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安全值班制度(三)
1、項目經理部管理的行政、生產、技術負責人,均要輪流值班。
2、每日安排1-2人值班,遇有特殊任務或日夜多班作業時,要增加值班人員。
3、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進行安全檢查,將了解到的情況向領導或負責人匯報,并提出整改意見,負責處理日常安全生產事務和發生事故的現場處理工作。
4、認真填寫安全值班記錄,搞好交接班,移交時,必須填寫本班已經做到的工作和已經解決的問題以及下一班應該注意的事項和需要繼續解決的問題,并要明確列項交代清楚。
5、值班人員在必要時,有權暫停冒險作業人員的工作,有權決定制止“三違”作業現象和對其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篇2: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中控室值班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安全管理部中控室值班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本崗位服務標準、安全規程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認真遵守中控室崗位職責和工作紀律,服從消防主管的直接領導。
c)負責中控室24小時堅守值班,值班工作中精力集中、頭腦清醒、反應敏捷、快速認真的確認和處理每一個報警。
d)時刻監視電視屏幕,對觀察到的可疑情況定時、定位、定人的及時錄像,對錄有重要線索、情況的錄像時間段、位置及攝像機號進行記錄;并報告上級領導以采取技術措施保存。
e)負責當班客戶信息的記錄、處理、反饋,對電話報案按照工作程序及時上報和處理。
f)負責非標準工作時間定時呼叫中心各崗位匯報值班情況,并做好登記,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聯系總值班人員處理。
g)每班必須認真檢查監控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認真記錄及時上報。
h)認真如實填寫各項工作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保管好錄像監視資料。
i)負責對中控室設備、消防器材和室內環境、衛生的日常維護和保潔。
篇3:(小學)安全值班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值班制度
1.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要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要服從領導指揮,嚴格遵守紀律,準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途離崗,交接班時,要確保不空崗。
3.值班人員要對單位的重要部位進行巡邏看護,下班前都要對重要部位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并處理,作好記錄。
4.值班室要張貼值班制度和有關電話號碼,同時在值班室安裝電話。
5.設立值班記錄,詳細記錄來往人員和值班期間發生的各種事件。
6.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值班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7.實行值班責任制,對值班期間發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責任,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