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2102:20**《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成本否決和激勵
9.5成本否決和激勵
標準條文
組織應建立適宜的成本否決和激勵機制,以支持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應制定、執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成本否決和激勵方案,并確保:
a)職責和權限得到規定和履行;
b)成本否決和激勵的范圍、內容、時機、方式、方法、條件、程序和準則得到規定和實施。
目的和意圖
成本否決和激勵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和支持成本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以及成本管理體系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體現成本管理在組織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地位,提高組織全體人員的成本意識和成本控制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本要素條款給出了成本否決和激勵的要求。
理解要點
●組織應建立適宜的成本否決和激勵機制,以支持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應制定、執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成本否決和激勵方案,并確保:
a)職責和權限得到規定和履行;
b)成本否決和激勵的范圍、內容、時機、方式、方法、條件、程序和準則得到規定和實施。
●成本否決(CCA2101:20**標準第2.6.21條)是指用成本控制和降低成本的非預期結果來否定其他方面的業績。成本否決是組織深化成本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實行成本否決以成本作為組織業績的最終評價指標是組織強化成本控制的一種管理機制。組織實行成本否決的實質就是追求經濟效益,用效益說話;成本否決的指導思想就是講求代價,效益第一。任何工作或活動都不能脫離成本和效益這個綱。企業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經濟效益,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提高成本、損失效益,即使在其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業績也是違背組織最終目的的,是不可取的。組織實行成本否決有利于促進成本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的成本意識和對成本的重視程度;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成本,實現成本目標和提高經濟效益。
●成本否決的內容通常應體現在成本管理制度中,應按制度規定實施考核,并保持透明、堅定和一視同仁,做到客觀、公正、公平和公開,這樣才能達到成本否決的促進作用和效果。
●一般情況下“非預期結果”指的是:未實現成本目標、未控制和消除提高成本因素、未實現成本計劃、超出動量標準、超出資源預算等(不限于此)。
●成本激勵(CCA2101:20**標準第2.6.22條)是指激發和鼓勵成本改進的手段。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成本否決和激勵涉及所有其他體系要素條款,是保證、支持和促進成本管理體系所有要素條款有效實施的活動。
篇2:CCA2102:《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監視和測量要求
CCA2102:20**《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監視和測量要求
8監視和測量要求
8.1總則
標準條文
組織應策劃并實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監視和測量過程:
a)證實成本目標的實現情況和實現的結果;
b)證實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c)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
這應包括對統計和會計在內的適用方法及其應用程度的確定。
目的和意圖
監視和測量是對成本管理體系過程、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所達到的結果進行監視和測量的過程。因此,應通過監視和測量來發現成本管理體系過程、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未滿足要求的問題,為成本改進提供正確輸入,以保持預期的過程能力,最終確保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本要素條款給出了監視和測量控制的總體要求。
理解要點
●組織應策劃并實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監視和測量過程:
a)證實成本目標(預期成本水平)的實現情況和實現的結果;
b)證實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符合性主要是指成本管理應符合成本管理體系標準;成本發生過程應符合流程和作業標準、成本動量標準、資源預算;成本水平應符合成本計劃和成本目標。
c)成本管理體系、成本發生過程和成本水平的持續改進。
●這應包括對統計和會計在內的適用方法及其應用程度的確定。將統計核算用于監視和測量主要是研究成本水平規律性的認識和趨勢性的發展,包括實物量和價值量;將會計核算用于監視和測量主要是研究成本水平的價值量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和滿足政府的要求。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本要素條款應指導以下要素條款:
——8.2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8.3成本水平的監視和測量;
——8.4成本管理體系審核。
篇3:CCA2102:《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成本發生過程監視和測量
CCA2102:20**《成本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官方解釋: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8.2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標準條文
組織應采用規定的適宜方法對成本發生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這些方法應具有能夠證實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的能力。
為確保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當監視和測量的結果判定成本發生過程未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見9.3.2)。
監視和測量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3.4)。
目的和意圖
對成本發生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目的就是使成本發生過程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發現問題或偏差及時解決和糾正,更好地保持和發揮過程能力(包括過程的合理性和穩定性),最終確保成本水平的符合性。
本要素條款給出了成本發生過程監視和測量的控制要求。
理解要點
●組織應采用規定的適宜方法對成本發生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這些方法應具有能夠證實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的能力。組織應制定《成本發生過程監視和測量方法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對成本發生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的方法是過程審核或日常檢查。
●為確保成本發生過程滿足要求,當監視和測量的結果判定成本發生過程未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見9.3.2)予以改進。
●監視和測量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3.4)。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本要素條款是以下要素條款的重要輸入:
——8.6不合格控制;
——9.2成本分析;
——9.3.2預防和糾正措施;
——9.3.3提高成本因素改進;
?——9.4成本業績評價;
——9.5成本否決和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