應防護措施不動火;未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器材不足時不動火;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不動火。
?。?)動火中"四要",即: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現場人員要加強觀察,精心操作,發現不安全苗頭時,立即停止動火;一旦發現火災或爆炸事故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動火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動火后"一清",即:完成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現場后才能離開。
3、使用碘鎢燈,應做好安全措施,做到燈開時有專人看管,人離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