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醫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臨床科室按醫教科要求安排值班方案,每月26-28日前將科室值班表上報醫教科。
二、各科室值班排班以醫療組為單位,當天值班人員是住院醫師的,必須安排一名主治醫師人員在科內帶班;值班人員是主治醫師的,安排一名醫生聽班(可在院外聽班);值班人員為副主任醫師的,可不安排聽班。
三、值班醫師應在規定接班時間前提前到達科室,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了解住院患者的情況,新入院患者及危重患者應做到床前交接。
四、值班醫師負責科室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對急診入院患者及時書寫病歷,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值班醫師對危重患者應作好病程記錄和醫療措施記錄,扼要記入值班日志。
五、值班醫師為值班期間科室醫療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解決值班期間的各種情況及突發事件。如遇到緊急情況,一、二線醫生無法處理,聽班不能及時趕到,應立即向院總值班人員報告,請其他科室值班人員協同處理。
六、一、二線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接到護理人員通知應立即前往視診并及時處理。如有會診等情況需暫時離開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及聯系方式。
七、每日晨間交班會上,值班醫師將病區重點患者情況向聽班醫生或組長報告,并向經治醫師交清值班期間處理過患者具體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危重患者要床前交接班,詳細說明并記錄接班時情況、巡視記錄及處理情況、目前患者情況等內容。
篇2:醫院總值班制度
院總值班制度
一、院總值班由院領導、職能科室有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簽收機密文件,承接未辦事宜。
二、值班時間:每天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時間,均由總值班負責。
三、值班期間要負責檢查夜間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四、值班人員要嚴格堅守工作崗位,如巡視病房或有事離開值班室時,要及時將去向告訴電話總機值班員,以便尋找。
五、值班期間發生的重要問題,如值班人員無力解決,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六、做好值班記錄,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辦公室交班,簡要通報值班情況,并由院辦負責安排當日值班人員。
七、值班人員有權組織人員集中力量解決臨時發生的問題,有權調用醫院機動車輛。
八、值班人員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時,經院辦公室同意可找人調換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掃室內衛生,認真做好固定資產交接班。
篇3:某醫院總值班制度
1、目的
為確保公休及節假日期間醫院正常運作不受影響,遇到緊急、突發事件可以及時解決,接收和辦理非工作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接收機密文件,承接待辦事項,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院總值班由院級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
2.2院辦(人事行政部)每月28日前編排次月《總值班輪流表》,向總經理(院長)報送。
3、工作內容
3.1經總經理授權,總值班經理值班當日享有部分總經理職權(遇到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
3.2值班當日視同正常工作日,一切行為規范均按平時要求執行;
3.3上班后負責檢查當日各部門員工出勤到崗情況及儀容儀表;
3.4總值班經理須對辦公區進行巡視檢查;
3.5總值班經理須對值班期間的工作進行詳細記錄,并將需下一班次值班人員協調解決的問題予以詳細說明;
3.6總值班經理有權對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臨時調遣,各部門人員應予以服從;
3.7應保證值班期間通訊設備的暢通;
3.8院辦(人事行政部)每周一將《值班記錄本》交總經理(院長)審閱。
4、值班記錄要求
4.1各醫院統一配置專用的《值班記錄本》,記錄本不得挪作他用;
4.2總值班經理按《值班記錄本》統一格式進行記錄;
4.3值班記錄應以正楷文字書寫,字跡清晰,無缺項少項,內容記錄詳實;
4.4具體格式要求:
4.4.1日期:年月日(星期)、天氣情況、總值班經理姓名;
4.4.2物品交接及完好情況;
4.4.3值班記錄:注明記錄工作的時間、涉及人員、具體內容、處理結果等;
4.4.4總經理(院長)安排工作及完成情況:沒有安排寫“無”;
4.4.5特別提示及需要協調事宜;
4.4.6總值班經理交班簽字、次日總值班經理接班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