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護頭棚搭設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馬道、護頭棚搭設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運料馬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平臺寬度不小于2m;人行馬道寬度不小于1m,坡度為1:3,寬度不小于1m。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于3平方米,平臺寬度不小于1.5m;
2.立桿、橫桿間距應與結構架子相適應,獨立馬道的立、橫桿間距不超過1.5m。杉篙立桿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小于50cm,埋入覆土夯實;
3.排木間距不超過1m。馬道寬度超過2m時,排木中間應加吊桿,每隔一根立桿應在吊桿下加設托桿和八字戧;
4.斜道必須三面設剪刀撐,中間每隔5-7根立桿設一組剪刀撐,馬道搭設完后,必須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腳手板應鋪滿、綁牢。搭接部分應用雙排木,搭茬板的板端應搭過排木20cm,并用三角木填補板頭凸楞。斜坡馬道的腳手板均應設防滑木條,防滑木條厚度3×3cm,間距不大于30cm。馬道及平臺必須設兩道護身欄,并設18cm高度的擋腳板,里側拐角及進出口處護身欄不得伸出端柱;
6.新工人入場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嬉戲打鬧;
9.嚴禁酒后上崗,嚴禁操作與自己無關的設備;
10.登高作業(2m以上含)必須穿防滑鞋,必須系合格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11.護頭柵搭設視門洞寬度,采用斷一根或二根立桿的方式,斷一根立桿時,要將內外排腳手架中門洞兩邊的立桿及上部大橫桿改成雙桿同時在門洞兩側加斜桿,斷兩根立桿時要在門洞兩側、立桿縱距及門洞上部步距內增加斜腹桿,并在門洞兩側增加八字斜桿。高層建筑搭設長度為六米,高度不少于2.5米雙層防砸,多層建筑搭設長度為三米,高度不少于2米,單層防砸,寬度為門洞兩側外各1米;
12.馬道、護頭棚支搭必須嚴格執行方案要求,拆除時另設方案,搭設完后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篇2:馬道護頭棚搭設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馬道、護頭棚搭設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年月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馬道、護頭棚搭設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運料馬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平臺寬度不小于2m;人行馬道寬度不小于1m,坡度為1:3,寬度不小于1m。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于3平方米,平臺寬度不小于1.5m;
2.立桿、橫桿間距應與結構架子相適應,獨立馬道的立、橫桿間距不超過1.5m。杉篙立桿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小于50cm,埋入覆土夯實;
3.排木間距不超過1m。馬道寬度超過2m時,排木中間應加吊桿,每隔一根立桿應在吊桿下加設托桿和八字戧;
4.斜道必須三面設剪刀撐,中間每隔5-7根立桿設一組剪刀撐,馬道搭設完后,必須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腳手板應鋪滿、綁牢。搭接部分應用雙排木,搭茬板的板端應搭過排木20cm,并用三角木填補板頭凸楞。斜坡馬道的腳手板均應設防滑木條,防滑木條厚度3×3cm,間距不大于30cm。馬道及平臺必須設兩道護身欄,并設18cm高度的擋腳板,里側拐角及進出口處護身欄不得伸出端柱;
6.新工人入場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嬉戲打鬧;
9.嚴禁酒后上崗,嚴禁操作與自己無關的設備;
10.登高作業(2m以上含)必須穿防滑鞋,必須系合格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
11.護頭柵搭設視門洞寬度,采用斷一根或二根立桿的方式,斷一根立桿時,要將內外排腳手架中門洞兩邊的立桿及上部大橫桿改成雙桿同時在門洞兩側加斜桿,斷兩根立桿時要在門洞兩側、立桿縱距及門洞上部步距內增加斜腹桿,并在門洞兩側增加八字斜桿。高層建筑搭設長度為六米,高度不少于2.5米雙層防砸,多層建筑搭設長度為三米,高度不少于2米,單層防砸,寬度為門洞兩側外各1米;
12.馬道、護頭棚支搭必須嚴格執行方案要求,拆除時另設方案,搭設完后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篇3:工程項目技術交底制度(3)
技術交底制度
一總則:
1、技術交底是設計文件、規范、標準向作業面延伸的重要技術資料,為規范、嚴格控制施工技術交底工作,提高技術管理水平,根據中《建筑規范》、《煤礦安全建設規范》及有關行業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技術交底的目的: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全體管理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的工程任務,以及工程的特點、施工難點、設計意圖、執行的技術標準、施工工藝和方法、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安全質量標準,做到按操作程序施工,確保施工安全、質量。
二機構、
職責:
1、技術交底實行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作業隊二層次技術交底的原則,并針對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分別進行,貫穿于工程施工全過程。
2、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向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作業隊主要管理人員、班組長等進行總體技術交底;
3、單位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工程部分階段、分層次下達書面技術交底;當收到設計變更、冬雨季施工前、主要施工方案修訂時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應進行專項技術交底。
4、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由作業隊技術負責人向作業隊管理人員、工班長、全體操作者進行技術交底。
5、特殊過程和關鍵部位由項目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作業指導書,并逐級進行技術交底。
三內容、程序、時間:
1、項目部總體技術交底的內容
(1)、承擔施工的項目內容,工程概況,項目的設計意圖,項目適用的規范、標準及技術要求,設計交底和設計文件會審會議的有關情況。
(2)、工程合同和投標承諾中有關內容。
(3)、業主、監理、設計及上級管理單位情況,管理分工及主要職責,有關管理文件及要求。
(4)、項目管理組織機構設置,管理分工及主要職責。
(5)、項目安全、質量、成本、進度、環保目標,采取的主要管理措施。
(6)、施工組織設計、主要的施工方案,施工的方法與工藝,主要資源投入情況,采用的“四新”技術,安全、質量、進度、環保等方面要求。
(7)、其它需要說明的總體情況。
2、單位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1)、施工內容,工程概況,施工重點、難點,施工中的控制要點,需要注意的事項。
(2)、工程設計情況,業主、監理及上級的要求。
(3)、施工組織與施工方案,施工的方法與工藝,采用的“四新”技術,適用的規范、標準及技術要求,安全、質量、成本、進度、環保等方面要求。
(4)、主要工作量、構造、各部幾何尺寸、位置關系、限界等要求。
(5)、主要設備、材料,構件的型號、規格和質量等要求。
(6)、技術要求、操作要求、質量標準。
(7)、施工配合比,各工序的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注意事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的內容、關系、有關要求。成品及半成品保護責任者,注意事項及要求等。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1)、單位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2)、分部(項)工程的重點控制部位,標高和尺寸,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預埋件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3)、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4)、重要部位夜間等特殊施工條件下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5)、工程測量定位,結構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6)、現澆混凝土、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7)、預制、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制作、綁扎、安裝等要求。
(8)、混凝土、砂漿、防水、特殊水泥材料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塊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9)、其它應交底的內容。
4、專項技術交底的內容
(1)、參照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
(2)、設計變更情況及施工要求,或冬雨季方案及各種施工保證措施,或主要施工方案修訂情況,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5、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
進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其主要內容包括:為保證施工安全所采取的技術措施、資源投入、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施工過程安全控制要求等;
四技術交底管理要求
1、技術交底必須在交底作業內容施工5日前下達。
2、技術交底要從實際出發,語言簡練,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于用文字表述比較麻煩或難以表述清楚的內容可以用圖示或表格來表達,并注明施工工藝中的關鍵點和操作要領。交底中不能出現“宜”、“應”、“一般采用”等選擇性內容。
3、技術交底記錄采用“附件1、2”格式。
4、技術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交至所有施工管理人員及所有施工操作人員,并認真講解施工工藝中的關鍵點和操作要領,參加交(接)底人員交清聽懂后雙方簽字,并注明交(接)底日期。對班組進行的技術交底必須一式六份以上(其它各級技術交底可參照執行),一份交操作者(接底人),一份交工長,一份交質檢員,一份交安全員,一份交技術資料員存檔,一份由交底人存查。
五審批、存檔、考核
1、技術交底的全部記錄內容都必須歸檔。誰負責交底,誰負責填寫交底記錄并將記錄移交給資料員進行歸檔。
2、交底資料按照交底先后順序或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編號裝訂成冊,以便查閱。
3、公司、區域公司、直屬工程公司、項目部應在定期、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檢查中對技術交底的編制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于交底后不執行以及不交底的人員應給予相應處罰,對于因交底不當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應追究交底人的責任
六附則
本辦法由項目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