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音樂室規則
一、進入音樂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內安靜。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樂器、設備。
三、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樂器、設備,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
四、聽從老師指揮,正確使用音樂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篇2:某學校音樂室管理規定
> 學校音樂室管理規定音樂室規則
一、進入音樂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內安靜。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樂器、設備。
三、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樂器、設備,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
四、聽從老師指揮,正確使用音樂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器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篇3:小學音樂室管理制度
小學音樂室管理制度(5)
1、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3、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上亂刻亂畫。
4、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
5、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