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及獎懲
1.1公司每年應組織一次車隊全體職工參加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與考試。此項工作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負責,工程部配合。
1.2對新入隊的駕駛員,必須進行時間不少于三天的交通及施工安全教育,了解本企業施工情況和道路運輸特點,掌握一般安全知識(施工安全、起重及機械安全等),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機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1.3特種車輛駕駛員及駐班的貨車駕駛員,必須選擇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持有相關證件三年以上的人員擔任,同時,必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2、交通安全的一般規定
2.1汽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執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2.2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燈、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2.3汽車在起步、調頭、倒車、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行)。
2.4進入公司大院內,各單位生產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車速限制在10㎞/h以內。不準隨意鳴號,不準亂停放。
2.5機動車載物,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
2.6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過車身,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2.7大型貨運汽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過車身,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2.8載重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2.9載重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后三輪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2.10嚴禁超限裝運(超長、超寬、超高),特殊情況需運輸應事先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手續,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2.11貨運汽車掛車、拖拉機掛車、半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不準載人。但拖拉機掛車和設有安全保險或乘車裝置的半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經車輛管理機關核準,可以附載押運或裝卸人員一至五人。
2.12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核定人數,并應先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準乘人。
2.13貨車進入高速公路時,除駕駛室和車廂經核準設有的固定座位外,其它任何部位不準載人。
2.14貨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才能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和保險杠嚴禁站人,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
2.15機動車輛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熄火掛檔。
2.16凡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公司大院內停放。
2.17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應當配備故障車警告標志牌;規定安裝安全帶的車輛,其駕駛員和前排乘車人必須系安全帶。
2.18機動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乘車人不準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
3、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3.1一般平直道路行車
3.1.1保持適當的行車間距,避免追尾撞車事故發生。
3.1.2控制好車速,在可見距離范圍內,遇到情況隨時能把車停住,以防萬一。
3.1.3遵守右側通行規則。
3.1.4注意觀察其它車輛行人動態,設法避免在混合交通道路上發生沖突點和交織點。
3.2會車
3.2.1會車時,保持適當的側向距離。
3.2.2會車時,前方有障礙物的車輛必須主動讓無障礙物的車輛先行,避免爭道行駛。
3.2.3會車時,如遇有超越的車輛,應主動讓車,使對方通過,防止形成會車和超越車構成三角形式。
3.2.4在山地轉彎處會車,必須嚴格遵守右側通行的規則。
3.2.5在泥濘、光滑路面上會車時,應降低車速且嚴禁使用制動、猛打方向、猛加油、猛減速等易造成側滑的操作。
3.2.6在視線不清的情況下會車,要減慢車速,開小燈行駛,主動注意避讓;夜間會車,在距對方150米時,要變遠光燈為近光燈,當距離50米左右時,要互閉大燈而用小燈,不準用防霧燈;在會車中,目光要避開光亮,而應移向黑暗處,避免會車造成目?,F象。
3.2.7盡量避免在陡坡上會車,一旦會車時,下坡車要給上坡車讓路。
3.2.8拖帶掛車的汽車會車時,應加大側向間距,盡量避開轉彎時會車。
3.3超車
3.3.1做好超車準備,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前車示意允許后超越,被超越車發現超車信號,應主動靠右,適當減速,做到安全禮讓。
3.3.2掌握好超車距離,不要給被超越車感到突然。
3.3.3避免迎面來車時交會超車。
3.3.4嚴禁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避免形成雙重超車。
3.3.5在干線上行駛,左側有支線時不能超車,右側道路會合點處也不能超車。
3.4坡道行車
3.4.1認真檢查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保持制動器、轉向裝置、輪胎等完好的技術狀態。
3.4.2控制好車速,特別要掌握好下坡行駛速度。
3.4.3注意防止溜車。
3.4.4汽車行駛在光滑路面的坡道時,應加大行車間距。
3.4.5汽車上坡時,前邊有車應該適當延長車距。
3.4.6通過傍山險路時,要特別注意觀察,盡量靠近峭壁一側行車,要注意車上人員、物質、蓬桿等不要與山石、樹木刮碰,如遇到會車,盡量靠近峭壁一側相會,以免臨近山谷邊沿,容易發生危險。
4、交通事故的預防
4.1違章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違章的后果。
4.2加強車輛管理,提高車輛完好率。
4.2.1車隊嚴格監督車輛完好情況和安全運行情況。
4.2.2完善車輛使用、保養、修理等規章制度。
4.2.3嚴格車輛檢查制度,除定期組織檢查外,平時應堅持出車前檢查。
4.2.4提高駕駛員的素質,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年度審驗工作質量,使年度審驗達到預期目的。5、交通事故的處理
5.1交通事故的定性
一般交通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人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的群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3萬元的事故。
5.1.2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人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群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事故。
5.1.3特大交通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6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的群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5.2交通事故的上報
5.2.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交通警察,聽候處理。
5.2.2當事人發生一般交通事故后,必須及時向隊里報告,并同時向公司安全監察部、車隊匯報。(在交通警察部門結案后,上報裁定資料)
5.2.3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用電話或者傳真快速向公司安全監察部、車隊報告,次日上報事故的簡單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或者車輛受損等情況)。在交通事故結案后15天內上報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有關資料。
5.2.4發生交通事故,車隊必須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現場協助調查處理。
發生有人員傷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安全監察部接到報告后,派人協助事故調。
篇2:車輛交通事故受害人諒解書范本
車輛交通事故受害人諒解書范本
律師在從事企業法律顧問服務過程中,代為辦理過不少公司車輛交通肇事的案件。原因很集中,公司特別是企業因為晚間應酬多,公司中層以上的管理人員經常出現酒駕的情況,因此也形成了不少交通肇事案件。一般情況下,均鼓勵公司足額以至超額賠償受害人各類損失并予以補償。當然,通常也會請求受害人或其親屬向公安檢察機關出具諒解書之類文件說明,以作為肇事者可以從輕處罰的能夠讓人接受的邏輯。
諒解書
尊敬的公安局:
20年6月日,z總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并導致我等家屬**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后,車輛駕駛人z總當即積極將我家屬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但是萬分不幸的是,**終因受傷較重未能搶救成功。z總對此事之發生深感悔恨,并向我等表達了誠摯的歉意和撫慰。因該事故給我等造成的傷害,z總明確表示愿意以其力所能及的方式進行賠償,z總已與我等就賠償金、撫慰金的相關事宜達成了諒解,并已將相關款項直接交予我等。z總真誠、悔恨的態度和積極、主動采取的一系列舉動給我等帶來了安慰,z總是個好心人,我等也對他表示諒解。
這次事故,已經給我等的家庭造成了不幸,我等也不愿看到因此再給z總的家庭造成不幸。
還請貴局考慮到這些因素,酌情處理此次事故,免于追究z總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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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文章篇3:X公寓車輛交通管理措施
某公寓車輛及交通管理措施
車輛及交通管理歷來是物業管理的難點之一,如何確保車輛安全,交通順暢以及行人的安全?需要對小區內的交通狀況有準確的預測和合理的安排。
一、對機動車輛
1.門崗治消隊員(車管員)在出入口協助疏導車輛進出。同時,要求治消隊員對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進行正確引導,加強巡視,安排車輛合理停放。
2.強化治消隊員的巡邏職責,除緊急救助和搬家外,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停車場亂停亂放。
3.樹立保險意識,實現風險轉移。要求業主購買車輛保險后方可辦理停車卡。
4.面對"特殊公民"值勤時,車管員將存在一定的心理壓力,為此我們將要求他們一視同仁,規范管理。對違章行駛或停泊且屢教不改者,我們將積極向其上級監管機關反映情況,取得行政上的支持。
二、對非機動車輛
1.經過對自行車各種防盜方法的調研,我們認為業主可為自行車安裝"可分式防盜車牌",是防止車輛丟失的有效方法。
2.外來自行車進入小區必須發卡并憑卡放行。
3.在自行車存放點可采用防盜地鎖,既利于防盜,又使自行車停放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