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2102:20**《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產品成本設計輸出
6.2.4產品成本設計輸出
標準條文
組織的產品成本設計輸出應確保滿足產品成本設計輸入的要求,這些輸出應包括:
a)成本動量標準(見6.4);
b)標準單位產品成本;
c)滿足成本動量標準要求的產品實現過程方案;
d)成本動量監視和測量的準則和方法(見8.2)。
組織應依據產品成本設計策劃的安排,確保上述輸出的結果得到評審、核算和驗證并確認其滿足產品成本設計輸入要求的能力。
設計輸出確認應在輸出結果實施之前完成。
由評審、驗證、核算和確認所引起的任何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3.4)。
目的和意圖
產品成本設計輸出是產品成本設計的結果,這個結果是成本形成的依據,同時也是成本發生過程控制的依據。因此,組織應m.airporthotelslisboa.com對產品成本設計輸出進行控制,以確保這些設計輸出的充分性、適宜性和有效性。本要素條款給出了產品成本設計輸出的控制要求。
理解要點
●組織的產品成本設計輸出應能對照產品成本設計輸入的要求進行驗證,并確保滿足產品成本設計輸入的要求,這些輸出應包括:
a)成本動量標準(見6.4);
b)標準單位產品成本;
c)滿足成本動量標準要求的產品實現過程方案;
d)成本動量監視和測量的準則和方法(見8.2)。
●組織應依據產品成本設計策劃的安排,確保上述輸出的結果得到評審、核算和驗證并確認其滿足產品成本設計輸入要求的能力。
●組織應對產品成本設計輸出的成本動量標準通過成本核算(見8.3.2)的方式轉化為標準單位產品成本,這種轉化應按現行會計準則將實物量的成本動量計算為價值量的單位產品成本。
●當設計輸出的標準單位產品成本經過核算驗證未滿足設計輸入要求時(未滿足預期的單位產品成本目標時),組織應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更改設計或重新設計,以滿足要求。如果因目標過高無法完成設計時,應修改產品成本目標。
●設計輸出確認應在輸出結果實施之前完成。設計輸出通常以文件形式表達,其確認的方式是在發布前得到有關授權人員的審查批準。
●由評審、驗證、核算和確認所引起的任何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3.4)。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產品成本設計輸出產生一下要素條款的依據:
——6.3.3成本計劃;
——6.4成本動量標準;
——8.2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8.3成本水平的監視和測量。
篇2:CCA2102:《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監視和測量要求
CCA2102:20**《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監視和測量要求
8監視和測量要求
8.1總則
標準條文
組織應策劃并實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監視和測量過程:
a)證實成本目標的實現情況和實現的結果;
b)證實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c)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
這應包括對統計和會計在內的適用方法及其應用程度的確定。
目的和意圖
監視和測量是對成本管理體系過程、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所達到的結果進行監視和測量的過程。因此,應通過監視和測量來發現成本管理體系過程、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未滿足要求的問題,為成本改進提供正確輸入,以保持預期的過程能力,最終確保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本要素條款給出了監視和測量控制的總體要求。
理解要點
●組織應策劃并實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監視和測量過程:
a)證實成本目標(預期成本水平)的實現情況和實現的結果;
b)證實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符合性主要是指成本管理應符合成本管理體系標準;成本發生過程應符合流程和作業標準、成本動量標準、資源預算;成本水平應符合成本計劃和成本目標。
c)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
●這應包括對統計和會計在內的適用方法及其應用程度的確定。將統計核算用于監視和測量主要是研究成本水平規律性的認識和趨勢性的發展,包括實物量和價值量;將會計核算用于監視和測量主要是研究成本水平的價值量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和滿足政府的要求。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本要素條款應指導以下要素條款:
——8.2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8.3成本水平的監視和測量;
——8.4成本管理體系審核。
篇3:CCA2102:《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成本發生過程監視和測量
CCA2102:20**《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8.2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標準條文
組織應采用規定的適宜方法對成本發生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這些方法應具有能夠證實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的能力。
為確保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當監視和測量的結果判定成本發生過程未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見9.3.2)。
監視和測量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3.4)。
目的和意圖
對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目的就是使成本發生過程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發現問題或偏差及時解決和糾正,更好地保持和發揮過程能力(包括過程的合理性和穩定性),最終確保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本要素條款給出了成本發生過程監視和測量的控制要求。
理解要點
●組織應采用規定的適宜方法對成本發生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這些方法應具有能夠證實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的能力。組織應制定《成本發生過程監視和測量方法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對成本發生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的方法是過程審核或日常檢查。
●為確保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當監視和測量的結果判定成本發生過程未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見9.3.2)予以改進。
●監視和測量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3.4)。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本要素條款是以下要素條款的重要輸入:
——8.6不合格控制;
——9.2成本分析;
——9.3.2預防和糾正措施;
——9.3.3提高成本因素改進;
?——9.4成本業績評價;
——9.5成本否決和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