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機電副礦長崗位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機電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單位的全部機電設備負全面責任。
二、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統一指揮調動,合理安排設備的檢查、檢修、小修、中修、大修計劃。
三、抓好機電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認真監督、檢查機電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五、對因設備長期失修,有重大隱患或因防護裝置不安全造成的工傷事故負責。
六、每月組織對本礦機電設備進行三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記錄,并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七、各種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措施。
八、對臨時進行的設備檢修,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九、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篇2:煤礦公司經營副礦長崗位責任制
煤礦公司經營副礦長崗位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分管工資、供應、財物和生活福利等。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每月召開一次經濟活動分析會,抓好全礦成本核算,確保增產增收。
三、根據上級下達的經濟指標和計劃,結合全礦實際情況,對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做出全面規劃,統籌安排,督促檢查。
四、切實抓好材料的采、供、管,保證生產的需要,同時抓好煤炭銷售和煤質檢查。
五、不斷改進經營管理,擴大經營效果,搞好增收節支,減少資金外流,促進生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