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應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和住院規則,聽從醫護人員指導,服從治療和護理,與醫護人員密切合作。
二、住院病人應遵守作息時間,在查房、治療期間不得擅自離開病房,不得隨意外出或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醫生或護士長批準,并寫好請假條后方可離開。
三、病人應搞好個人衛生,保持病室內外環境清潔、安靜,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吸煙或喧嘩。
四、住院病人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入治療室,換藥室,不得隨意翻閱病歷。
五、病人要愛護病室公共財物,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請院外醫生進行診治,不得向外求醫、購藥。
七、住院病人帶必須生活用品住院,貴重錢物自行保管,謹防遺失,遺失后果自負。
八、病人可隨時對醫院的工作提出意見,幫助院方、科室改進工作。
九、病人如有違反院規或紀律者,院方、科室應給予教育,必要時通知工作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
篇2:某醫院住院病人探視制度
> 醫院住院病人探視制度(一)探視者按規定時間領取探視牌后進入病房,探視病員一次不超過二人,離開病房時須將探視牌交回門衛,不得帶兒童進入病房探視。
(二)危重病員持病危探視證可隨時探視證,如病情不宜探視,醫護人員應加以勸阻。
(三)住院病員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經醫師或護士長批準簽發陪伴證,病情穩定后即收回。
(四)查房及治療時間,陪伴人員應主動離開病房,如須了解病情,待查房結束后向醫護人員詢問。
(五)陪伴和探視人員應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內整潔安靜,不喧嘩、不吸煙、不隨地吐痰。
(六)陪伴人員不得亂串病房和私自翻閱病歷,未經允許不得請院外醫師會診和私自給病人用藥。
(七)陪伴探視人員應聽從醫護人員指導,愛護公物,節約水電,損壞公物應按價賠償。
篇3:人民醫院加強住院病人費用管理規定
人民醫院關于加強住院病人費用管理的規定
為了堵塞病員欠費漏洞,防止病員惡意欠費,明確有關人員職責,特此制定病員欠費管理有關規定,希各科室認真執行。
一、病員住院預交款管理
1、病員入院最低住院預交款3000元,托管病員應至少預交半年以上住院費。
2、住院預交款不足時由經治醫生簽字同意或經本院職工簽字擔保后辦理入院手續,主班護士應記錄病人家屬的詳細聯系地址和電話,經治醫生應督促病員家屬在五天內補齊預交款,擔保職工負責催款并負責相應的經濟責任。
收費室工作人員自作主張給予辦理住院手續,將承擔一切后果。
3、特殊情況下,院總值班可以特事特辦,但必須及時把有關情況反饋給經治醫生。
二、在院病員欠費管理
1、各病區主班護士應每日查詢病員預交款使用情況,發現病員預交款余額少于500元時,主班護士應及時電話通知家屬要求二天內來院補交住院費,并填好欠費催款通知單。并把相關情況向診治醫生、病區主任或護士長匯報。護士長、診治醫生或病區主任再次通知病員家屬,并做好記錄。
2、病人若醫療費用欠費500元的,病區上報財務科,財務科上報分管院長,由業務分管院長安排遣送病人。(病區不及時催款不及時上報的,欠費部分由病區全部負擔。)
3、在院病員發生欠費后,經治醫生應根據病情及時調整病人用藥,盡量控制病員的住院費。
4、住院病員原則上不得離開住院病區,特殊情況外出,需由經治醫生出示證明。欠費病員不得辦理假出院。
5、住院病員發生欠費,其欠費金額將暫時不計入相關病區和醫生的獎金計算,收回欠費后再予以計發。
6、已欠費住院病員逃跑,病區應承擔欠費金額的30%。
三、出院病員欠費管理
1、病區護士應根據住院結算發票辦理出院手續,如提前讓病員離開病區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其發生的病員欠費由當事人全部負擔。
2、病員出院結帳所發生欠費有擔保的由擔保人負責收回,如出院后的當月仍未能收回欠費,從次月起在擔保人的獎金中扣回。若在以后年度還清的,所扣的欠款全額返還。
3、托管、"三無"、"安保"等病人按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