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安全措施
1、塔吊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二臺塔吊,屬于群塔施工,需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塔機司機,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嚴謹自律,一絲不茍,禁止各行其是。
為了確保工程進度與塔機安全,各塔機須確保駕駛室內24 小時有司機值班。
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對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要采取塔臂回轉限制措施。
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
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
2、塔機運行原則
a) 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之前應先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再運行作業。
b) 后塔讓先塔:在兩塔臂的工作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
c) 動塔讓靜塔:在塔臂交叉區域內作業時,在一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另一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應避讓靜塔。
d) 輕車讓重車:在兩塔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塔機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到最近點,大臂按順風向停置。
3、信號指揮規定
a) 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市勞動局統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書方可上崗指揮。
b) 換班時,采用當面交接制。
c) 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F場所用指揮語言一律采用普通話。
d) 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
e) 塔臂旋轉時,發出指示方向的指揮語言,應按國標執行,防止發生方向指揮錯誤。
f) 指揮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應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語言,安全提示語言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掛鉤工)操作規定
a) 起重工要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規定。
b) 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靠。
c) 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生"天女散花"的現象。
d) 起重工作業前、中、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與鑒定,不合格的鋼絲繩嚴禁使用。
5、塔機頂升規定
a) 與相鄰塔機無影響時,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本塔的頂升高度和頂升時間。
但必須書面上報塔機指揮中心,經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進行頂升。
b) 塔機指揮中心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本著就快不就慢的原則,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機項升高度和到位時間。
篇2:塔吊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塔吊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1、上崗前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嚴禁酒后操作。
2、塔機的安拆工作時,風速超過13m/s和雨雪天,應嚴禁操作。
3、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裝置,保證安全生產。
4、服從統一指揮,禁止高空拋物。
5、注意周圍環境,如高壓線、地面承載能力等,確保拆裝安全。
6、安全拆卸塔機派專門人員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在作業區內穿行。
7、拆裝塔機的整個過程,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進行,嚴禁違規操作。
9.起重施工前參與施工人員須熟悉工程內容,使施工人員做到四明確:工作任務明確;施工方法明確;起重重量明確;安全事項及技術措施明確。
10.施工準備中應認真檢查,維護好所用的全部起重機械、機具和工具,確保其性能良好,使用可靠;準備好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有質量問題的安全保護用品。
11.本工程主要租賃使用固定基座的臂長為30米和40米的塔吊,塔吊安裝基礎的尺寸加固方法及所能起吊重量由塔機租賃單位提供,現場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塔機所能承受的起吊重量加以控制,絕不超負荷吊裝物件,吊裝物件主要有鋼筋、管架、方木、模板等,每次吊裝前,估算起吊物的重量,并預留一定的保險系數,對于數量較大的物件,分批進行吊裝。
12.嚴禁在還沒有固定牢靠的腳手架上和不穩定的結構上行走和工作,嚴禁在鋼梁平聯桿件和構架的平面桿件上行走和通過。必須通過時,應以騎馬式的方式向前通過。禁止在鋼梁斜桿和萬能桿件構架上攀登,嚴禁利用塔式吊機吊送人員。
13.在高空動火作業(如電焊、氣割、烘烤等),必須事先移開操作面下方的易燃、易爆品,并有足夠的安全距離,現場須有監護人員。
14.高空作業時,操作者的位置應相互錯開,高處作業使用的料具,應用繩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吊運,并擺放在牢靠處,嚴禁上下拋擲工具或器材。進行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安全網和其它隔離措施。
15.提升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現場指揮,對提升物的停放位置做出相應的指示并將信號傳遞給塔吊司機,傳遞信號應準確明晰。塔機操作者應為責任心強的熟練工人,所有起重機具的性能良好可靠。起吊時要平衡,不得中途發生碰掛,具有保險裝置。
16.吊裝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險品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隔離措施。
17.當輸電線路電壓為V=1~35KV時,輸電線路與物體和起重機具間的最小距離為3米。
18.裝卸貨物使用的跳板應堅固,搭設的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跳板下端應頂牢,防止事故發生。
19.施工現場氣焊、氣割作業要用到乙炔(C2H2)氣體,乙炔是易爆、易燃氣體,在溫度300℃以上或壓力在0.5MPa以上遇火就會爆炸,起重作業中要注意到這些特性,避免與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碰撞,造成危險。
篇3:塔吊專項施工安全措施
塔吊專項施工安全措施
1、上崗前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嚴禁酒后操作。
2、塔機的按拆工作時,風速超過13m/s和雨雪天,應嚴禁操作。
3、操作人員應佩帶必要的安全裝置,保證安全生產。
4、服從統一指揮,禁止高空拋物。
5、注意周圍環境,如高壓線、地面承載能力等,確保拆裝安全。安裝拆除卸塔機派專門人員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在作業區內穿行。
6.拆裝塔機的整個過程,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進行,嚴禁違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