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優先權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行使主體
1、有學者認為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設置從立法目的上看,僅是為了防止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保障弱勢群體的勞動工人而設的,不應包括設計、勘查單位,僅適用施工單位(監理不屬于建設工程合同范圍,屬于委托合同),此意見明顯與《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相沖突,筆者認為,在法律未具體做出范圍縮小前,不能簡單理論上縮小適用主體范圍,以免在行使個別權利時剔除設計、勘察人員,引起建設工程權利義務不一致,而導致混亂。綜論,應包括設計、勘查、施工單位人員。
2、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權。05年的司法解釋將工程主體分為發包人、總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勞務作業人員、實際施工人。而為何如此區分,主要是前幾類合同均為有效合同的乙方,無效合同的乙方稱之為實際施工人,實際施工人這個概念,想表達的內容是無效合同里實際干活的人,為了區別有效合同施工人這個概念,所以管它叫實際施工人。主要是指三種人,即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借名協議里面實際干活的人?!逗贤ā返诙侔耸鶙l所規定的享有優先受償權的建設工程價款應當是基于合法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產生的工程款。實際施工人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借名協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無效,實際施工人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享有請求權的性質并非工程價款支付請求權,而系基于無效合同而產生合同法52條規定的物化勞動返還請求權,由于該物化勞動無法返還,因此,予以按照市場標準折價補償,具體補償金額根據司法解釋可以參照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支付標準而為計算,因此,在性質上該款項不屬于工程價款,而是取得實際施工人物化勞動的折價補償款。所以,實際施工人對建設工程不享有優先受償權。
同樣,即使與發包人有直接合同關系的總承人,因合同無效而不能行使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3、分包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逗贤ā?86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請求權,由于合法的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含勞務分包的承包人)和發包人之間并不具有直接的合同法律關系,對發包人并不享有支付價款的請求權,但有以下幾種情況除外。一是由幾個分包單位聯合中標施工的,因其與建設單位有直接的合同關系而享有優先權。二是分包合同有效,總承包方怠行行使已到期發包人未付工程款的,分包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權。其它的,分包承包單位行使該權利,無法律依據。
篇2:建筑工程優先權
建筑工程優先權
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行使主體
1、有學者認為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設置從立法目的上看,僅是為了防止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保障弱勢群體的勞動工人而設的,不應包括設計、勘查單位,僅適用施工單位(監理不屬于建設工程合同范圍,屬于委托合同),此意見明顯與《合同法》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相沖突,筆者認為,在法律未具體做出范圍縮小前,不能簡單理論上縮小適用主體范圍,以免在行使個別權利時剔除設計、勘察人員,引起建設工程權利義務不一致,而導致混亂。綜論,應包括設計、勘查、施工單位人員。
2、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權。05年的司法解釋將工程主體分為發包人、總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勞務作業人員、實際施工人。而為何如此區分,主要是前幾類合同均為有效合同的乙方,無效合同的乙方稱之為實際施工人,實際施工人這個概念,想表達的內容是無效合同里實際干活的人,為了區別有效合同施工人這個概念,所以管它叫實際施工人。主要是指三種人,即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借名協議里面實際干活的人?!逗贤ā返诙侔耸鶙l所規定的享有優先受償權的建設工程價款應當是基于合法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產生的工程款。實際施工人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借名協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無效,實際施工人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享有請求權的性質并非工程價款支付請求權,而系基于無效合同而產生合同法52條規定的物化勞動返還請求權,由于該物化勞動無法返還,因此,予以按照市場標準折價補償,具體補償金額根據司法解釋可以參照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支付標準而為計算,因此,在性質上該款項不屬于工程價款,而是取得實際施工人物化勞動的折價補償款。所以,實際施工人對建設工程不享有優先受償權。
同樣,即使與發包人有直接合同關系的總承人,因合同無效而不能行使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3、分包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逗贤ā?86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請求權,由于合法的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含勞務分包的承包人)和發包人之間并不具有直接的合同法律關系,對發包人并不享有支付價款的請求權,但有以下幾種情況除外。一是由幾個分包單位聯合中標施工的,因其與建設單位有直接的合同關系而享有優先權。二是分包合同有效,總承包方怠行行使已到期發包人未付工程款的,分包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權。其它的,分包承包單位行使該權利,無法律依據。
篇3:供水公司工程技術部巡線管理實施辦法
供水公司工程技術部巡線管理實施辦法
根據公司信供字[20**]5號文件《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局安全生產會議精神的通知》,結合工程技術部工作實際,落實強化措施,確保安全供水;加強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強化服務,確保用戶穩定用水的要求,工程技術部特制定巡線工作管理實施辦法:
一、管網巡線責任領導:部長、主管副部長
二、管網巡線責任人:隊長王祺及全體巡線人員
三、管網巡查工作片區劃分及巡線責任人明細(見附頁)。
已劃定片區及責任人在公司網站公布,接受公司管理部門,隨機抽查和全體員工以及社會共同監督。
四、要求及處罰措施。自本管理辦法實施之日起凡發現主干道有其他施工行為的,巡查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逐級匯報,并書面告知施工單位在施工時注意保護供水管道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管道暢通。如巡查人員不匯報、不告知,造成供水管網設施損壞的,公司將追查相關巡查人員責任,實施待崗,直至開除。
工程技術部
20**-年1月30日
巡查工作片區劃分及責任人
巡線員 聯系電話 負責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