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辦公樓裝修工程施工安排
本施工方案是遵守本工程整個裝飾施工階段的綱領性文件,主要從施工準備、施工組織、施工部署、施工流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工藝及技術要求等六大部分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
1.施工準備
施工準備工作作為重要的前期工作。以合理、迅速目標,我單位已組織相關人員進入現場,展開準備工作,使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1.1.現場交接準備
組織項目管理人員進行現場踏勘,檢查現場實際情況與圖紙描述是否存在差異,原有安排與現有安排的銜接工作。及時辦妥進場施工的各項手續。與業主就具體情況部署施工順序、材料和建筑垃圾的運輸方式等進行充分的協商、認真聽取各方的意見,最大限度的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
1.2.技術準備
目前圖紙尚未達到施工圖紙要求,但作為施工單位,要達到既保證工期又保證質量之要求,務必對技術準備予以充分重視。
技術準備工作在進場之日立即著手,其重點一方面是使有關人員仔細閱讀施工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及相關細節,開展圖紙會審、圖紙深化、技術交底等技術準備工作。另一方面是分析工程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并搜集相應的新技術,新材料的運用、操作規范及要求,同時根據施工需要編制更為詳細的施工作業指導,以便從施工開始就受控于技術管理,從而確保工程質量。
1.3.材料準備
根據施工圖紙尺寸和現場尺寸相比較,所計算出各材料的數量,準備所需的各種材料,在不影響施工用料的原則下,盡量少占施工場地,按照計算出的材料計劃分期、分批組織進場,并作好材料的樣板挑選、審批及其材料保管工作,確保材料符合按要求的質量,最后保證了工程質量。
1.4機具準備
根據施工圖紙制定詳細機具計劃,使其按計劃分批進場,以使所有進場設備處于最佳運轉狀態。
1.5.人員準備工作
公司勞務部門負責對項目班子人員進行就緒準備,作好開工前有關人員的調動、調整工作,所施工的管理人員將全部就位進行各方面工作的準備;勞務層將根據現場需要或施工順序的要求分批進場,并在公司內部備足各類專業的施工操作人員。
2.施工組織工作
施工組織主要分為人員組織、機械組織、材料組織、運輸組織、協調組織等五部分,這此組織內容的安排是否合理將直接影響整個施工的生產過程能否順利完成,對這五大組織的安排主要有:
2.1.人員組織
人員組織主要分為二大類:施工管理層及施工勞務層二大類。
施工管理層組織是管理層人員的配備必須全面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我單位曾多次施工過與本工程類似的安裝與裝飾,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施工管理、協調控制的能力上都有很大的優勢,而在施工管理人員組織上更是有廣泛的選擇,在組建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時,我單位選派優秀的項目管理班子進駐現場直接參與本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在本工程施工管理上將嚴格按項目法組織施工。
施工勞務層是在施工過程中實際操作的人員,是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最直接的保證者,故我司選擇勞務層操作人員的原則為:具有良好的質量、安全意識;具有較高的技術技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質;具有較好相類似工程施工經驗的人員。根據本工程工程量及工期要求,勞動層組織由我公司根據項目部的勞動計劃,在我公司各工地進行平衡,主次調配,同時確保進場人員的隊伍相對穩定,并以不影響施工為最基本的原則。
2.2.機具組織
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機具設備將根據工程需要由我單位物資部根據項目主管提出的機械設備的需用計劃進行組織調配,同時委派專業機修人員定期到現場維修和保養,保證這些進入現場的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完好性。
2.3.材料組織
我公司自有專業材料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工程的材料進行采購和供應,做到貨比三家,從質量上、單價上把關,主要材料在采購前就有關材料的供應廠家、質量、價格等情況做好,經過業主同意,并通過及有關部門的審批后采購進場。
關于主要材料的進場時間,考慮到施工場地相對比較小,及保管的需要,我們將按照施工進度計劃,分階段、分批、分期的組織材料進場。
2.4運輸組織
本工程的材料進場運輸,場內垃圾外運,故我公司根據甲方的指定地點,投入數量相符的小型運輸車輛和普工來專門從事材料及建筑垃圾的運輸工作,同時輔以技術工種進行必要的運輸,保證材料運輸滿足施工需求。
2.5.協調組織
在工程施工進程中,由于工期緊,安裝、裝飾等將在平面、立體上進行交叉作業,對工程提出相當特殊的要求。因此,我單位將把協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協調各工序的銜接,為大樓的整體施工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3.施工部署
由于本工程共有一、二、三、四層,為減少工期,并結合施工工序的合理安排和成品保護等需要,將本工程按樓層分為二個施工段,一、二層為一段,三、四又為一段,各施工段可為墻面、頂面、地面的施工順序進行有計劃、有組織、有節奏的進行,這樣既保證了工期,又保證了施工完的成品損壞。
二個施工段均采用平行施工,在各個施工段內均存在重點部位,施工時將以重點部位的進度為主線,各段內的其他部位的施工將依附于重點部位,在重點部分的施工間穿插進行,本工程的重點施工部位是輕鋼龍骨吊頂、墻體隔斷、吊頂及乳膠漆、各段內施工原則為:按照工作面劃分。詳細施工順序為:先隔墻制作,再吊頂,墻地面施工,墻面板材,細木油漆,后乳膠漆,工序間的相互搭接以節省施工工期為根本之源。
4.施工流程
各施工段的施工流程總體如下:分第一段和第二段兩個獨立單位。每個工種分兩檔人馬,加快施工進度。
施工準備→測量定位→圖紙深化→材料訂購→整改→水電管線安裝→隔墻制作→吊頂→門框制安→墻地面施工→細木制作→墻頂面乳膠漆→木制品油漆→潔具和燈具安裝→清理→竣工驗收
4.1.墻體
輕鋼龍骨墻體、鋼化玻璃墻體隔斷
4.2.平頂
輕鋼龍骨石膏板吊頂:彈線、測標高鉆孔、預埋膨脹螺絲→固定吊桿→安裝主龍骨→安裝副龍骨→隱蔽工程驗收→封面板→開燈孔→批嵌→刷涂料→清理
礦棉板吊頂:彈線、測標高鉆孔、預埋膨脹螺絲→固定吊桿→安裝主龍骨→安裝副龍骨→隱蔽工程驗收→封面板→開燈孔
頂棚乳膠漆: 基層清理→批膩子→打磨膩子層→刷涂底漆→刷涂面漆
4.3.墻面
乳膠漆墻面:基層處理→
孔洞修補-→批嵌(二遍)→打磨(二遍)→表面清理→涂刷涂料(三次)→清理木質墻面:基層處理→彈線→安裝木筋(經防腐、防火處理)→隱蔽工程驗收→封基層板→安裝飾板→清理→作飾面油漆→清理
石材墻面: 基層處理→綁扎鋼筋網片→彈飾面板基準線→預拼編號→鉆孔、剔鑿、綁不銹鋼絲(或銅絲)→安裝→臨時固定→分層灌漿→嵌縫→清潔板面→保護
4.4.其他項目
木門:彈線、測標高→固定木磚→門框、扇加工→安裝門框→校正→安裝門扇→安裝門小五金→清理
木飾:彈線、測標高→加工基層→安裝基層→飾面鋪貼→安裝配件→油漆→清理
木材面油漆: 基層清理→潤油粉 →批膩子→打磨膩子層→刷涂底漆→刷面漆。
篇2:學校新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小組職責
學校新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小組職責
1、工程項目由項目學校負責工程技術,落實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為學校校長。建立項目質量責任人制度,項目質量責任人由該項目施工現場項目學校校長,全面負責施工質量,保證工程保質按時完成。
2、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勤下工地,除特殊情況外,應每天巡視施工現場,打樁實行全過程值班制?;A、樁、梁等關鍵部位施工前應會同質監部門預先驗收,施工時必須到場監控,如遇特殊情況,要求請假的委托本學校人員進行管理,但離開工地時,須等另外人員到場并辦好交接手續方可離開。關鍵部位的施工一定要告知施工隊,須等管理人員到場方可施工,否則有權責令其返工。
3、施工現場管理員負責指導督促施工隊按施工圖規范施工。認真執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要對原材料及每道工序進行檢查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更換原料或返工。非現場管理人員發現施工中的問題,應通過現場管理人員通知施工隊予以糾正(涉及到安全的問題除外),避免多頭指揮。
4、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對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數據做好記錄,負責對實際發生事件進行如實簽證,但不能確定價格,其中隱蔽工程簽證,須由監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員和項目負責人員會簽,最后由分管局長審閱簽字。需簽定價格的須由教育局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造價。否則價格簽證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5、施工現場管理員應預先對圖紙會審、中間結構驗收、竣工驗收等安排向項目負責人提出建議,由分管局長負責進行安排。施工現場管理員應每月對工程進展、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困難,以及對今后施工中的建議等有關情況進行書面匯報。
6、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應尊重現場管理員的意見,對合理的意見應予以采納。
7、涉及到圖紙確需更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向項目負責人報告,由項目負責人聯系原設計部門設計人出具變更聯系單。如改變設計而需增加工程造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應向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核算工程造價增額。否則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8、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以工作為重,明確責任,履行職責,敢抓敢管,避免推諉、扯皮,并做到客觀公正和廉潔自律。如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質量、安全等問題的應追究其相應責任。
文章篇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法(2004年)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法(20**)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39號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領取施工許可證:
?。ㄒ唬┓课萁ㄖ捌涓綄僭O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ǘ┦姓A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ㄈ┓课菅b飾裝修工程。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三條依法應當領取施工許可證而未領取的,建筑工程不得開工。
本辦法所稱開工,是指建筑工程開始施工作業,其中,新建工程的開工,是指開始進行基礎樁施工或者土方開挖;改建、擴建工程和舊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工,是指開始進行拆改作業。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該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分解為若干限額以下的工程項目,規避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五條市建設委員會是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的主管機關。區、縣建設委員會按照規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工作。
第六條建設單位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呀涋k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并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
?。ǘ┤〉媒ㄔO工程規劃許可證;
?。ㄈ┬枰疬w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需要挖掘道路的,已經征得道路主管部門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已經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ㄋ模┮呀洿_定建筑施工企業,并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ㄎ澹┯袧M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依法建設的人防工程的施工圖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斜WC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并按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ㄆ撸┙ㄔO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款的50%;建設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款的30%;
?。ò耍┓?、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施工許可證應當以建設項目為單位領取。但房屋建筑工程可以以一個或者若干單項工程為單位分別領??;線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分段領取。
按照前款規定建設項目分別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各單項工程、分段工程的工程投資額或者建筑面積不得低于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限額;各單項工程、分段工程的建設規模、工程投資額總和應當分別與建設項目的總建設規模和總工程投資額一致。
第八條新建道路的地下管線工程應當隨同新建道路工程領取施工許可證;房屋附屬設施工程、與房屋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應當隨同房屋建筑工程領取施工許可證;新建房屋裝飾裝修工程可以隨同房屋建筑工程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筑工程開工前向市建設委員會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文件:
?。ㄒ唬┨顚扆R備并加蓋建設單位印章的施工許可證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從市建設委員會網站上下載或者向發證機關免費索??;
?。ǘ┓媳巨k法第六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
第十條發證機關應當即時審查建設單位的施工許可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不齊備的,應當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文件;對提交文件齊備的,應當受理施工許可申請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核發施工許可證;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發證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發證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建筑工程用地進行現場踏勘。
第十一條施工許可證分為一件正本和兩件副本,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禁止偽造、變造和涂改施工許可證。
第十二條施工許可證發放后,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其他條件發生變更,依法應當報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后10日內告知發證機關;依法不需要報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條件變更后10日內告知發證機關。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顯著位置公示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謔逄踉誚ǖ慕ㄖこ桃蜆手兄故┕さ模ㄉ璧ノ揮Φ弊災兄故┕ぶ掌?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發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時間、原因、施工進度、
維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六條市建設委員會應當定期匯總全市頒發的施工許可證情況,向社會公布并接受公眾查詢。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或者不按照施工許可證規定施工的行為進行檢舉和舉報。
第十八條市建設委員會應當按照規定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施工許可有關的信用信息記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或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發生變更未重新領取施工許可證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委員會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按時告知發證機關有關變更事項的,由市或者區、縣建設委員會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發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規定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發施工許可證后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或者對依法應當查處的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認為發證機關辦理施工許可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三條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繕,依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軍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兩層以下(含兩層)住宅的建設,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19*11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6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北京市建設工程開工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