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在施工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行國務院、建設部、鄭州市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火災,輕傷事故控制在2%以下。
?。?)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三體系認證,減少季節性發病率。
篇2: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總目標(5)
>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總目標(五)1.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
2.掌握在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3.教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
4.教職工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及處置突發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5.教師掌握識別學生心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護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6.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篇3: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員工作目標和職責
>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員(科員)工作目標和崗位職責一、工作目標
全年不發生因本人工作失誤而引起的重大火災事故,一般火警事故降低,校內一般事故的處理率和隱患整改率達百分之百。
二、崗位職責
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是:
1、努力學習熟悉各項消防法律、法規,精通各種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知識(如電氣、化學、液化氣、油品等易燃易爆物的火災);
2、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方案;
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7、組織管理學校義務消防隊。制訂校內消防部位滅火作戰計劃;
8、組織開展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實施和演練;
9、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和保衛處長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若因未履行職責而發生火災事故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根據本處的具體工作情況,協助治安、內勤等崗位做好本處內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