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職責范例3
1.貫徹執行醫療衛生及藥品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機構藥事管理和藥學工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2.制定本機構藥品處方集和供應目錄。
3.推動藥物治療相關臨床診療指南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實施,監測、評估本機構藥物使用情況,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指導臨床合理用藥。
4.分析、評價藥品不良反應、用藥錯誤,提供咨詢和指導,研究防止用藥事故和藥源性疾病的措施,確保安全有效用藥。及時處理用藥重大問題。
5.審核本機構購入藥品,建立新藥引進評審制度和評審專家庫,開展新藥引進評審工作。
6.監督、指導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的臨床使用與規范化管理。
7.審查藥品采購計劃及實際執行情況,決定特殊緊缺藥品分配使用方案。
8.藥事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篇2:縣人民醫院藥事副院長職責
人民醫院藥事副院長職責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醫院藥事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二、協助院長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及時總結匯報。
三、負責建立、健全科室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四、對藥房等科室負責人進行考核,管理藥事委員會各級人員的考評工作,提出聘用及獎懲建議。
五、按照規定,定期召開藥事會議,負責對藥品質量、不良反應、藥品采購及相關物品的招標工作。
篇3:某醫院藥事委員會職責
醫院藥事委員會職責3
在上級藥政機關指導下,在醫院分管院長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醫院的藥事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等國家的藥政法規,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定頒布本院有關藥事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促進合理用藥,規范審批全院用藥計劃,使醫院藥品管理達到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要求。
1.學習、貫徹藥政法規,監督檢查全院的貫徹執行情況。
2.制訂、修訂《醫院基本用藥目錄》。
3.指導、檢查全院合理用藥,并把合理用藥作為考核醫師的一項內容。制定、頒行《處方評價制度》和《醫院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指南》,在全院范圍內推行、并監督、檢查。
4.指導醫院制劑的開發和應用,審核本院新制劑的技術資料,并按有關規定上報。
5.組織評價藥物的臨床療效及不良反應,提出淘汰品種意見。
6.組織分析醫院藥物使用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本院藥療事故、嚴重用藥差錯和其他醫療用藥的重大問題。
7.審定醫院用藥計劃,審批新藥申購計劃。
8.開展醫院藥學學術活動。舉辦藥學進展、新藥介紹、藥物不良反應、藥政管理等培訓、講座。
9.組織檢查醫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0.提出與藥事管理有關的獎懲事項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