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門式、橋式起重機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
8.開動前,應先發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現偏移應停止作業,調整好后方可繼續使用。
13.作業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篇2:履帶起重機使用安全技術交底(2)
履帶起重機的使用安全技術交底2
1.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起重機技術性能。執行規定的各項檢查與保養后,方可啟動發動機。注意各種儀表指示,認為正常后,才可開始工作。
2.開始工作前,應先試運轉一交,檢查各限位保險是否齊全正常,各機構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維修。
3.起重機工作前檢查距尾部的迥轉范圍50CM內無障礙物。
4.直重機吊起滿載荷重物時,應先吊起離地面20~50CM。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和綁扎的牢固性等,確認可靠后,才能繼續起吊。
5.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制造廠規定。
6.起重機吊起重物時,應嚴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生吊鉤到達頂點。
7.起重機必須置于堅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軟浹時,應采取措施整實整平。起吊時的一切動作要以緩慢速度進行,嚴禁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8.起重機工作完畢后起重臂停在約45?處,離開作業面,停在堅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交發動機熄火關閉電門,操縱桿推進空檔位置,制動器處于制動狀態。冬季應將水箱、水套中的水放盡,水門打開。鎖住駕駛室門窗后,駕駛員方可離開。
9.如遇重大構件必須使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時,構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部和的3/4。綁扎時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臺起重機分擔的負荷超過該機允許負荷的80%,以免任何一臺負荷過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時必須對兩臺機進行統一指揮,使兩臺機動作協調互相配合,在整個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都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起重機操作時必須由持有有效指揮證的指揮工進行指揮。
篇3: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分部分項
工程工種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之前;
?。?)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對采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檢查拆裝作業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態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的需要;
?。?)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條件;
?。?)安全監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4.起重機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5.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
6.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檔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裝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向,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13.現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