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違章人員管理規定
一、目的和范圍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控制施工作業的違章行為,實現“個人控制違章,班組控制異常,作業分部(分公司)控制未遂,項目部(公司)控制輕傷,工程局控制重傷”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工程局局屬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業生產及設備維修租賃等經營活動。
1.3對違章作業人員的管理,除應符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二、管理職責
3.1局安質部負責匯總、分析、定性和各類安全違章信息數據及向人力資源部提供開除類的違章作業人員信息。
3.2局屬二級單位安質部是各單位安全違章信息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違章作業人員的記錄、匯總、數據分析及采取措施糾正,并負責向局安質部上報嚴重違章類(黑色上崗作業牌)、開除類的違章作業人員信息,安全員對其上報的員工違章數據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3局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開除類違章作業人員的違章信息數據的公布及人力資源的管理。
3.4局安質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直屬單位安質部的安全違章信息數據進行監督檢查。
三、一般規定
2.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2.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3施工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4在局屬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業生產及設備維修租賃等經營活動場所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體檢合格證明,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施工作業上崗證,掛牌上崗作業。
2.5局屬二級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建立施工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牌管理檔案,對違章人員作業牌按顏色分類管理。
2.6對上崗作業牌進行持牌扣分的辦法記錄管理白底色上崗作業牌10分,已累計扣4分換黃底色白字上崗作業牌,已累計扣8分換黑底色白字上崗作業牌。
2.7對違章作業人員違章行為的嚴重性在“上崗作業證”按不同的分類進行區分;正常類(白底色上崗作業牌)→一般違章警告類(黃色上崗作業牌)→嚴重違章警告類(黑色上崗作業牌)→開除類(工程局范圍內通報,半年內工程局范圍內的公司、項目部不能招用),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8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應當立即制止,對違章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再教育、開除并通報,把個人的違章行為記錄在違章人員違章數據庫。
2.9對不服從管理的違章作業人員按照升級處理的辦法處理。
2.10被局通報的違章作業人員,半年內工程局范圍內的公司、項目部不能招用。
2.1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常對違章人員違章數據庫進行分析研究,進一步提出控制違章行為的控制措施和建議。
篇2:建筑工程公司違章人員管理規定
建筑工程公司違章人員管理規定
一、目的和范圍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控制施工作業的違章行為,實現“個人控制違章,班組控制異常,作業分部(分公司)控制未遂,項目部(公司)控制輕傷,工程局控制重傷”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工程局局屬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業生產及設備維修租賃等經營活動。
1.3對違章作業人員的管理,除應符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二、管理職責
3.1局安質部負責匯總、分析、定性和各類安全違章信息數據及向人力資源部提供開除類的違章作業人員信息。
3.2局屬二級單位安質部是各單位安全違章信息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違章作業人員的記錄、匯總、數據分析及采取措施糾正,并負責向局安質部上報嚴重違章類(黑色上崗作業牌)、開除類的違章作業人員信息,安全員對其上報的員工違章數據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3局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開除類違章作業人員的違章信息數據的公布及人力資源的管理。
3.4局安質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直屬單位安質部的安全違章信息數據進行監督檢查。
三、一般規定
2.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2.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3施工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2.4在局屬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業生產及設備維修租賃等經營活動場所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體檢合格證明,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施工作業上崗證,掛牌上崗作業。
2.5局屬二級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建立施工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牌管理檔案,對違章人員作業牌按顏色分類管理。
2.6對上崗作業牌進行持牌扣分的辦法記錄管理白底色上崗作業牌10分,已累計扣4分換黃底色白字上崗作業牌,已累計扣8分換黑底色白字上崗作業牌。
2.7對違章作業人員違章行為的嚴重性在“上崗作業證”按不同的分類進行區分;正常類(白底色上崗作業牌)→一般違章警告類(黃色上崗作業牌)→嚴重違章警告類(黑色上崗作業牌)→開除類(工程局范圍內通報,半年內工程局范圍內的公司、項目部不能招用),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8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應當立即制止,對違章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處罰再教育、開除并通報,把個人的違章行為記錄在違章人員違章數據庫。
2.9對不服從管理的違章作業人員按照升級處理的辦法處理。
2.10被局通報的違章作業人員,半年內工程局范圍內的公司、項目部不能招用。
2.1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常對違章人員違章數據庫進行分析研究,進一步提出控制違章行為的控制措施和建議。
篇3: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
滅火器使用管理規定
01前言
火災是人類社會生活中常見的一種災害,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滅火器作為一種簡單易用的滅火工具,在火災初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確使用滅火器可以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避免火勢蔓延,減少火災損失。因此,了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規定,對于提高人們的火災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02分類及適用范圍
1. 干粉滅火器:適用于撲滅固體、液體、氣體和帶電設備火災。
2. 水基滅火器:適用于撲滅固體物質火災,不適用于撲滅油類火災。
3. 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撲滅液體火災,不適用于撲滅固體物質火災。
4. 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滅帶電設備火災,不適用于撲滅固體物質火災。
03使用步驟
1. 確認火源:在使用滅火器前,首先要確認火源的類型,以便選擇合適的滅火器。
2. 檢查滅火器:在使用滅火器前,要檢查滅火器的外觀是否完好,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范圍內,噴嘴是否暢通。
3. 攜帶滅火器:將滅火器從固定架上取下,用一只手握住滅火器的提手,另一只手托住滅火器底部,保持滅火器垂直。
4. 拔掉保險銷: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保險銷,向外拔出,使保險銷脫離保險定位。
5. 開啟噴射裝置:用力按下噴射裝置的開關,使滅火劑噴出。
6. 對準火源:將滅火器的噴嘴對準火源,保持一定的距離(一般為2-4米)。
7. 掃射火源:用噴射裝置的開關控制滅火劑的噴射量,對火源進行掃射,直至火勢被撲滅。
8. 關閉噴射裝置:火勢撲滅后,松開噴射裝置的開關,關閉噴射裝置。
9. 檢查現場:火勢撲滅后,要對現場進行檢查,確?;饎菀淹耆珦錅?,無復燃可能。
04使用的注意事項
1. 使用滅火器時,要保持冷靜,迅速判斷火源類型,選擇合適的滅火器。
2. 使用滅火器時,要站在上風口,避免煙霧和火焰對自身的傷害。
3. 使用滅火器時,要注意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火焰對自身的傷害。
4. 使用滅火器時,要避免對火源進行點射,以免火勢蔓延。
5. 使用滅火器時,要注意觀察火勢變化,如火勢無法控制,要立即撤離現場,報警求助。
6. 使用滅火器后,要及時補充滅火劑,確保滅火器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05維護與保養
1. 定期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檢查滅火器是否損壞、銹蝕、變形等。
2. 定期維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修,由專業人員對滅火器進行全面檢查、維修。
3. 定期充裝:根據滅火器的使用情況,及時充裝滅火劑,確保滅火劑充足。
4. 定期更換:根據滅火器的使用壽命,及時更換過期的滅火器。
5. 定期培訓: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器使用培訓,提高員工的滅火技能和自救能力。
06結語
正確使用滅火器是每個公民應具備的基本技能,也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通過了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規定,我們可以在火災發生時迅速采取措施,有效撲滅初起火災,降低火災損失。同時,我們還要加強滅火器的維護與保養,確保滅火器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為我們的生活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