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副經理質量責任(制)
(1)對本項目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經常對項目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教育,提高質量意識,處理好進度與質量的關系。組織班組嚴格按"五不準"的原則和設計圖紙,規范、標準,施工組織設計及技術、質量措施進行監督檢查驗收。
(2)負責落實項目質量責任。按上級的創優質責任。定期檢查實施情況,監督生產過程中的標準化管理,對施工中進場和使用的材料、構件、器材質量負責監督。
(3)認真執行“三檢制”,“樣板制”。組織工長、班組長進行工序自檢和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在分項質檢表上簽字。
(4)對每道工序的質量負責,對本項目劣質質量,不合格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支持質檢人員的工作,對質檢部門和質量監督站提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對違章作業、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處理的責任。
(6)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參加工程竣工預驗,交工驗收,質量回訪。發現質量事故,生產出劣質產品,必須如實向上級部門書面報告,如隱瞞不報,擅自處理,對造成后果負全部責任。
篇2:工程項目經營副經理質量責任(制)
工程項目經營副經理質量責任(制)
(1)協助技術經理制定項目質量方針和目標,研究質量工作存在問題和工程質量通病,參加質量活動分析會,負責落實項目部員工的崗位質量考核。參加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2)對本項目使用的材料質量采購負責,協助技術經理抓好質量管理。
(3)負責建立各級材料保證體系質量管理規章制度,明確材料訂貨、采購、運輸,保管人員的質量責任。
(4)對進場材料、成品、構件、器材的材質證明、試驗報告、產品合格證的真實,齊全、及時負責。不能滿足設計要求和無質量證明的材料、構件、器材,一律不準進場,對進場的材料、成品、構件、器材質量負責。
(5)對質量有疑議的材料和需要復試的材料取樣負責,對不合格的材料、構件,成品、器材及變質材料,負責申報處理。未經批準不得處理。把住材料定貨質量關,建立樣品室,堅持"封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