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醫院供應室工作制度
1、供應室嚴格區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流程線不逆流。
2、及時供應各科室醫療器材、敷料,并保證質控要求及絕對無菌。
3、在供應器材范圍以內的用品,由供應室每日定時赴門診和臨床科室下收下送。凡不在供應范圍以內的器材及臨時或急診用物,則由科室自借和歸還。
4、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應預先通知,以便準備。
5、科室發現供應物品有錯誤或損壞,應立即通知供應室,及時了解、糾正和補換。
6、凡沾有濃血的器械,須由科室立即洗滌清潔,以免凝固損壞。傳染病人用過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初步消毒后送供應室。
7、供應物品做到五不發(有疑問的不發、標簽過期不發、物品潮濕不發、物品不全不發、無消毒日期不發)。
8、所有包布、治療巾及孔巾須清潔無損,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換洗。
9、供應物品必須標明品名、無菌日期、打包人,以便檢查。
10、高壓蒸氣滅菌時,高壓鍋內必須放化學指示帶,消毒員不得擅自離開,應嚴格掌握壓力和時間,保證滅菌效果。
11、無菌間每日用紫外線燈消毒,每月進行空氣消毒器材抽樣細菌培養一次。
12、凡無菌日期超過一周或封口已被拆開者,一律不得再用。
篇2:醫院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暴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1、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氣瓶進行充裝。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篇3:醫院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總護理部主任和護士長的領導下,成立科室安全小組。
2、組織所屬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法規及安全教育,樹立安全意識。
3、組織所屬工作人員對消毒知識的學習,人人必須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
4、消防設備應專人定期檢查和管理,并保證消防設備的完好。
5、做好假日前的安全檢查,并有記錄,以防隱患。
6、定期對科室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