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標志標語牌--文明施工牌
一、施工現場的主要出入口,必須按要求掛設“五牌一圖”,出入口及場內主要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提倡美化、硬化。
二、施工現場周圍必須進行規范圍護,做到整潔無損,其高度不得小于2.5米、臨街圍墻必須壓頂、抹灰和粉刷。
三、工地內場地要做到平整干凈,排水暢通,無積水,無蚊蠅茲生,無亂倒垃圾,禁止隨地便溺。
四、機械設備、木、磚、砂石等材料和器具要按平面圖所布置分類堆放整潔,垃圾定點堆放及時清運。
五、現場各部位必須分別懸掛有關安全標示及警示牌。
六、認真執行“三清六好”,保持各作業現場清潔衛生。
七、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用品、(管、架、網、棚等)必須規范整齊架(搭)設、防護安全,整潔完好,高層建筑的立網,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防護,建筑物沿街面要懸挫標示語。
八、辦公室、宿舍、浴室等臨時設施及室內必須統一規范搭建和布置并安全用電,室內墻壁及地面必須抹灰,粉刷、辦公用具(品)、床鋪、被褥等要整齊劃一,干凈衛生,做到制度化和專人管理,禁止睡通鋪。
九、食堂墻地面必須抹灰粉刷,墻壁四周1.5米以下的灶臺必須粘貼瓷磚;室內上下水暢通,無積水,無蚊蠅和具備滅鼠措施;隨時保持室內外環境和個人衛生。炊事員必須穿白色工作服和有健康證明。
十、臨時廁所要采用水沖洗式,必須遠離食堂和食品庫房,通風良好,水泥地面,墻壁粉刷,要定期清淘打掃,無蚊、蠅、蛆蟲。
十一、施工過程中要尊重友鄰,搞好共建,不得擾民。
篇2:杭州市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辦法(2002年)
杭州市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辦法(20**)
(杭州市建設委員會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杭建城發〔20**〕189號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市政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不包括蕭山、余杭)從事市>公用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杭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市>公用建設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杭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部門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具體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公用建設工地實行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市安全監督部門應按本規定執行文明施工規范和履行文明施工管理及監督職責。
建設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第五條 建設單位應在施工方案確定之前,調查掌握施工區域的各種管線分布情況,為施工單位提供準確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資料及其他必要的情況,并會同設計、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施工安全、文明進行。
第六條 在工程開工前,應認真負責審核施工單位對地下管線和市政公用設施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時向施工現場有關各方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交底,并實行統一管理。
對重要管線或在管線復雜地段施工,應組織落實管線監護方案,安排專人負責管線監護工作。如遇特殊情況,應與有關部門及時聯系解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 工程前期需拆遷房屋的,應會同房管部門加強對拆遷工地的管理。要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拆遷工地做到先圍后拆、控制揚塵、確保安全,避免因拆房傷及行人、行車等事故發生。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將文明施工費用列入工程總造價中,并單獨列支,包干使用。還應定期審查施工單位文明施工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將文明施工管理的內容納入工程監理合同中,委托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執行文明施工規范。
施工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在開工前5日內,將文明施工實施方案報市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實行總承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全面負責,并與分包單位簽訂責任書,分包單位對總包單位負責,并接受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專項包干使用文明施工經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工地應設置專職文明施工安全員,做到佩證上崗、動態管理,及時收集、記錄、整理、管理臺帳等技術資料。
第十三條 市政公用建設工地的主要出入口處應設置醒目的施工標牌,標明下列內容:
1、工地總平面圖:標明工地方位及管理、生產、生活、各類材料、機械設備設置的區域;大門進出口、便道以及水電的走向;現場安全標志和宣傳標語、橫幅布置等。
2、工程概況牌:注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主要結構類型及管道口徑和道路總面積、總長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等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的姓名;開竣工日期和監督電話。
3、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應按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要求,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并達到下列要求:
1、工地周邊應設置不低于2.1米的彩鋼板圍護,圍護要牢固、順直、整潔、美觀。
2、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嚴格分隔。
3、設置連續、暢通的排水設施和沉淀設施,有《排污許可證》,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或直接排入河道。
4、施工區域內應設置能保證施工安全的夜間照明和警示標志,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各類材料、機具設備按工地總平面圖的布置,在固定場地整齊堆放,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6、施工現場便道硬化平整,工地出入口5米內應用水泥硬化,硬化寬度不小于出入口寬度,并配備必要的車輛沖洗設施。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無建>垃圾。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應按衛生標準和環境衛生、通風照明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廁所、化糞池、簡易浴室、更衣室、生活垃圾容器等職工生活設施,落實專人管理。廁所便池貼瓷磚,必須有沖洗設備,并保持清潔衛生。落實各項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第十六條 工地民工宿舍應符合衛生要求和居住條件,地面應用砼硬化,照明電線敷設應符合規范,不得任意拉線接電。宿舍應保持整潔有序,不得男女混雜居住及居住與施工無關的人員。
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設有食堂的,應符合我市職工食堂管理的有關規定,并配備冷凍、冷藏設備,其位置應遠離廁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員應持有效健康證明及崗位培訓合格證。
施工現場應
設置茶桶、保障茶水供應。第十八條 建>垃圾和其他散體物料裝運應實行車輛密閉式運輸,沖洗干凈后出場,運輸過程中嚴禁沿途拋、灑、滴、漏。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工地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重點部位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1、完善技術和操作管理規程,確保防汛設施和地下管線通暢、安全。
2、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控制揚塵、噪聲。
3、設置各種防護設施,防止施工中泥漿水、廢棄物、雜物影響周圍環境,傷害過往行人。
4、隨時清理建>垃圾,控制工地污染。
5、控制夜間施工作業,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事先向環保部門申辦《夜間施工許可證》。
6、運用其他有效方式,減少施工時對市容、綠化和環境的不良影響。
7、遵守交通管理規定,不得使用人力車、三輪車向場外運輸建>垃圾、廢土、物料。
第二十一條 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按照市>職工職業道德規范文明作業。
2、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未經沉淀池沉淀不得排放。
3、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及時清運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嚴禁隨意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綠化帶、空曠地帶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內。
4、施工中不得隨意丟棄廢土、舊料和其他雜物。
5、施工中應注意清理施工場地,做到隨做隨清。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確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暢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線單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礙和道路交通堵塞,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三條 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堵塞或損壞的,應立即疏?;蛐迯?對工地周圍的單位和居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市政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實行社會監督,對不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規范,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和市民生活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投訴。市安全監督部門應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及時調查處理有關問題。
第二十五條 市安全監督部門應制定文明施工監督管理配套辦法,加強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文明施工標準、規范的宣傳教育,實施市政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和懸掛優勝紅牌、合格綠牌、警告黃牌制度。對重點工程應加大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的力度。
第二十六條 市安全監督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巡查和檢查工地文明施工實施情況,發現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可視情節輕重,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懸掛黃牌警告、責令停工整頓,并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
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未按第二十六條規定,限期完成整改的,市安全監督部門應將該情況書面上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施工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第二十八條 蕭山、余杭區和杭州市屬各縣(市)市政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篇3:合肥市建筑裝飾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評選辦法
合肥市建筑裝飾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評選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維護市容整潔和城市安全,使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對原有房屋外部、內部進行建筑裝飾裝修活動。
第三條 合肥市建筑裝飾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簡稱“示范工地”的評選由裝飾企業自愿申報,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組織實施和評選。
第二章評選條件
第四條 具有施工資質的建筑裝飾企業(含已辦理進肥登記的外地裝飾企業),在本市承建的公共建筑裝飾工程,符合以下范圍,均可申報參加評選:
1、已領取工程施工許可證;
2、已辦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手續;
3、工程造價在二百萬元或建筑面積1000㎡及以上的(含單標段施工項目)。
第五條 下列建筑裝飾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
1、市建筑裝飾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施工的工程;
2、在裝飾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過安全事故或在城市衛生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裝飾工程。
第三章現場文明施工的標準
第六條 裝飾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連接封閉的圍欄,圍欄高度不低于1.8m,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固、整齊、美觀(不得使用鐵皮瓦、石棉瓦、雨花布)。
第七條 施工現場設置工程標牌,工程標牌應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工程概況、文明施工管理、組織網絡、安全紀律、防火須知內容,工程概況設置在工地圍柵的醒目位置上,載明項目名稱、規模、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第八條 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要求穩固、安全、整潔,并滿足消防要求,二次改造項目嚴禁野蠻拆除。按設計架設用電線路,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嚴禁使用電爐和明火燒煮食物。
第九條 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面布置圖劃定的位置堆放,所有材料應堆放整齊,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設施。確需提出臨時占用的,應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將批準號的標志懸掛在現場。
第十條 現場場地及道路應硬地化。其厚度和強度應滿足施工和行車需要?,F場場地和道路要平坦、通暢、并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周邊設排水溝,現場不允許有積水。
第十一條 粉塵控制:
1、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壓實地面和灑水,減少灰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2、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有毒、有害和有惡臭氣味的物質;
3、裝卸有粉塵的材料時,應灑水濕潤和在倉庫內進行;
4、嚴禁向建筑物外拋擲垃圾。
第十二條 噪音控制
1、一環以內的裝飾項目應采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
2、施工作業的噪聲可能超過建筑施工現場的噪聲值時,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向環保部門申報,核準后方能開工;
3、在一環以內禁止中午和夜間進行產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業,由于施工不能中斷的技術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確需中午或夜間連續施工作業的,應向環保部門申請。
第十三條 現場衛生
1、明確施工現場各區域的衛生責任人;
2、職工臨時食堂必須申領衛生許可證;
3、施工現場應設置廁所,并有水源供沖洗,每日有專人負責清潔;
4、建筑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
5、工地應設有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蓋、加鎖和有標志。夏季施工應有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四條 現場安全、保衛
1、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落實治安管理責任人;
2、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工作卡。工作卡由本人相片、姓名、所屬單位、工種和職務;
3、建立來訪登記制度,閑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經常對工人進行法紀和文明教育,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及進行黃、賭、毒等非法活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標準
第十五條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檢查標準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進行。
第十六條 按(JGJ59—99)檢查分示范、達標、不合格三個等級,示范工地得分率85%,達標為70%。不合格的工程限期整改,整改達標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五章申報程序
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申報單位把創“示范工地”計劃報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
第十八條 裝飾工程總量施工一半時,申報單位應將申報材料送達市裝飾裝修管理處。
第十九條 申報“示范工地”應提供下列材料:
1、《合肥市建筑裝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報表》;
2、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同意申報“示范工地”的認可證明;
4、安全及文明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人員及特殊作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
5、按(JGJ59—99)中表3.0.1,3.03,3.04-1,3.04-3,3.08,3.013內容進行自檢情況;
6、反映施工過程的彩色照片或VCD2.0格式光盤。
申報材料統一裝訂成冊,A4幅面大小,封面標準申報工程名稱、類別、申報單位。
第六章評審程序
第二十條 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在施工企業申報材料齊全后,在有效工作日五天內,組織專家評委對工程進行評選,并最終確認。
第二十一條 經確認后的“示范工地”,后期施工過程中若出現不符合評選辦法的行為,經專家評委確認后,予以撤銷“示范工程”稱號。
第七章獎 勵
第二十二條 對獲得“合肥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稱號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即實行掛牌;同時在市建委召開的年度表彰大會上通報進行表彰。
第二十三條 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負責“示范工地”資料編撰歸檔,并組織宣傳。
第八章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合肥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示范工地”申報表
項目名稱
工程量(萬元)
面積(㎡)
層數
施工許可證編號
工程地址
工程量完成情況:
工程形象進度概況:
施工單位意見:
?。ㄉw章)
>年月日
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意見:
?。ㄉw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二份,為市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處、施工單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