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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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六)

  嚴格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一、焊割前準備

  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的間距也不準少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

  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和焊嘴,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現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項

  1、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2、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3、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5、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6、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定執行.

  7、焊,割作業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8、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9、發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閥,再關閉氧氣調節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

  10、如發現焊炬出現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作業.

  11,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焊割作業完后注意事項

  1、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定地點.

  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如發現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5、如發現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6、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螺絲擰松.

  7、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篇2:氣焊設備操作規程(3)

  氣焊設備操作規程(三)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并由專人操作。

  2.乙炔發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定時應停止作業,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O%以上。

  10.乙炔發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中,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0.當乙炔發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篇3: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6)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六)

  嚴格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定

  一、焊割前準備

  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的間距也不準少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

  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的焊炬和焊嘴,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現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項

  1、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2、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3、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5、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6、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定執行.

  7、焊,割作業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8、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9、發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閥,再關閉氧氣調節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

  10、如發現焊炬出現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作業.

  11,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焊割作業完后注意事項

  1、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定地點.

  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如發現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5、如發現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6、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螺絲擰松.

  7、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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