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 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檢查書面報告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二、范圍
檢查內容包括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各個方面。
三、職責
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檢查,總經理監督。
四、檢查內容及形成
1.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周一進行一次,并做成記錄或報告形式,交企業安全委員會存檔,檢查內容包括:
?。?)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有效情況。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崗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況。
?。?)安全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0)安全巡查情況。
?。?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
2.有關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確認。
3.部門主管每星期應到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進行一次檢查。監督安全生產的情況,平常應不定期地對該部位巡檢,并作好記錄。
4.在檢查或巡檢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馬上落實措施,排除隱患。
五、附件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檢查表》AQ-BZH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