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基建副總經理(副局長)安全施工職責:
1. 協助總經理分管基建施工安全工作,并對基建安全施工負直接領導責任。
2.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在本電力公司基建系統中組織貫徹落實。
3. 審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基建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
4. 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及時提取和使用。積極采取措施,促使施工企業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 參加電力公司定期召開的安全情況分析會。每月至少聽取一次主管基建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 會同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的教育培訓、競賽評比、經驗交流、表彰獎勵等活動。
7. 經常深入施工企業,專門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8. 組織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檢查和施工企業之間的互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9. 在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建設中,負責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 "三同時")的規定,組織貫徹落實。
10. 主持或參加施工企業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審批施工企業的"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篇2: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物業財務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直接上級: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
管理范圍:財務部全體人員及日常工作
1、確定財務部工作崗位,制定崗位責任,安排日常具體工作。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報經批準后,貫徹實施。
3、按照財務制度和核算規程,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4、制定單位內部核算的自制原始憑證,建立健全核算管理制度,積極組織合理使用和加強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5、參與對外經濟合同、協議及有關經濟事項的制定,按季度對經濟狀況進行分析和預測并提供有關資料數據。
6、組織進行統計工作,并按月編制統計月報。
7、接受上級財務管理部門、稅務部門的審計、監督。
8、負責安排填制有關業務范圍內的會計憑證、自制原始憑證,登記有關明細帳目及總帳。準確及時完成財務報告,作出財務分析。
9、負責財務成果的計算、提留和分配,根據國家稅收條例和政策交納稅金。
10、負責本公司財務、物質的核算管理及應收、應支款項和內部往來備用金的結算業務的管理。
11、根據公司費用規定和開支標準,負責各種費用的收支核算。
12、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有關財務業務的指導和監督。
13、協調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作銜接,努力探索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和規律,提高工作效率。
14、負責直接下級人員的任用、升遷提名。
15、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秘密,就本職工作及所轄人員的工作對總經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