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總工質量責任制
(1)對本項目施工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責任,協助項目經理搞好本單位質量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方針政策、規范、規程、標準和項目制定的質量、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3)負責本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質量管理,技術培訓。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施工驗收規范、分項工程工藝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負責實施;
(4)負責制定本單位技術發展規劃與質量升級規劃。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季節性施工措施,保證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并負責實施。
(5)組織項目工程技術、質量交底,編制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保證措施,組織對新工藝、新材料的“樣板”工程質量作出鑒定。
(6)參加質量大檢查,指導質檢員工作,支持質檢部門貫徹執行"三檢制"、"樣板制"。協助項目經理抓好全面質量管理,指導QC小組活動。審核QC小組活動成果資料。
(7)組織主要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基礎驗槽,結構驗收,參加竣工驗收負責,一般質量事故的技術處理,重大質量事故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發生質量事故及時向公司技術負責人匯報,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督促填寫質量事故報告送公司質檢科。
(8)協助項目經理確定外包隊伍,加強質量管理,制定技術管理措施。協助生產經理把好材料管理質量關(包括訂貨封樣和材料進廠驗收),負責本項目的工程質量保修。辦理回訪簽證。
篇2: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責任制度
項目總工程師的質量責任制度
1、對本項目施工的工程質量承擔第一技術責任。
2、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本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技術質量交底,協助項目經理抓好全面質量管理。
4、負責加強對外包隊伍的技術質量管理。
5、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嚴格按國家規范、設計圖紙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6、負責一般質量問題的調查處理并報公司批準。
7、參加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
8、負責本項目人員的質量意識教育和技術、標準、規范的培訓工作。
9、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并督促會議所提質量問題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