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醫療質量考評專家聘任及管理辦法
醫療質量與安全是診療活動的核心,考評專家的工作是醫療質量與安全的重要保證。為了切實將醫療質量與安全落到實處,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委員會決定聘任醫療質量考評專家,履行對臨床、醫技科室的考評職責。
一、入選醫療質量考評專家的資質
入選醫療質量考評的專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具有專業技術高級職稱;
2.具備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經驗、并在各自領域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科室主任、副主任和骨干專家;
3.個人愿意承擔醫療質量考評工作。
二、聘任程序
1.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專家名單,初步確定人選;
2.征求專家本人及所在科室意見;
3.確定考評專家名單,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批;
4.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給專家頒發聘書;
5. 醫療質量考評專家任期一年,實行一年一聘。
三、醫療質量考評專家的日常管理
1.對醫療質量考評專家日常管理和服務,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承擔;
2.醫療質量考評專家三人一組,推舉1名組長。
3.每一組考評專家,對應相應的受考評科室。由組長確定時間,按照考評評分表,組織實施考評工作。每月第一個工作周,由組長向醫療質控辦提交上月考評結果。
4.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將組織督導專家,對考評專家的工作予以考核;
5.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根據督導專家家的考核結果,發放考評專家組的考評費;
6.若督導專家的考核結果反映考評專家組的工作質量問題,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將對考評專家組追責??荚u專家不能勝任考評工作,將及時予以解聘。
**醫學院附屬醫院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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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院醫療質量督導專家聘任及管理辦法
醫療質量與安全是診療活動的核心,考評專家的工作是醫療質量與安全的重要保證。為了切實將醫療質量與安全落到實處,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委員會決定聘任醫療質量考評專家,履行對臨床、醫技科室的考評職責。
一、入選質量督導專家的資質
承擔醫療質量督導工作的專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具有專業技術高級職稱;
2.具備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經驗、并在各自領域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科室主任、副主任和骨干專家;
3.個人愿意承擔醫療質量督導工作。
二、聘任程序
1.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專家名單,初步確定人選;
2.征求專家本人意見;
3.確定督導專家名單,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批;
4.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給專家頒發聘書;
5.醫療質量督導專家任期一年,實行一年一聘。
三、醫療質量督導專家的日常管理
1. 對醫療質量督導專家日常管理和服務,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承擔;
2. 醫療質量督導專家的工作范圍及分工,根據專員特長和意愿,由醫務部統一安排。
3. 每月第二和第三個工作周,對醫療考評專家組的考評結果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出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擬訂整改建議書,提交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4. 必要時抽查或核查考評專家組的考評質量。
5. 醫療質量督導專家的勞務費,由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醫務部)發放。
**醫學院附屬醫院
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