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標志標語牌--安全十大禁令
一、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二、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機的吊藍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源。
四、嚴禁在操作現場(包括車間、開場)玩耍,吵鬧和從高空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等一切雜物。
五、嚴禁上方工程的偷巖取土及不按規定方坡或不加撐的深基坑開挖施工。
六、嚴禁在不設欄桿或其它措施的高空作業和單干墻,出磚線一面行走。
七、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八、嚴禁帶小孩進行施工現場(包括車間、工場)。
九、嚴禁在高壓電源的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鞋進行機動磨水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十、嚴禁在有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地倉庫吸煙、生火。
篇2: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不按規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崗位或施工現場。
3、不戴好安全帽,嚴禁進入檢修,施工現場或交叉作業現場。
4、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及不系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
5、未辦理安全作業票,嚴禁進入塔、容器、罐、油艙、反應器、下水井、電纜溝等有毒、有害、缺氧場所作業。
6、未辦理維修工作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聯通的管道、機泵等設備。
7、未辦理電氣作業“三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
8、未辦理施工破土工作票,嚴禁破土施工。
9、機動設備或受壓容器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不齊全好用,嚴禁啟動使用。
10、機動設備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擦洗或拆卸。
篇3:廠區安全生產禁令
廠區安全生產禁令
一、生產廠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起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
二、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三、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