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后勤應急處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在后勤保障科領導下,負責受理全院所有設備、設施的維保工作信息登記和任務的合理分配,并將接到的維保工作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工單。
二、熟練掌握后勤應急處理中心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及時完成各項任務。
三、在得知相關維保任務由工程師處理結束后要及時進行追蹤回訪,并將回訪信息及時錄入電子工單,如在回訪時遇到報修部門工作人員的負面投訴時,要將投訴信息如實錄入電子工單并將該投訴信息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便于領導及時處理。
四、負責每天手寫工單與電子工單的核對,確認無誤后點交到工單完成模式,便于領導及時審閱。
五、對當天17:00前沒有完成的工單要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匯報時說明沒有完成的原因。
六、遇有任務分配困難時,要及時向班組長或分管科長報告,請求指導。根據指導再次進行合理分配任務。
七、保持"6119"和"6232"電話24小時暢通,接打電話時規范、文明用語,態度親切,不得頂撞客戶或與客戶發生爭執。
篇2:初中(學校)災害性天氣應急職責和行動指引
初級中學(學校)災害性天氣應急職責和行動指引
為應對突發災害性天氣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各部門和各崗位具體責任人應當在災害性天氣發生時明確責任,快速反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具體指引如下:
一、相關說明
1、原則:在緊急情況下,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在崗待命,保證通訊暢通,中層以上干部必須在應急崗位值班。
2、緊急情況范圍:暴雨紅色預警、大風紅色預警、臺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號發布后,即啟動災害性天氣應急預案。
3、應急要求:深圳市規定,在上列情況下,學生停課,教師必須在崗。學生已到校,學校須組織學生在安全的地方避險,并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對不能及時接走的學生,學校要進行妥善安置。
二、各崗位工作職責:
1、應急小組:負責緊急情況下的預案啟動,組織協調各部門做好應急響應。
2、德育處:負責組織年級長、班主任在啟動預案后到樓層、教室安定學生,通知家長接學生,組織無法即時接走的學生在安全場所等待。
3、教學處:組織教師落到所任班級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維護工作,預案啟動時如果正在上課,則任課教師必須堅守課堂。
4、總務處:所有員工必須在崗--維護供電、巡查校舍、清理積水、檢查門窗、維護設施,做好緊急情況下的后勤服務工作。
5、團委:利用廣播做好應急情況下的宣傳工作,組織好學生的自主管理。
6、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的信息匯總,及時傳達上級及學校領導的應急工作指示,確保全校各部門及對外信息暢通。
7、安全辦:組織保安隊員疏通門口交通,維持出入秩序,巡查危險建筑;協調各部門做好應急工作。
人命關天,安全工作需從預估情況做起,不可麻痹大意,各部門應有前移意識,避免事故發生。
zz初級中學安全辦
篇3:初中(學校)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初級中學(學校)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龍崗區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設立以下指揮機構,設置相應職責。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的決定。
2.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擔任,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指揮組成員:主管副校長、工會副主席、安全辦主任
1.現場指揮控制分隊:副校長1名、各部門主任;
2.醫療分隊:校醫;
3.運輸后勤分隊:總務處主任、車隊隊長、保安隊長;
4.通信和信息分隊:各部門副主任、相關班主任。
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指揮部應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了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采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時,應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醫務工作人員作緊急處置后應及時送傷員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安全辦和校長辦公室應及時寫出事故報告,逐級上報。學校按規定對責任事故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