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總包與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行總承包的工程項目,其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各項安全管理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項目管理體系中。
二、總承包單位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之前,應對該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安全資質和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登記注冊等政府管理手續進行確認,分包單位應具備與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資質等級和安全資質。
三、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應單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或在分包合同中設立獨立的條款,以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分解與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兼)職安全員的配置,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安全教育與持證上崗管理,現場防護及事故處理等各方面權利、責任與義務。
四、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在施工作業中擅自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隱患又不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的,總承包單位應視情節對分包單位進行經濟處罰或終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分包單位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立即終止分包合同,將其清退現場,并應要求給予總承包單位一定的經濟賠償。
五、對于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承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系的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有義務在發現其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時,立即通報給業主,使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由總包單位負責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篇2:工程總包對專業分包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總包對專業分包的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安全的管理控制流程
2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3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
本工程專業工種繁多,其安全防護范圍有:建筑物周邊防護,建筑物臨邊防護,建筑物預留洞口防護,現場施工用電安全防護,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施工人員安全防護,現場防火、防毒、防塵、防噪音、防強風措施等。所有措施將針對各分包單位和自行施工單位,其中各分包單位必須無條件配合總包單位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安全檢查
每天進行班前活動,有班長或安全員傳達工長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當天工作環境的檢查,做到當時檢查當日記錄。
總包項目經理組織對項目進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發出整改通知單,由各分包項目經理簽收,并布置落實整改人、措施、時間。如經復查未完成整改,分包項目經理將受紀律和經濟處罰。
對單位各部門到項目隨即抽查發現的問題,有項目安全組主任監督落實整改,對不執行整改的人和事,主任有權發出罰款通知單或向總包項目經理反映,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總包安全部門行使有關權利,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人員(包括分包項目經理)的安全管理業績進行記錄,工程完工后向主管部門提供依據,列入當事人檔案之中。
?。?)總包管理人員要立場堅定,對于違反規定的分包單位要做到有錯必罰。
篇3:建筑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資質審查
1.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審查勞務分承包隊伍的資質時,須嚴格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嚴禁招用未經安全施工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
1.2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資質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1.2.1有關部門頒布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1.2.2法人授權委托書;
1.2.3施工簡歷和近三年來安全施工經驗和記錄;
1.2.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
1.2.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30人以上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勞務分承包隊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30人以下的配備兼職安全員);
1.2.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機具、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備的配備;
1.2.7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2、分包過程管理
2.1發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開工前,必須簽定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合同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2.1.1分包工作范圍;
2.1.2雙方權利和義務;
2.1.3施工任務和工期;
2.1.4質量標準與檢驗、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
2.1.5合同價款與支付;
2.1.6設備材料及施工機具供應;
2.1.7違約責任與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
2.2發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負有安全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其安全施工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2.3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對勞務分承包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技術交底,保存完整記錄或資料。
2.4勞務分承包隊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辦法,項目部應預留人工費的10%作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和設備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的按《安全處罰條例》給予經濟處罰。未發生安全事故退還保證金。
2.5工程項目部監督勞務分包方履行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義務,并就以下內容進行重點監督管理:2.5.1核查勞務分包方進場人員持證情況是否符合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
2.5.2檢查工程項目部下達的月份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2.5.3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質量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
2.5.4核查施工機械設備、計量器具的到位情況、性能狀況,以及對需要檢驗、校驗工器具的檢定證明文件;
2.5.5監督勞務分包方按南方電網《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文件的規定做好環境和安全管理工作;
2.5.6按工程驗收規范、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標準檢查、驗收所承擔的施工項目;
2.6對勞務分包隊伍的考評
2.6.1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在每個工程項目竣工后,會同工程技術部對該工程所使用的勞務分包隊伍進行一次考評。
2.6.2對勞務分包隊伍的考評結果,可作為評先表彰的依據。勞務分包隊伍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制度規定參加評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