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醫院住院處工作制度
1. 出入院病員統一由住院處辦理手續。根據病情,合理收住病員。病房無空床,不得預辦住院手續。
2. 病員憑醫師開具之住院證、門急診病歷、公費醫療證、醫療保險證到住院處辦理手續,自費者按規定預交住院費,住院處再通知病區。危重病員可先住院后補辦手續。
3. 病員住院應登記其聯系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等病歷首頁欄目,進行必要的衛生處理。傳染病員住院必須嚴格進行衛生處理。醫務人員要主動、熱情地接待住院病員,介紹住院規則及病房有關制度。
4. 住院處應每日與病區聯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轉情況。
5. 對一時不能入院的病員要耐心解釋,請其等床住院。
6. 病員辦理出院手續,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區將住院醫囑全部送至住院處進行核算,開具結帳單及明細清單。病員或家屬來住院處結清后,將結帳單交其拿回病區辦理出院手續。
7. 公示住院收費標準,并應采用多種形式主動征求出院病人對醫院服務的意見及改進建議。
篇2:第一醫院住院處工作制度
第一醫院住院處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員統由住院處辦理手續。根據病情,合理收住病員。病房無空床不得預辦住院手續。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員。急診室不得開具慢性病員住院證。
2.各病區可保持1-2張急診床位。
3.住院處應每日與病區聯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轉情況。
4.熱情接待入院病員,核對入院證件。對當日可以入院的病員,應詳細登記住院卡片及病歷首頁。對一時不能入院的病員要耐心解釋,請其等床住院。
5.對外省、市來住院者,需經省、市衛生廳、局介紹,并事先和本地衛生行政部門聯系,經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續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員辦理出院手續,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區將住院醫囑全部送至住院處進行核算,開具帳單。病員或家屬來住院處結清后,將帳單交其拿回病區辦理出院手續。