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改造洞口邊作業時安全防護措施
一、洞口作業的防護要求
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或防護欄桿。
2、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社一道安全網;
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二、洞口防護的具體措施
1、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尺寸為5-25㎝的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
2、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的洞口,用木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邊長為50-150㎝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
4、邊長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安全網。
5、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固定式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
6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住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篇2:臨邊洞口作業安全防護規定
臨邊與洞口作業安全防護規定
第一節臨邊作業
第3.1.1條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定:
一、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三、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五、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條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須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松滑。
二、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梢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固無動搖。
三、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聲48×(2.75~3.5)mln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條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O~1.2m,下桿離地高度為O.5~O.6m。坡度大于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p>
二、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人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L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人規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rn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五、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3.1.4條臨邊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及構造型式見.附錄二。
第二節洞口作業
第3.2.1條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下列規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三、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四、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第3.2.2條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二、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
四、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五、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除按上辦理外,還應加設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恢復防護設施。
六、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七、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
八、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九、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條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本規范第3.1.2條、第3.1.3條的規定。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見附錄二之(一),防護設施的構造型式見附錄三。
篇3:危改住宅樓項目洞口臨邊交叉作業安全防護
危改住宅樓項目洞口、臨邊及交叉作業安全防護
(一)臨邊防護措施
1.基礎施工階段基坑邊緣設置兩道欄桿防護。
2.所有臨邊部位均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距地高度為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m,并用密目網遮擋。
3.外用電梯接料平臺必須安裝臨時護欄,外用電梯地面通道上部裝設安全防護棚(具體見外用電梯方案)。
(二)洞口防護措施
1.樓板外邊長小于50cm的洞口,必須加設蓋板,蓋板須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樓板上的預留洞在施工過程中可保留鋼筋網片,暫不割斷,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2.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上面滿鋪腳手板。
3.邊長大于150cm以上洞口,四周除設防護欄桿外,洞口下面設水平安全網。
4.在進行機電安裝時,有時需要把洞口封堵設施拆除,防護欄桿也需臨時拆掉,但拆除防護設施要事先征求經理部的同意。在拆除洞口封堵設施,要小心從事,先檢查一下封堵情況,嚴禁站在洞口上作業,同時要確保作業層下方沒人施工,并設警示牌。機電工人在吊裝管道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洞口防護欄桿和封堵設施臨時拆除后,在施工完后或暫時不用時,要馬上進行恢復。
5.電梯井內(管道豎井內)首層和首層以上每隔兩層(不大于10m)支設一道水平安全網,網應封閉嚴密。網邊與井壁周邊間隙不得大于20mm,網底距下方物體(或橫桿)不得小于3m。施工層應搭設操作平臺,并滿鋪跳板。未經上級主管技術部門批準,電梯井內不得做垂直運輸通道和垃圾通道。
6.地面出入口處應搭設足夠寬度的安全防護棚。
7.樓層的進出料平臺口必須按規定設上下提拉式金屬定型防護門,防護門外側距電梯出料門不得小于30cm。
8.電梯井與管道豎井的立洞口應按規定采用門高不得小于1.5m的翻板式金屬防護門。
9.結構施工的后澆帶處必須加固定蓋板防護。
(三)交叉作業安全防護
1.為防止高處墜物和物體打擊,在建筑物周邊每隔4層用鋼管搭設斜挑安全防護棚,在鋼管上平鋪雙層安全網。
2.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操作必須在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不能滿足時,應設置硬隔離安全防護層。
3.建筑物外圍設置安全挑網(每四層一道)首層挑網必須為雙層網。
4.防護棚詳見附圖。
5.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員操作,并應設專人監護。模板拆除后,其臨時堆放處應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