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三)
1、現場臨時供用電設施統一由項目經理部管理。
2、項目經理部設置一名安全用電技術負責人。
3、工地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臨電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組織設計的指導下進行。
4、臨電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長的每年進行一次驗收。
5、現場電工人員必須持證作業。
6、經理部電氣技術負責人必須在作業前向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工長必須對所轄區域或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人員,針對所用的電氣設備以及周圍環境中可能發生的觸電因素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8、臨時用電安全器材必須按中建一局集團的要求在定點廠家購買。
9、配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中建一局集團“配電箱定型冊”。
10、經理部每旬組織一次全現場的安全用電檢查,發現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整改。
11、嚴禁無證人員私自接、拆電氣設備和線路?,F場任何人員有權制止違章亂接線行為和擅自拆除電氣設備的行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別人提供帶有故障的或保護裝置不全的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及燈具。
13、使用Ⅰ類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14、維修電工必須做好維修工作記錄,值班記錄和各種設備的搖測記錄。
15、經理部必須建立并完善所有臨時用電的內業資料和臺賬。
篇2:大學生公寓學生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大學學生公寓學生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1)公用場所照明用電、各宿舍內照明用電,實行定時送、斷電辦法。每天停送電由管理人員負責,學生不得私自進入配電室。人走要燈關,注意安全,節約用電,杜絕浪費用電和違章用電現象。
(2) 各宿舍插座用電實行限電控制、超負荷自動跳閘的辦法。
(3)電路、燈具維修及故障排除均由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為保障安全,禁止學生擅自處理。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不干擾其工作。
(4)學生有責任保護電源、電網和設備安全,愛護室內燈具、開關和插座等電器。
(5)嚴禁使用電熱生活設備,如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鍋)、熱的快等;嚴禁私拉亂接路燈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違者沒收用具。
(6)使用插座電源、隨插隨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銷,嚴禁將電線纏繞在床上,以防觸電。
(7) 由于超負荷用電造成保險絲燒斷,必須報管理人員開鎖,由電工修理,并交工料費。
(8)對維護電網、電源設備安全,舉報、查獲違章用電者的學生和工作人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3:醫院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五醫院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安裝,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或架設臨時電路時,必須報總務科批準,賓按有關規范進行施工,完工后總務科須將有關資料告知保衛科。
2、電氣設備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組)應切斷電源。
3、各科室(班組)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電工維修,總務科,保衛科應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和定點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4、不準亂接電燈,電線,不準違章用電和超負荷用電。
5、各種電氣開關,醫療設備,電控箱(柜)等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不準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電工不準私自拆改和維修電氣設備和電纜線。
7、任何科室和職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職工嚴禁醫院建筑物內和重點部位內焚燒物品或燃煙花鞭炮。
9、各科室在動用氣,電焊之前,必須經總務科,保衛科批準,要有現場監護人和配備滅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10、醫療電氣設備應定期清洗,醫療電氣設備的擺放應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應做到人走斷電,確保醫療設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