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安全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站在符合要求的腳手架或平臺上作業。但腳手架或作業平臺應有搭設方案,臨邊應設防護欄桿并滿掛密目網。若采用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結
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而且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采用懸挑式操作鋼平臺時,應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于施工組織設計。
懸挑式鋼平如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同時應設置四個經過驗算的吊環。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不得使用的釣鉤直接鉤掛吊環。
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吊環應使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在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它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并且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操作平臺上應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督。
在建工程入口和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流動密集的通道上方應設置防護棚。
篇2:交叉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交叉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三分公司選場技改工程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筑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書面形式,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丙方:負責人:
篇3:冶金公司交叉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冶金公司交叉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三分公司選場技改工程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筑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書面形式,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丙方:負責人:
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