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作業安全技術交底范本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油漆作業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1.施工前進行教育培訓,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進場施工人員每人進行安全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
2.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鎖好帶口;嚴禁赤背,穿拖鞋;
3.作業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嚴禁吸煙,禁止追逐打鬧;
4.配備足夠的滅火器(一般情況按照200平方米一個的滅火器的密度)。消防器材應設在易發生火災明顯部位,所有的消防器材均要涂上紅油漆,設置標志牌。要保障消防道路的暢通;
5.油漆、稀料要設置專用倉庫存放,在存放處設明顯警示牌,對于此類材料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用的汽油遠離作業區,設置專人給噴燈加油。噴燈不準帶火放置,隨用隨點燃;
6.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先防護,后施工"的規定,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耐溫鞋,嚴禁在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違章作業;
7.施工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施工用電動工具正確使用;
8.防水作業上方和周圍10米以內應禁止動用明火交叉作業;
9.動用噴燈必須開用火證,由專人看火,配置滅火措施,看火人要認真負責,忠于職守,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和報告;
10.在休息、吃飯、收工后,現場油漆等易燃材料要清理干凈,油料臨時堆放處要指派專人看守,防止無人看守易燃物品引起火災;
11.登高刷漆時要系好安全帶,作業時嚴禁吸煙,油漆稀料應貯存專用庫內,調漆時必須執行操作規程;
12.油漆調制、噴漆、玻璃安裝、防水防滲作業,可參照前面的安全交底編寫;
13.登高(2米以上)作業時必須系合格的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應穿防滑鞋,應把手頭工具放在工具袋內;
14.施工中使用的電動工具及電氣設備,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的規定,電動工具及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必須由專業電工來完成;
15.腳手架搭設應符合現行地方標準。腳手架上置物重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腳手板應固定,不得有探頭板;
16.施工中使用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分裝、調料;
17.油工施工前,應將易弄臟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或油氈紙遮擋蓋好,不得把白灰漿、油漆、膩子灑到地上,沾到門窗、玻璃和墻上;
18.從事有機溶劑、腐蝕和其他損壞皮膚的作業人員,應使用橡皮或塑料專用手套,不能用粉塵過濾器代替防毒過濾器,因為有機溶劑蒸氣,可以直接通過粉塵過濾器等;
19.作業的人員注意的事項:
1)嚴禁從高處向下方投擲或者從低處向高處投擲物料、工具;
2)清理樓內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或垃圾袋;
3)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手放在工具袋內;
4)安裝或更換玻璃要有防止玻璃墜落措施,嚴禁住下扔碎玻璃。
20.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應單獨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庫房應通風良好。易揮發的汽油、稀料應裝入密閉容器中,嚴禁在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照明燈具必須防爆,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任何明火和可導致引起火災的電器設備。并有專職消防員在現場監察旁站,現場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滿足滅火要求;
21.油漆涂料的配置應遵守以下規定:
1)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調制有害油漆涂料時,應戴好防毒口罩、護目鏡,穿好與之相適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工作完畢應沖洗干凈。
2)工作完畢,各種油漆涂料的溶劑桶(箱)要加蓋封嚴。
3)操作人員應進行體檢,患有眼病、皮膚病、氣管炎、結核病者不宜從事此項事業。
4)高處作業時必須支搭平臺,平臺下方不得有人。
22.使用人字梯應遵守以下規定:
1)高度2m以下作業(超過2m按規定搭設腳手架)使用的人字梯應四腳落地,擺放平穩,梯腳應設防滑皮橡皮墊和保險拉鏈。
2)人字梯上搭鋪腳手板,腳手板兩端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cm,腳手板中間不得同時兩人操作,梯子挪動時,作業人員必須下來,嚴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蹺式挪動。人字梯頂部鉸軸不準站人、不準鋪設腳手板。
3)人字梯應經常檢查,發現開裂、腐朽、榫頭松動、缺擋等不得使用。
23.臨邊作業必須采取防墜落的措施。外墻、外窗、外樓梯等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牢靠處。油漆窗戶時,嚴禁站在或騎在窗欄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時,應在腳手架或專用操作平臺架上進行;
24.刷耐酸、耐腐蝕的過氧乙烯涂料時,應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紙時必須戴口罩;
25.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涂,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噴涂時嚴禁對著噴嘴察看;
26.空氣壓縮機壓力表和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高壓氣管各種接頭必須牢固,修理料斗氣管時應關閉氣門,試噴時不準對人;
27.噴涂人員工作時,如頭痛、惡心、心悶和心悸等,應停止作業,到戶外通風處換氣;
28.作業后應及時清理現場遺料,運到指定位置存放。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頭由交底人填寫,交底人與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員一份;
2、當做分部、分項施工作業安全交底時,應填寫"分部、分項工程名稱"欄;
3、交底提要應根據交底內容把交底重要內容寫上。
篇2:油漆涂料工程質量技術交底記錄
油漆、涂料工程質量技術交底記錄
建設單位名稱:交底人:
工程項目名稱:接受交底班組長:
施工單位名稱:*省建筑工程公司
記錄人:
分部分項名稱:油漆、涂料工程
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內容:
1、油漆、涂料工程的等級和產品的品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2、油漆、涂料進場應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合格證),應使用行業推薦的產品和環保型產品。
3、油漆、涂料工程的基體或基層的含水率: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劑型油漆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油漆、涂料干燥前,應防止雨淋、塵土玷污和熱空氣的侵襲。
5、油漆、涂料工程使用的膩子,應堅實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紋。膩子干燥后應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凈。外墻、廚房、浴室及側所等需要使用油漆、涂料的部位,應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膩子。
6、油漆、涂料的工作粘度或稠度必須加以控制,使其在施涂時不流墜、不顯刷紋,施涂過程中不得任意稀釋。
7、雙組份或多組份油漆、涂料在施涂前,應按產品說明規定的配合比根據使用情況分批混合,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用完。所有油漆、涂料在施涂前和施涂過程中均應充分攪拌。
8、建筑物中的細木制品、金屬構件和制品,如為工廠制作組裝,其油漆宜在生產制作階段進行,最后一遍油漆則在安裝后進行;如為現場制作組裝,組裝前應先刷一遍底子油(干性油、防銹漆),安裝后再刷面漆。
9、采用機械噴涂油漆時,應將不噴涂的部位遮蓋,以防玷污。
10、成品材料或半成品(包括施涂現場配制的)均應有品名、種類、顏色、制作時間、有效期和使用說明。
11、外墻涂料應使用具有耐堿和耐光性能的顏料,膩子的配合比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
12、外墻涂料工程分段進行時,應以分格縫、墻的陰角處或水落管等為分界線,同一墻面應用同一批號的涂料。
13、施工工序:清掃→補縫隙→滿刮膩子→磨平→刷底封閉→打磨→第一遍涂刷→第二遍涂刷→直至驗收合格。
14、另外特別要注意:門窗扇油漆時,上冒頭頂面和下冒頭底面不得漏刷油漆。
15、油漆涂料正式施工前,應先做出樣板間(塊)經建設、監理和施工三方共同驗收一致通過后方可正式施工。
注:表格內容要求用碳素墨水填寫。
篇3:油漆涂料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工程名稱:交底日期:
施工單位:分項工程名稱:
交底提要
交底內容:
油漆涂料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1、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等易燃易爆物調配油漆涂料時,應有人在旁監護,作業人員應穿戴好防護用品,作業地點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作業時嚴禁吸煙。
2、在外墻外窗懸空高處作業時,應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禁止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數層同時作業。
3、油漆工登高作業使用人字梯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附件內容的有關規定。
2)人字梯四腳落地,擺放平穩,避免搖晃。
3)人字梯擺放在光滑地面時,四腳應設防滑釘或防滑橡皮墊。
4)人字梯上搭鋪腳手板應鋪設平衡,在腳手板上來回走動要保持重心不偏且嚴禁穿高跟鞋;同一塊跳板上站人不能超過兩人。
5)人字梯的項部鉸軸不準站人,不準鋪設跳板,以免鉸軸轉動,發生墜落傷人事故。
6)木人字梯應經常檢查,發現開裂、腐朽、榫頭松動等不能使用。
4、沾染油漆或稀釋劑類的棉紗、破布等物,應集中存放在規定地點的金屬箱內。
5、用鋼絲鋸、板銼、氣動或電動工具清除鐵銹或鐵鱗時,必須戴好防護目鏡。在涂刷紅丹防銹漆和含鉛顏料的油液時,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6、刷涂耐酸、耐腐蝕的過氧乙烯涂料時,應戴好防毒口罩,每隔1h到室外換氣一次,工作場所應保持良好的通風。使用天然漆(即國漆)時,禁止已沾漆的手觸摸身體的其他部位。皮膚中毒后要用香樟木鋸沫或刨花泡開水沖洗患部,也可用韭菜在患部搓揉,或去醫院治療。
7、油漆門窗時,嚴禁站在或騎在窗欄上操作。刷封檐板或水落管時,應利用建筑腳手架或搭設專用腳手架進行。
8、刷坡度大于25℃的鐵皮層面時,應設置活動跳板、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9、涂刷作業時,如感頭痛、惡心、心悶或心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到戶外換吸新鮮空氣。
10、夜間作業照明,應采用防爆燈具;涂刷大面積場地時,室內照明或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按防爆等級規定安裝。夜間作業照明及使用攜帶式照明燈具尚應符合《照明》的有關規定。
附件內容:
1、使用梯子登高作業,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如需接長使用,應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一處。梯子橫檔間距以300m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應有防滑措施。
2、單面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人字梯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使用時第一檔或第三檔之間應設置拉撐。禁止兩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腳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業。
照明內容:
1、施工現場宜設置單獨的照明用電回路。在停電后作業人員需要及時撤離現場的特殊工程,必須裝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裝置。
2、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照明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m,室內低于2.4m的場所,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
2)使用行燈,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
3)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場所,照明電壓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別潮濕場所和金屬容器內工作,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4、照明系統中的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得超過25個,并應裝設熔斷電流在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5、碘鎢燈的使用應符合以下規定:
1)電源電壓為220V的碘鎢燈宜做固定式照明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3m,傾斜不大于4℃,其金屬外殼應作保護接零;
2)碘鎢燈作移動式照明燈具時,電源電壓應采用36V電源炮壓。當移動不頻繁時,也可采用220V電源電壓,但應按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求,除金屬外殼應作保護接零外,還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移動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6、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5m以上,燈線應在接線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7、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8、螺口燈頭及接線應符合以下規定:
1)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紋口相連的一端;
2)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
9、所有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電器、燈具。
10、燈具內的接線必須牢固,燈具外的接線必須作可靠的絕緣包扎。
11、對于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機械設備,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信號燈和總配電室工作照明燈的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
審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1.由交底單位填寫,交底單位與接受交底單位保存。
2.當做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時,應填寫"分項工程名稱"欄,其他技術交底可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